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制全面推行的今天,资本市场的大门看似越来越敞开,但对于很多拟上市企业,尤其是从新三板摘牌后冲击主板或创业板的企业来说,有一个名词依然能让老板们、董秘们甚至我们这些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心里“咯噔”一下,那就是——三类股东。
作为一名在注会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从业者,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这个问题在IPO门口徘徊,也见过因为处理得当而成功上岸的案例,我想抛开那些晦涩难懂的法条引用,用更接地气的方式,和大家聊聊这个资本市场的“特产”,聊聊我们在实务中到底是怎么跟这三类股东“斗智斗勇”的。
什么是让人又爱又恨的“三类股东”?
咱们先说点基础的,所谓的“三类股东”,指的是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指券商和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以及信托计划。
为什么叫它们“三类”?因为它们不是“人”,在法律层面,它们没有法人资格,不像有限责任公司那样有营业执照,也不像自然人那样有身份证,它们本质上是一份“契约”。
这就好比生活中的“拼单”,老张、老王、老李想投资一家还没上市的高科技公司,但他们不懂行,或者钱不够,或者想避税,他们把钱交给了一个专业的管理机构(比如私募基金管理人),签了一份合同(契约),约定由这个机构去投资,这就形成了一个契约型基金,对于那家高科技公司来说,它的股东名单上只有这个基金的名字,看不到背后的老张、老王、老李。
这就埋下了隐患。
为什么监管层对它们“盯得紧”?
你可能会问,既然是合法的投资形式,为什么IPO审核时要重点盯着?这里面的逻辑,其实跟咱们过日子讲究“知根知底”是一样的。
监管层在审核IPO时,最核心的要求之一就是:股权清晰,不存在纠纷。
三类股东恰恰在“清晰”这两个字上,容易让人犯迷糊。
“俄罗斯套娃”式的穿透难题
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个真实故事,稍微改编了一下,有一家企业,我们叫它“A公司”吧,准备上市,在梳理股东名册时,我们发现了一个资管计划,为了满足监管要求,我们必须“穿透”核查,也就是说,要搞清楚这个资管计划背后的最终出资人是谁。
结果这一查不要紧,简直像剥洋葱,剥得我们泪流满面,这个资管计划投了一个信托,信托又投了一个基金,基金后面还嵌套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层层嵌套,就像俄罗斯套娃,打开一个还有一个,最后算下来,穿透层级超过了四层,而且里面还有几个出资人是境外机构,甚至有的出资人已经失联了。
个人观点: 这种复杂的结构,在监管层眼里,就是巨大的“黑箱”,谁也不知道这层层叠叠的背后,是不是藏着某个不想露面的“大鳄”,或者是不是有利益输送的嫌疑,甚至,会不会有违规的资金(比如银行理财资金)通过这种渠道违规进入了股权投资市场?为了守住资本市场的底线,监管层必须要求穿透核查,如果穿透不下去,或者穿透成本高到无法承受,那上市之路自然就卡住了。
持股期限与“明股实债”的风险
三类股东往往带有一定的“短期逐利”属性,很多资管计划或信托产品,是有存续期限的,比如三年,但企业IPO排队加上锁定期,时间可能远超这个期限。
这就出现了一个尴尬的局面:企业还没上市,基金可能就要到期清算了,这时候,基金管理人为了兑付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回购,或者在上市后立马减持套现,这种不稳定性,非常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
更麻烦的是“明股实债”,有些三类股东,名义上是股权投资,实际上签了抽屉协议,约定了固定的回报率和回购条款,这实际上是债权,如果企业上市后,这部分债务突然爆发,会严重影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从“一刀切”到“有条件放行”,监管的智慧
早些年,大概在2015年前后,三类股东简直就是IPO的“死刑判决”,只要名册里有,基本就别想过会,那时候,很多企业为了上市,不得不花大价钱把这些股东“请”出去。
但市场在变,监管也在进化,随着新三板市场的活跃,三类股东成为了很多创新型企业早期融资的重要来源,如果一味地堵死,显然不利于实体经济融资。
转折点出现在2018年,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针对新三板挂牌公司申请IPO时存在三类股东问题的审核指引,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不禁止,但从严。
这就好比以前是“有案底的不许进”,现在是“有案底的可以进,但必须把祖宗十八代查清楚,还要保证不再犯事”。
现在的监管要求主要有三点: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得为三类股东。
- 三类股东必须纳入金融监管,且已经规范运作。
- 要做穿透核查,确保不存在利益输送,且对持股期限、锁定期有明确承诺。
个人观点: 我觉得这个转变非常人性化,也体现了监管层的智慧,它承认了三类股东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没有搞“一刀切”的懒政,通过提高门槛,把那些不规范的、带有套利性质的资金挡在门外,只留下那些真正愿意陪企业长跑的投资人,这是一种“疏堵结合”的高明手段。
实战中,我们是如何“排雷”的?
说了这么多理论,咱们回到实操层面,作为审计师,我们在项目中遇到三类股东,具体是怎么做的呢?
“劝退”的艺术:当断则断
很多时候,为了赶时间,或者为了彻底消除隐患,企业最直接的选择就是——清理。
我做过一个项目,B公司,股东名单里有一个契约型基金,持股比例虽然不高,也就0.5%,但这个基金非常不配合,迟迟不提供穿透资料,眼看辅导期就要结束了,董秘急得满嘴起泡。
老板拍板:清退!
但这可不是简单的“你走吧”,这里面涉及到价格怎么定,如果按现在的净资产定价,基金肯定不干,人家是为了上市后的溢价来的;如果按预期的上市估值定价,企业又觉得亏大了。
双方博弈了无数次,引入了一个新的战略投资者接盘,加上企业实控人稍微贴了一点钱,才把这个基金送走。
生活实例: 这就像装修房子,发现有一根水管位置不对,虽然也能用,但以后容易漏水,最好的办法就是砸墙重改,虽然现在费钱费力,但住进去后心里踏实,对于三类股东,如果背景复杂、持股比例小、配合度低,我的建议通常是:长痛不如短痛,尽早清理。
“穿透”的苦旅:大海捞针
如果是那种持股比例较大,或者背景很硬(比如知名央企旗下的资管计划)的三类股东,清理不掉,那就只能硬着头皮做穿透核查。
这时候,我们审计师和律师就变成了“侦探”。
我们需要收集每一层合伙企业或基金产品的合伙人名录、身份证复印件、出资凭证,如果中间涉及到外资,还要看商务部批复,如果涉及到自然人,还要通过公开渠道查查他们有没有失信记录,是不是关联方。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为了核查一个信托计划背后的一个自然人出资人,我们甚至让该自然人去派出所开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亲自视频连线确认其身份。
个人观点: 说实话,这种穿透核查的工作量是巨大的,而且很多时候是重复劳动,很多金融机构的系统并不完善,提供资料的速度很慢,但我认为,这种“麻烦”是必要的代价,资本市场的诚信是建立在信息透明的基础上的,如果我们连谁真正拥有这家公司都搞不清楚,那投资者怎么敢把钱交给你?这种“苦旅”,是通往资本市场的必经之路。
给企业和投资者的几点掏心窝的建议
写了这么多,最后我想分别对拟上市企业的老板们,以及个人投资者说几句心里话。
给拟上市企业老板:
千万别在早期融资时“来者不拒”,我知道,创业初期找钱很难,只要有人给钱就谢天谢地,但请一定长个心眼,如果你的目标是IPO,那么在签投资协议前,一定要看看对方是什么主体。
如果是三类股东,哪怕钱再多,也要慎重,一定要让对方配合做穿透承诺,甚至可以在协议里约定:“如果因为股东性质导致公司IPO受阻,该股东有义务配合清理或转让”。
别为了几百万元的融资,最后花了几千万元去清理,甚至因为清理不及时而错过了上市窗口期,那就得不偿失了。
给个人投资者:
很多高净值人群喜欢通过信托、私募基金来投资Pre-IPO项目,觉得这是通往财富自由的捷径,但你要知道,你买的是理财产品,你并不是企业的直接股东。
一旦你投资的这个基金成为了“三类股东”,而企业又因为无法穿透而上市失败,你的钱可能就被套牢了,或者,企业为了上市强行清理基金,你的退出价格可能远低于预期。
在选择投资产品时,别只看预期收益率,也要问问管理人:“这个项目投进去,股东结构清晰吗?未来上市有障碍吗?”
三类股东,是中国资本市场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它既反映了金融创新的活力,也暴露了监管套利的阴影。
从最初的“谈虎色变”,到如今的“规范前行”,我们见证了一个市场走向成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充满了博弈、纠结和繁琐的核查工作,但最终的指向只有一个:让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让股权变得清晰透明。
作为注会,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出具一份审计报告,更是在用我们的专业和谨慎,为这个市场的诚信体系添砖加瓦,面对三类股东,我们既不需要妖魔化它,也不能轻视它,只要合规、透明、穿透,哪怕是“套娃”,也能成为资本市场上一道独特的风景。
希望未来的某一天,我们的系统能够足够发达,监管能够足够智能,让我们不再需要为了“看一眼股东的脸”而耗费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咱们还得耐下心来,把这一个个“俄罗斯套娃”拆解清楚,毕竟,只有地基打稳了,楼才能盖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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