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增值税举例说明,销售购进的货物是否纳增值税?
1、销售购进的货物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2、增值税纳税步骤:
增值税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实行简易征收,税率为3%,不考虑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比如某公司购进货物10000元,卖出去价格为12000元,则公司应缴纳税金=12000*0.03/1.03=349.51元。
小规模纳税人是公司的,每月要填写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13%、9%、6%及征收率3%等,以建筑企业9%税率来举例:
公司购进货物10000元(含税1150元),开具工程发票15000元(含税1238.5元),则该公司应缴纳增值税=1238.5-1150=88.5元。
一般纳税人每月要填写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1.这个问题我在的头条号文章中 价内税和价外税里有举例说明过哦,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关注一下我的头条查阅哈。我在这里回答一下:
2.区别:征税对象不同:增值税是对商品的增值额部分进行征税的。消费税是对部分消费品征收税收的一种税,主要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产业方向,譬如;烟、白酒等。
征税环节不同:增值税征税环节多,一般而言,只要有增值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而 消费税征税环节比较单一,一般情况下只征收一次(卷烟除外),在生产出厂、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一次征收,其他流转环节不再征收;特殊的,譬如:金银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
征税范围不同:增值税征税比较广泛,包括商品、服务、动产、不动产等等;而消费税一般就是国家规定的集中高消费品。
性质不同:增值税为价外税,即产品的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税率为比例税率。消费税为价内税,即消费品的价格中已经包含了相应的消费税。税率有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
3.联系:两者的计税基础是一样的。具体原理可以看我头条号【红太狼聊财税】写的文章,价内税、价外税傻傻分不清楚,里面有具体的阐述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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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我们的生活和企业有什么影响?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可能很多非专业人士都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营改增就降低了重复征税了?也有很多人反映,营改增后我的税负明明是变高了,哪里有降低?
1.今天我想用一个简单的、通俗点、有点粗糙的案例跟大家分享一下,希望通过这个例子,大家能够直观的了解营业税以及增值税大致的区别,以及了解我们国家为什么进行“营改增”,当然例子比较简单,只为了说明问题,有不合适的地方,就将就看一下吧,只要大家能够知道其中的核心原理就成:
2.eg:小明去餐馆A用餐,一共消费了2000元,其中点了“十三香小龙虾”,可A餐馆的龙虾师傅今天刚好不在,所以最后A餐馆就去隔壁的B餐馆,花了500块钱买了“小龙虾”然后上菜了。
3.针对上述这个生活小案例:A餐馆收取了小明2000元,然后将其中的500元给了B餐馆。营改增之前:A/B均缴纳营业税,针对这一项业务:
4.重复征收:A是按照2000缴纳营业税为2000*5%=100;B按照500缴纳营业税500*5%=25,这里就存在了所谓的重复征收:就是B餐馆500元的营业额所缴纳的营业税25元,在A餐馆2000元的营业额里又交了一次营业税,这样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收的就越厉害。这个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营业税是全额征收即针对营业收入总额征税(除了某一些行业是差额征收)。
5.链条完整:增值税是针对增值额来征收,营改增后,紧接着上述案例,如果上述餐馆A和B都是一般纳税人,税率6%,那么同样一笔业务,对于A来讲,按照2000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000/(1+6%)*6%=113.21,同时可以抵扣进项500/(1+6%)*6%=28.3,则A一共交增值税为113.21-28.3=84.91,相比营业税是降低的.而针对B来讲,这个业务中其销项税额就是A的进项税额,B可以将其销项-进项以后计算自己的应该增值税额。这样增值税的链条就串起来了。
6.原理基本是这样,后续概念之类的这些就比较方便理解了。另外,需要大家注意的一点是,营业税与增值税都是流转税,一项业务交了营业税,就不会缴纳增值税,两者是平行的,所以营改增之前,由于即存在营业税也存在增值税,导致增值税纳税人的抵扣链条常常断掉,无形中增加了税负。而营改增也只是将原来征收营业税的改为征收增值税,并不是加征增值税。一方面可以避免了重复征税,另一方面也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条能够充分的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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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增值税和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一般惰况下是不存在计提的,只有根据实际的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实陈应交增值税,计提税金及附加,举例,需交增值税10000万,借经营税金及附加1200元,贷应交税金一城建税700元,贷教育费附加300元,贷地方教育费200元。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
首先,恭喜您点开了我们的文章。别误会,小编不是要自夸我们的文章有多好,而是现在点进来的小伙伴,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您的公司已经初步熬过了新冠疫情带来的寒冬。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以上图表由国家统计局于2020年6月28日发布)
从上表可以明显看出2020年1-5月,受疫情影响,全国工业企业的创收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但最低点只持续了一个月,积极的拐点就出现了,除了企业自救,国家颁布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小编给大家汇总一下有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千万不要错过您可以享受的优惠哦~
一、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自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对疫情防护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自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底税额。
四、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五、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六、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
自2020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至2%征收增值税,改为按0.5%征收增值税。销售额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依据来源: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2.《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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