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行、老铁们,大家好。
作为一名在注会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老会计”,今天想和大家聊一个既让人感到陌生,又充满诱惑的话题——参与优先股。
在咱们日常的审计或者财务分析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无非是普通股,顶多再加点一般的债券,但“参与优先股”这东西,就像是金融工具里的“混血儿”,它有着债券的安全感,又藏着股票的进攻性,很多初入行的朋友一听到这几个字,脑子里可能只有一堆干巴巴的定义:什么“优先分配股息”、什么“剩余利润分配权”。
说实话,光背定义没用,金融的魅力在于人性,在于博弈,咱们就放下教科书,用最接地气的方式,聊聊这个特殊的金融物种,看看它到底是个“香饽饽”,还是个“深坑”。
什么是“参与优先股”?别被名词吓跑了
咱们先别急着翻准则,我先用一个生活中的例子来给大家“翻译”一下。
想象一下,你有个朋友叫老王,老王要开一家网红火锅店,老王找你借钱,说:“兄弟,投我50万。”
这时候,通常有两种模式:
- 当债主: 你借给他50万,不管他赚多少,每年给你5%的利息,到期还本,稳,但是火锅店火成全国连锁,你也只能拿那点死工资。
- 当股东(普通股): 你入伙,赚了大家分,赔了大家扛,可能一年翻十倍,也可能连底裤都赔进去。
这时候,老王为了拉拢你,提出了第三种方案,也就是咱们今天的主角——参与优先股。
老王说:“兄弟,咱们签个协议,不管火锅店赚不赚钱,我每年先给你5%的固定收益(比如2.5万),这叫‘优先’,如果年底算账,店里的利润特别丰厚,分给普通股股东的红利超过了这5%,那你作为优先股股东,也能跟着普通股股东一起,再额外分一杯羹,这叫‘参与’。”
听懂了吗?这就是参与优先股的精髓:进可攻,退可守。
在会计准则里,它被定义为一种除了享有规定的优先股息外,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同分享公司剩余利润的优先股,它打破了“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的绝对界限,是一种极具弹性的制度设计。
一个具体的“火锅店”账目演练
光说不练假把式,咱们还是接着老王火锅店的例子,把账算清楚,大家就能明白这其中的门道了。
假设你投了50万,持有参与优先股;老王自己投了50万,持有普通股,约定优先股股息率是5%。
第一年:生意惨淡 火锅店刚开张,味道还没调好,一年净利润只有1万。
- 普通股(老王): 利润不够分,一分钱没有。
- 参与优先股(你): 虽然利润只有1万,但公司必须优先支付你的股息,这时候通常会有“累积”条款(假设是累积的),这1万先欠着,或者从往年留存里掏,你的2.5万(50万*5%)是雷打不动的。
- 结果: 你完胜,老王白干一年。
第二年:生意平平 火锅店步入正轨,一年净利润5万。
- 优先分配: 先拿2.5万给你。
- 剩余利润: 还剩2.5万,全归老王。
- 结果: 你拿5%保底,老王拿剩下的,大家相安无事。
第三年:生意火爆 火锅店成了网红打卡地,一年净利润20万!
- 优先分配: 还是先拿2.5万给你。
- 普通股分配: 剩下的17.5万归老王,这时候,老王的收益率是17.5万/50万 = 35%。
- 关键时刻来了: 因为是“参与优先股”,条款里规定,当普通股的股息率超过优先股股息率(比如超过5%)时,优先股股东有权参与超额部分的分配。
- 老王的收益率(35%)远超你的(5%)。
- 超额部分对应的利润,需要重新分配,具体的算法看合同,有的规定是“全额参与”,即把普通股多赚的那部分,按比例分给优先股;有的规定是“部分参与”,有个上限。
- 假设是全额参与,那么老王多赚的那30%(35%-5%)对应的收益,你也要按比例分一杯羹。
- 结果: 你不仅拿到了2.5万的保底,还额外分到了几千甚至上万的“超额红利”。
你看,这就是参与优先股的魔力,它像是一个有“情绪”的债券,公司赚得少时,它是债;公司赚得多时,它摇身一变,成了股。
注会视角的“深水区”:会计处理与审计风险
既然咱们是注会行业的写作者,光讲故事肯定是不行的,咱们得从专业角度,扒一扒这背后的会计处理和审计难点,这也是我在实务中经常跟年轻同事强调的地方。
是负债,还是权益? 这简直是金融工具准则里的“哈姆雷特之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我们要看这个参与优先股的合同条款。
- 如果它没有固定的到期日,股息的支付是非强制的(比如董事会可以决定不分红),那它大概率是权益工具。
- 参与优先股里的“参与条款”有时候会非常复杂,如果合同规定,必须按照特定的计算公式,无条件地分配超额利润,这就带有了“金融负债”的特征。
- 实务难点: 很多企业在发行这种工具时,为了美化资产负债表,想把它算作权益(降低杠杆率),但条款里又藏着刚兑的承诺,作为审计师,我们必须穿透形式看实质,如果那个“参与权”是必须履行的支付义务,那不好意思,这部分得重分类为负债。
那个“参与”的金额怎么算? 在审计的时候,最头疼的就是复杂的分红公式,有的参与优先股条款写得像天书一样:
- “当普通股每股股利超过1元时,优先股股东有权获得相当于超额部分20%的额外股利,但总额不得超过优先股面值的10%……” 遇到这种条款,你必须拿着计算器,一遍遍地复核财务部的计算逻辑,一旦算错,不仅影响当期利润分配,还可能涉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风险很大。
税务处理的尴尬 在税务上,优先股股息通常是在税后利润中支付的,不能像利息那样抵税,这对于发行企业来说,资金成本其实是比较高的,对于持有方(投资者)如果是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通常是免税的,这种税务上的不对称,也是我们在做税务筹划时需要考虑的点。
为什么现实中“参与优先股”并不多见?
讲到这里,你可能会问:“既然这东西这么好,下有保底上不封顶,为什么咱们在A股市场或者日常生意中很少见到?”
这就得聊聊人性和企业融资的现实逻辑了。
创始人“不情愿” 对于像老王这样的创始人来说,发行参与优先股其实挺亏的,如果公司真做大了,他本来可以独享超额收益,结果因为当初签了协议,要把这块肥肉分出去,大多数创业者都是自信且贪婪的(中性词),他们更愿意发行普通股,或者纯粹的债券,而不喜欢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参与优先股。
投资者“看不上” 对于激进的VC/PE来说,他们看不上那点固定的股息率,他们要的是百倍回报,所以他们更喜欢普通股,或者带有对赌协议(VAM)的股权,对于极度保守的投资者,他们更愿意买国债或纯债,参与优先股夹在中间,反而有点“高不成低不就”。
设计太复杂 金融产品越复杂,流动性越差,参与优先股的估值模型非常麻烦,既要折现固定的现金流,又要给未来的“参与权”定价,这就导致它在二级市场上很难定价,大家都不愿意玩。
个人观点:这是金融文明中的一种“公平”
虽然参与优先股在现实中不算主流,但我个人对这种金融工具持有非常正面的看法。
我认为,参与优先股是商业文明中一种极具智慧的“公平”体现。
在传统的投融资关系中,往往存在严重的对立:
- 债权人不管你死活,只管收钱。
- 股东逼着你冒险,博取高收益。
而参与优先股创造了一种“同甘共苦”的机制,但又保留了基本的体面。 对于投资者来说,它承认了资本的机会成本——你不能让我光陪你做梦,你得先给我个保底的安心费。 对于融资者来说,它限制了过度贪婪——如果你赚翻了,分给守门人一点也是应该的。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无论是一级市场的投融资,还是企业内部的股权激励设计,我觉得我们其实可以更多地借鉴“参与优先股”的思维。
在设计员工持股计划时,是不是可以给核心员工一种“类参与优先股”的待遇?保证基础收益,同时如果公司业绩超预期,他们能享受到比普通员工更高的超额分红?这比单纯画大饼要实在得多,也比直接发奖金要有长期激励效果。
再比如,在一些陷入困境的企业重组中,债权人往往不愿意债转股,因为怕风险,如果设计成“参与优先股”,给债权人一个优先的股息保障,同时赋予他们参与未来重组红利上涨的权利,或许能更容易达成债务和解。
做一名懂“人性”的注会
写到最后,我想对咱们同行说几句心里话。
我们在考CPA的时候,刷了成千上万道题,背了无数个定义,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让我们脱颖而出的,往往不是谁背的准则更熟,而是谁能更深刻地理解数字背后的人性博弈。
参与优先股,不仅仅是一个会计科目,也不仅仅是一个金融名词,它是风险厌恶者与风险偏好者之间达成的某种妥协,是商业世界里“既要又要”的完美解决方案。
下次,当你在审计底稿中再次看到“优先股”这三个字时,不妨多问一句:“这是参与的吗?”如果是,请多花点时间去读一读那份厚厚的募集说明书,那里面的每一个条款,都是当初谈判桌上双方博弈的痕迹。
读懂了它,你读懂的不仅是账,更是人心。
这就是我眼中的参与优先股,希望这篇文章,能让你对这个冷门的金融名词,有一丝温热的理解,咱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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