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在注会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的“老会计”,我见过无数企业的账本,也审过形形色色的工资条,每当年底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我的微信总会响个不停,朋友们纷纷发来截图,有的喜滋滋地说“退税了,够吃顿火锅”,有的则愁眉苦脸地抱怨“怎么还要补税,这一年白干了”。
而在这些吐槽声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莫过于“个调税起征点”。
大家伙儿茶余饭后聊起这个话题,往往带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情绪:“现在的物价,5000块的起征点是不是太低了?”“什么时候能涨到一万?”甚至有人直言:“这点工资刚够温饱,凭什么还要交税?”
我就脱下那身刻板的职业西装,不跟你们讲复杂的税法条文,也不搬弄那些晦涩的会计术语,咱们就像老朋友一样,坐在茶馆里,好好聊聊这“个调税起征点”背后的民生账与公平道。
5000元起征点:当年的“高标准”与如今的“紧巴巴”
咱们先得把时间轴拉回到2018年,那时候,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一口气上调到了5000元,在当时,这绝对是个重磅利好,很多在二三线城市打拼的工薪族直接退出了纳税人行列,那叫一个拍手称快。
时间是最好的催化剂,也是最无情的通货膨胀放大器。
我有一个在深圳做设计的客户小张,2018年他刚毕业,月薪6000元,那时候除去房租2000元,生活费2000元,还能剩2000元,交税对他来说几乎是没感觉的事,转眼五年过去了,小张已经是资深设计师,月薪涨到了12000元,按理说,日子该越过越好吧?
可前两天他来找我做税务咨询,一脸苦相,他说:“老师,我看着工资条是涨了,可现在的房租涨到了3500,随便吃顿外卖都要30块起步,加上通勤、社交,我根本存不下钱,每个月还要预扣个税,虽然钱不多,但心里就是堵得慌。”
小张的困惑,其实代表了绝大多数城市中产的心声。
5000元的起征点,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可能仅仅覆盖了房租和基本餐饮,如果你还要赡养老人、抚养孩子,那这5000元简直就是杯水车薪,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在呼吁提高起征点——因为在大家的感觉里,这根“红线”已经不再具备“起征”的门槛意义,它已经开始触及到了维持基本生存的底线。
从专业角度看,个调税起征点的设立初衷,是为了保留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征税,既然是“基本生活费用”,那它就应该是一个动态的变量,随着物价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上涨而“水涨船高”,如果这个标准长期静止不动,实际上就变相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
单纯提高起征点,真的是“万能药”吗?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朋友会点头:“对对对,赶紧涨到一万、两万,大家都别交税了,那多好!”
且慢,作为一名注会,我必须得给大家泼一盆理性的冷水,咱们不能光看一面,得算算大账。
我的个人观点是:盲目大幅提高个调税起征点,不仅不能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反而可能让富人更富,穷人更穷,甚至导致公共服务缩水。
为什么这么说?咱们来算一笔账。
假如把起征点从5000元直接提到10000元,谁最受益? 是小张这样月入12000元的打工人吗?是的,他可能不用交税了,省下几百块。 那些月入10万、100万的高收入群体,他们省下的税更多!在累进税率下,起征点的提高直接减少了他们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数,原本适用45%最高税率的那部分收入,可能因此被“砍”掉了一大块。
这就出现了一个悖论:国家为了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而减少的税收收入,大头却被高收入者拿走了,而国家财政少了这笔钱,拿什么去修桥铺路?拿什么去搞国防建设?拿什么去支持义务教育、医保社保?
这就好比一个大锅饭,本来大家按能力出钱,一起吃,现在有人说,出钱门槛太高了,咱们降门槛吧,结果门槛一降,出钱的人变少了,锅里的肉自然也就少了,最后分到每个人碗里的,可能反而不如以前。
我国目前的纳税人口占比其实并不高,根据公开数据,缴纳个税的人群其实主要集中在城镇就业人员中的一部分,如果起征点过高,税基就会过度萎缩,个人所得税将失去其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调节器”作用,变成一种仅仅针对极少数高收入者的“富人税”,这在某种程度上,切断了绝大多数人与国家财政贡献的直接联系,也不利于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
别光盯着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才是“隐形红包”
聊完宏观的账,咱们再回到微观的民生,大家觉得税负重,很多时候是因为只盯着“5000元”这个死数字,而忽略了国家这几年在“专项附加扣除”上做的大文章。
这也是我在实务工作中感触最深的一点。
记得我有一个客户老王,他是家里的顶梁柱,月薪18000元,上有老下有小,以前没实行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他每个月光个税就要交掉好几百,心疼得直咧嘴。
后来,我帮他仔细梳理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他有两个孩子,正在上小学,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
- 父母都满60岁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3000元;
- 他还在考在职研究生,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月400元。
咱们来算算:5000元(起征点)+ 2000元(子女)+ 3000元(老人)+ 400元(教育)= 10400元。
也就是说,老王虽然月薪18000元,但在计算个税时,只有7600元(18000-10400)是需要纳税的,这一通操作下来,他每年的税负直接降了好几个档次,甚至有时候都不用预扣个税了。
老王当时就乐了:“哎呀,这哪里是交税,这简直是国家给我发‘养娃补贴’啊!”
我的观点是:与其纠结于起征点是不是该涨到10000,不如把现有的“专项附加扣除”用足、用好。
国家这几年其实一直在做这件事,从2019年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后来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再到今年刚刚提高了“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这其实是一种更精准、更人性化的减税方式。
它不再是“一刀切”地看工资条,而是看你身上的担子重不重,你养的孩子多、照顾的老人多,你的起征点就在“隐形”地提高,这种思路,比单纯把5000改成10000要科学得多,也公平得多。
税制的未来:从“个人”走向“家庭”
现有的制度就完美了吗?肯定不是。
在给客户做咨询的时候,我经常遇到一种尴尬的情况。
有一对夫妻,丈夫月薪20000元,妻子因为照顾家庭,月薪只有3000元,按照现在的“分类征收”模式,丈夫一个人扛下了所有的税负,虽然可以扣除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的费用,但夫妻双方的收入没有统筹计算。
而在另一个家庭,夫妻双方月薪都是11500元,两个家庭的总收入都是23000元,但第二个家庭因为每个人都没达到高税率区间,或者刚好利用了起征点优惠,他们全家交的税,可能比第一个家庭要少得多。
这就引出了我作为一个专业人士一直呼吁的一个观点:个调税改革的方向,应当是从“以个人为单位”逐步转向“以家庭为单位”申报。
家庭才是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而不是个人,一个家庭的纳税能力,应该看这个家庭的总收入减去总负担(抚养比、房贷等)后的余额。
如果实行家庭申报,那个全职在家带娃的妻子,其“免税额度”就可以转让给丈夫使用,从而降低整个家庭的税负,这才是真正的“人性化”。
我知道,要实现这一点很难,因为中国的家庭结构复杂,隐形收入难以监控,税务部门的征管成本会呈几何级数上升,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随着大数据监管能力的提升,这一天迟早会到来,我们期待那一天,税收不再是一张冷冰冰的工资条,而是一张充满温情的家庭体检表。
税收是文明的代价,也是进步的标尺
聊了这么多,咱们回到最初的问题:个调税起征点到底该不该涨?
我的答案是:应该涨,但不能盲目涨;要涨,必须伴随着税制的整体优化。
我们不能简单地为了“少交税”而喊口号,更要看到税收背后的逻辑,税收,是美国政治家富兰克林口中的“死亡和税收”无法逃避,也是我们享受这个国家治安、医疗、教育、基础设施所必须支付的“会员费”。
作为一名注会,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税务不合规而倒闭,也见过太多个人因为不懂税法而多花了冤枉钱,我希望大家关注的,不仅仅是那个数字的跳动,而是数字背后的公平与效率。
未来的个调税起征点,或许真的会变成8000、10000,甚至更多,但我更希望看到的是,我们的税制能像一把精密的手术刀,精准地剔除不公,温暖地抚慰民生。
能不能根据不同城市的物价水平,设定差异化的起征点?北京上海的5000元和十八线小县城的5000元,购买力完全不同,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地域不公平。
再比如,能不能进一步简化汇算清缴的流程?现在虽然APP已经很方便了,但对于很多上了年纪的人来说,操作依然是个门槛。
我想对每一个正在为生活奔波的你说:
交税,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凡尔赛”,它意味着你有收入,意味着你在为社会创造价值,我们追求的是“该交的交,不该交的一分不交”。
在等待政策调整的日子里,我们能做的,就是理清自己的账目,用好每一项扣除政策,让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全。
个调税起征点的话题,咱们今天先聊到这儿,但我相信,关于公平与民生的探讨,永远不会结束,希望下一次咱们再聊起这个话题时,大家手里的工资条,能让我们笑得更开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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