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和成本法区别,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核算?
冬77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一、因追加投资导致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变为对子公司(非同一控制)的投资(不进行追溯调整):
1、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个别报表中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购买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2、购买日之前,还是按权益法 做账务处理,购买日,转为成本法后,按成本法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所有二级科目。
二、因减少投资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以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下的核算价值。
1、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2、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科目中的余额转入长投科目。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1、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不同。
权益法所适应的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通常情况下,这些企业占股的比重在20%到50%之间。而成本法比较适用的则是完全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公司的子公司,通常情况下,适用的股份占比达到了50%以上。
2、权益法和成本法对投资收益的处理方法明显不同。
我们可以简单把权益法的投资收益处理方法称之为权责发生制,因为只有当企业在年终有了利润之后,才能够按照所占有的企业份额情况来确定投资收益。我们也可以把成本法当作是一种收付实现制,因为只有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的时候,才能够确定投资收益。
对外投资一般成本法还是权益法?
对子公司投资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用权益法核算。
举例说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原理?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适用范围,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成法或权益法。
权益法:适用于核算合资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占20%~50%的股份。成法:适用条件是可以行使控制权(即占50%以上股份)的企业或子公司。
下面对于权益法和成本法进行详细的介绍:
成本法
(1)其中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投资者为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法核算。
(2)合营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投资者的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权、无共同控制权且无重大影响的,在股权的长期投资在成适用本法。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总投票资本的比例低于20%,或者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总投票资本的比例在20%以上,但无重大影响的,适用成法。
成本法是指按照《成成股权长期投资法》对投资进行估值的方法。本法适用于能够控制被投资方的企业在股权的长期投资。根据从成,获得的计量,除持有过程中的减值外,账面价值不会调整。
成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下:
(1)在进行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成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时,除计入对价的实际支付价款或已宣告但未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应根据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论利润分配属于被投资单位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实现的净利润分配;
(3)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为股本(实收资本)且未向投资者提供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选择权时,投资者无权收取现金或利润。交易通常属于子公司自身股权结构的重新分类,会计准则规定投资者不得确认相关投资收益。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是什么?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适用范围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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