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信息采集流程,江苏国开大学怎么报名?
国家开放大学报名流程:
第一、国家开放大学在全国各地都有分部或者学习中心,同学在报名之前先要查看自己所在省份的招生情况,然后在根据要求报考。国家开放大学每年招生两次,分为春季班和秋季班,春季班在12月到3月报名,秋季班的报名时间在每年的5月到9月,招生名额满为止。
第二、国家开放大学在报名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照片去当地国家开放大学或者学习中心现场报名,还需要缴纳报名费。如果实在没有时间或者不方便的,也可以进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之后参加入学考试。但是一定要找正规的学习中心或者教学点。
第三、国家开放大学的招生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本科的报名条件需要为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专科的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国家开放大学报名资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或复印件正反面)
3、2寸蓝底免冠照片,不能戴眼镜(电子版或本人采集)
4、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等
初级会计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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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考试里的文言文是怎么被收集和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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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解析穆老师认为,中高考文言文阅读的文章选材,大都没有相对固定的范围,往往会根据命题人的偏好、文章自身质量以及文章对学生的“贴切度”来决定。
中考选材,选择范围相对广泛,只要是古文,都有可能被选择。
举例:苏州中考文言文选材
而高考选材,由于文章篇幅要长,且要具有完整性,故大都从“二十四史”中选择,当然,也有从其它古书中选择的。
举例:江苏高考文言文选材
穆老师发现,近年来文言文阅读在文章选材上有“地域选择”的倾向性。
比如苏州近几年中考的文言文,就是选择苏州人所著的文章。
江苏高考的文言文,大都选择关于江苏人或关于江苏的文章。
那么,这些文章是怎样被收集与被发现的呢?穆老师是这样认为的:
「1」命题人在图书馆查阅大量的古文典籍
「2」通过网络平台筛选
「3」研究历年试题,并力求做到避开已考过的古文
「4」所选取的古文质量要好,具有一定的写作水平,那些相对“差的”文言文,则被淘汰。
「5」所采用的文言文一定要让大多数学生能看得懂,符合学生现有的水平,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区分度,能够选拔出优秀人才来。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明白了吗?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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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核酸检测需多少费用?
提到费用问题,也就是关乎钱的事,这确实一直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话题,尤其是出现这种突发疫情,涉及人多,看病费用怎么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民生问题!
事实上,我们国家早有文件说明!
大家可以看下面一张图:
对于确诊的新冠患者,在基本医保、发病保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是由我国财政承担的。
简单的来讲:那就是如果你是最终被确诊的新冠患者,那么包括核算检测等在内所有费用,都是不需要你出的。只要你有医保,当然现在没有医保的太少了,没有的基本上也是医疗救助对象。所以,从这个角度,不管核酸检测需要多少钱,你都不用过于担心。
这时候,有的人可能就要问了,那我是因疑似住院,做了核酸检测,要自己出钱吗?
事实上,也是不需要的。
大家继续来看下面一个通知!
湖南省就专门核酸检测费用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临时设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家可以看到,通知中很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设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费用标准暂定为40元/人次,但注意:这40元是检测费,不包括核酸检测试剂费,核酸检测试剂是由省内统筹采购的,标准不高于120元/人份,所以,一整套检测下来,就是不超过160远/人份,而这所需费用是当地同级财政承担的,只要是你是确诊或者是疑似住院患者!
当然,大家都知道,这一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人真的太多了,光依靠公立医院是没办法完成的,因此在这次疫情中,还有一群被大家遗忘的逆行者,它们就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即民营检测机构,是它们日夜坚守,才会有今天我们那么快就把所有存量,等待检测的病人快速消耗,解决了很多病人因为得不到检测而被迫等待局面。这其实对于疫情防控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真是感染者因得不到检测,而无法住院,那么就会有很多病人成为移动传染源,传染更多的人,那将是恶性循环!
所以,在这一次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其实,在这医疗行业待过的会更清楚:目前,国内公立三甲医院一般能开展600-800项常规检测,第三方医检机构可达2600项,大家看看这个数据就知道第三方检测机构重要性!
当然,不管你是第几方检测机构,关于核酸检测费用也是有规定的,所有加起来,同样要求不超过160元/人次!
那么做一次核酸检测,到底要经历怎么样的一个过程?其实作为普通人,看我们医护人员做核酸检测,挺简单的,好像就是让病人张张嘴或者有时候嘴都不需要,从鼻子进,然后看我们拿个长长棉签棒一样东西,取完盖起来就好了!
但是,做核酸检测,远远没有大家想想那么简单,而且面对高传染性的新型冠状病毒,其实医护人员做核酸检测是一个高风险操作!
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讲讲这个核酸检测是怎么做的,做完以后大家往往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因为真把核酸检测说清楚,很多人是听不懂的,因为这里面涉及到的专业名词太多了。所以,我尽量通过一个通俗易懂语言让大家明白!
实际上,核酸检测分为前端取样、病毒灭活处理、核酸提取、基因扩增等步骤。
第一步,前端取样。取样,是大家最熟悉的了,就好比我们做血常规,就要给病人抽血,而做核酸检测,就是通过咽拭子或者鼻式子,从疑似患者鼻咽部采集上皮细胞。
(如图:咽拭子标本采集爆发,一只手压舌板压住患者舌头,另一只手指取咽部及两侧扁桃体分泌物,这时候往往患者会有一种呕吐感,而且取完以后还会有一段时间有点异物感,是正常的)
然后将其放入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内(如下图)
(如图:上面是一次性病毒采样管,里面含有基因组保护液,下面是一次性无菌拭子,就刚刚伸入大家鼻咽部取样的棉签棒)
然后把这个样本与基因组保护液混匀,注意混匀时候还不能用漩涡振荡器,避免产生气溶胶,因为这里面很可能就会含有新型冠状病毒!
第二步,病毒灭活处理。大家都知道新型冠状病毒在56℃,30分钟的环境中可以有效被灭活,而我们也通常采用这种方法,将样本放入56℃、30分钟的水浴环境中进行病毒灭活处理,这主要是为了裂解病毒释放它的核酸;
(如图:检测人员将样本放入56℃水浴箱进行病毒灭活处理)
第三步,核酸提取。在第二步裂解病毒以后,我们在经过离心等办法,将样本放入核酸提取机器当中,提取除了疑似病毒核酸。
(如图:灭活裂解后的样本,在核酸提取器上进行病毒核酸提取)
第四步,基因扩增。这步名字听起来有点抽象,其实简单的理解就是,我们不管如何提取这个样本,哪怕它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是不是量都是非常少的?这时候并不能让我们机器敏感的检测的,而且更多时候是检测不到的,这时候就想到一个办法,以这个病毒核酸为模板,模拟病毒复制,对样本中的病毒进行一定量的复制,就相当于放大镜,这时候我们再来检测,如果它存在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那么这个核酸量肯定会越来越多,那么只要检测到,就可以说明这原本就是一个阳性样本。
(如图:病毒核酸基因扩增,黄色即为阳性,绿色即为阴性结果)
相反,如果没有,哪怕我们再怎么复制,因为没有病毒核酸这个模板,那么也就依然检测不到,是阴性的!
江苏省法院调查令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案件使用调查令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确保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及时、准确地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身份信息等有关情况,提高执行效率,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二条的规定,结合我省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可以书面向执行法院申请调查令,在人民法院调查令授权范围内,就被执行人的财产、身份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
第二条 调查令适用于以下情形:
(一)调查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执行人户籍登记、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婚姻登记、护照信息、社会保障情况等;
(二)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房地产登记、机动车登记、机器设备登记、船舶登记、航空器登记、知识产权登记、股权登记,以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登记情况、拆迁补偿安置情况;
(三)调查被执行人对外债权情况;
(四)调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财产等证据;
(五)调查能够证明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 被执行人的 trong >银行存款、理财、支付宝、微信、京东、糯米等账户情况,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以及被执行人作为债权人的其他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等,持调查令的律师可以调查。持调查令不能调取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四条 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认为调查令中指令提供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而不便提供的,应当在收到调查令时与执行法官沟通说明理由。执行法官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依职权自行调取证据;认为理由不成立的,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调查令协助执行。
第五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调查令: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二)代理律师能够自行调查收集的;
(三)与本案执行无关的;
(四)其他不宜持调查令调查的。
第六条 申请使用调查令,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 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代理律师身份情况、接受调查的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申请调查收集的目的,以及无法院调查令律师难以自行取得该证据的原因等。
(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申请调查的事项应当具体列明,仅载明调查“案件相关资料”的,人民法院不予签发。
第七条 人民法院接到调查令申请后,由执行承办法官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的理由、申请调查证据的范围及与案件的关联性等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发放调查令。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决定是否发放调查令。对于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代理律师提交申请时现场决定。执行调查令由执行局长签发。
第八条 人民法院向代理律师发放调查令时,应当要求律师当场阅读学习本实施意见、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并将学习情况记入笔录。
调查令发放情况须在送达回证或者笔录中记明。决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各级法院对本院签发的调查令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并将调查令留存一份随案归档。
第九条 调查令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执行案件案号、调查令编号;
(二)案件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持令律师姓名、性别、律师执业证号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四)接受调查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五)需要调查收集的事项;
(六)调查令的有效期间;
(七)拒绝或妨碍律师调查的法律后果;
(八)填发人、签发人、日期和院印。
填发人、签发人应当对调查令上填写的内容认真审核把关。因填写不全、填写错误等导致调查令在使用中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填发人、签发人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第十条 调查令的有效期限可以根据调查需要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代理律师应当在调查令载明的有效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事项。调查令期限届满的,自动失去效力。
第十一条 持调查令的律师应当按照执行法院的要求正确使用调查令,并确保调查收集的证据客观、真实、完整。
持调查令调查收集证据时,持令律师应当出示律师执业证和调查令。
第十二条 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调查令指定的调查事项当场提供有关证据,不得以内部规定、领导批准等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或拖延办理。
当场提供有关证据有困难的,应当书面说明不能当场提供的理由和能提供有关证据的日期,且最迟应当于收到调查令之日起七日内向持令人提供调查令所指定的证据。
第十三条 接受调查的单位应当在提供的证据材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
接受调查的个人应当在调查笔录上签字确认。提供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字。
第十四条 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因故不能提供证据或无证据提供,应当在调查令上或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或由接受调查的个人签字确认后交持令调查的律师。
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未提供证据材料,也未书面说明原因的,代理律师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调查并请求依法处理。
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有权拒绝提供调查令指定的调查内容以外的事项。
第十五条 律师持调查令进行调查时,视同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有协助调查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妨碍持令律师调查取证的,持令律师应当及时向签发调查令的人民法院报告情况,由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有协助调查义务的单位及公职人员拒不协助调查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必要时,可以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反馈。
第十六条 代理律师持令调查取证后,应当将调查收集的所有证据于调查结束后五日内提交人民法院。未经人民法院允许,不得私自复印、拍照、备份等可能有害被执行人利益的行为。
对持令调查中获得的证据及信息,代理律师应当承担保密责任,且仅限于本案执行目的使用,不得泄露或在其他事务中使用。
第十七条 调查令因故未使用或过期失效的,应当于调查令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交还人民法院入卷。
第十八条 持令律师逾期未将收集的证据或者调查令等文件交还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应当于逾期后五日内向持令律师催交,并将催交情况记录存卷。经催交仍不交还的,参照第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本案中再次申请调查令,人民法院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司法拘留以及在六个月至二年内不再向该律师签发调查令,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调查令以及持伪造、变造的调查令收集证据的;
(二)伪造、变造、隐匿、毁灭持调查令收集的证据的;
(三)泄露、散布持调查令收集的证据的;
(四)不当使用持调查令获得的证据或信息的;
(五)利用持调查令收集的证据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有误导性的宣传,影响案件办理的;
(六)利用持调查令收集的证据诋毁对方当事人声誉的;
(七)其他滥用调查令的。
第二十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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