退回稳岗补贴会计分录,疫情时期的国家惠民政策?
1、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财政兜底
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
对意思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2、疫情防控
人员可享工伤待遇保障
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
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3、餐饮、住宿、快递等行业享受税费优惠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民航、快递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税费的优惠。
4、免征货物捐赠有关税费
扩大接收捐赠的单位范围,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享受优惠;
取消税前扣除
比例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
免征货物捐赠的增值税、消费税
等有关税费。
5、对防疫工作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灵活调整住房按揭和信用卡还款安排
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要予以适当的倾斜,比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个人信贷还款安排,保险机构要优先处理新冠肺炎
患者客户出险的赔付。
7、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盲目断贷
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8、四大行近期定期存款到期将自动延期
为减少客户不必要的外出,工、农、中、建四大行对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政策作出调整,近期到期的存款将按存入时约定的利率自动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
9、2月6日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
2020年2月6日0点起,此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已换取纸质车票的,可延期至3月31日办理退款。
10、广东职工养老保险可延期补交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五险
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北京是延期至3月31日)
11、北京: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免收2月份房租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一招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
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减免。
12、湖北:对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
免征增值税
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各地经营蔬菜的个体户
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上海稳岗补贴政策2021?
稳岗补贴是指为保障社会大局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为鼓励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企业积极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出台了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稳岗得力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1、稳岗补贴就是为了稳定企业岗位职工,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补助性补贴。
2、在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由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贴意见,经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交补贴资料审核。
3、在市本级参保的企业直接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审核完毕后,提交市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市人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的次日起,在市人社部门机关网站公示相关信息5个工作日。
2021年上海稳岗补贴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
1、单位类型为:本市企业、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非机关、事业单位);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2019年未裁员,对于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于2019年底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在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其他用人单位裁员率条件为本市2019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
4、申请时不是“上海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内的失信责任主体;
5、承诺本单位:
(1)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3)自觉接受并配合各级资金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审计、监督、检查;
(4)如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情况,自愿接受资金监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如已享受补贴对应计算年度内的失业保险缴费发生退账,自愿退还相应补贴资金(即:如果发生失业保险缴费退账,自愿退还已享受的相应补贴资金)。
2023年社保一次性补缴五年新政策?
一、适用范围。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实施期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办理流程。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四、资格认定。
各省要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审核。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时,应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补缴费款。
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税务部门应及时提醒企业补缴。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税务部门应及时征收。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六、待遇处理。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让我们把领取的失业金上缴单位?
我去,还有这种事儿!我告诉你,第一,你们单位不能擅自给你们停保,只要你还在职,就必须给你继续缴纳社保。第二,就算停保后,你领取的失业金也是你个人的,怎么可能又交给公司呢?还有,你们公司还威胁你们员工如果停保后领取的失业金不交给公司就要开除,这更是不合法的做法。一句话,你们公司的所有做法都是错误的,不合理的,更是不合法的,你心里要有底,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你作为员工必须要知道,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只要你跟公司还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是就必须依法为你缴纳社保。现在公司以给你们缴纳的费用高了为由,要把你们的社保停掉,这是一错,因为公司的行为违反《社会保险法》,同时你自己的社保权益也会受到损害。公司停保后,然后让你们去领取失业金,再交给公司,这是骗保行为,此二错。何况这个失业金一分钱都没你的份,所以公司这么做,怎么着都是你们员工的权益受到了损失,因此坚决不要听从公司的这个要求,要明确拒绝,要求公司继续缴纳社保。
如果你因为拒绝公司的这种无理要求被公司开除了,或者因为领取了失业金后没有交给公司被开除了,都可以去劳动局维权。不过须知,你因为拒绝公司这种无理的要求而被开除的话,维权是比较容易的;但你因为领取了失业金之后被公司开除的话,维权是很麻烦的,因为公司肯定会配套做好应对员工可能的投诉准备工作。所以这件事从一开始你就要拒绝公司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你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才可以依法维权。
最后我还想说一点,如果可能的话,我建议你还是离开这个公司吧。你想一想,你才在这个公司干一年,现在公司就迫不及待的想出这种馊主意,完全不考虑你们员工的利益,你们长期待下去又有什么好处呢?公司给你缴纳了一年的社保,顶多顶多也就领两个月的失业金,这点钱公司都要拿到手,太精明小气了。如果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了,你领失业金的这两个月,公司就可以不用给你缴纳社保,公司又省了一笔社保费,你还要把领取的失业金给公司,公司是两头赚钱。嗯,你们公司的算盘打得太精了,所以这样的公司待不得!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2021天津稳岗补贴?
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通知》,明确了天津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等有关事项。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申报条件
申报时在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的,参保职工在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可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二)申报形式
企业填写《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申请表》,在本年度内向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上年度补贴申请,每年申请一次。企业也可通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键申报”系统、天津政务网“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提出申请。
(三)审核拨付
区人社部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即时反馈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企业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拟返还金额等情况。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企业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
(四)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2020年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宜
1.关于申报范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含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形式及返还标准参照执行。事业单位不在享受范围。
2.关于负面清单。对审核时属于严重失信企业,淘汰关停、依法破产、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3.关于裁员率。裁员率=企业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企业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人数。
4.关于稳岗返还基数。失业保险欠缴的,补缴后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单位补缴的上年度失业保险费,可作为返还基数,但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和利息不列入返还基数。返还年度已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服务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其单位和个人缴费不再作为返还基数。
5.其他规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与其他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享受其中一项。
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5号)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申请补贴时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区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技能提升补贴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电话、信息推送等方式投送政策,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
(二)规范经办服务
各区人社部门要按照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的原则,规范补贴受理、资格审核等程序,一律不得设定集中申报期。各区应通过“金保二期”系统对申报单位或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就业登记、人员减少、失业原因、劳动合同变更等情况进行审核,不得随意增加申报要件。市人社部门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筛选出初步符合条件企业,按参保区下发企业名单。各区人社部门对名单企业依据政策条件核实,经公示后,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拨付资金,鼓励各区采取数据比对等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免除申报程序。
(三)加大监管力度
各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单位进行有效甄别,严防造假行为。市人社部门将采取数据核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按照不低于各区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20%的比例进行抽查。
(四)加强资金管理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按季申请预拨、按月结算。同时,按照“谁拨付、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区人社部门在每季度初10日前,填写《援企稳岗资金需求表》报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预拨资金划拨至区人社部门。年末,区人社部门负责核实资金收支结余情况,并于12月25日前将结余资金按原渠道全部退回。
(五)规范核查渠道
各区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申报企业信用信息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在审核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申报企业信用信息时,须综合运用“信用中国”、“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比对筛查企业信用信息。各平台的查询结果均须留存备查。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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