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会计分录,现金裸车价和暂无其他优惠还能再往下砍价么?
得看店里报的裸车价高不高,要是紧俏车型,店里不涨价就很不错了,没有砍价的可能性,人家卖谁都是卖,肯定谁给的钱多卖谁。
基本上,多问几家店,找一个最低的买就可以了,砍价?你得看销售理不理你啊,有的紧俏车,订完了都没现车,他能给你降价吗?你说呢现金折扣的条件为?
行语:就是说, 1.如果你能够在10天之内付款的话,就有2%的折扣,这样你100件商品给的折扣就是:100*50*2% 2.如果对方在20天之内付款,就可以享受1%的现金折扣!就是你给出的折扣就是:100*50*1% 3.如果在20天-30天之内付款付款的话就不能够享受现金折扣 4.你必须在30天之内付款,如果在30天之外付款的话,要罚款! 以下文章供参考: --------------------------- 应付账款是企业购买货物暂未付款而欠对方的账项,即卖方允许买方在购货后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的一种形式。对卖方来说可利用这种方式促销,对买方来说则相当于向卖方借用资金购进商品,以满足买方短期的资金需要。 与应收账款相对应,应付账款也有付款期、折扣等信用条件。应付账款可以分为:免费信用,即买方企业在规定的折扣期内享受折扣而获得的信用;有代价信用,即买方企业放弃折扣付出代价而获得的信用;展期信用,即买方企业超过规定的信用期推迟付款而强制获得的信用。企业在利用信用条件时,应核算该项信用的成本,以获得最大利益。 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 倘若买方企业购买货物后在卖方规定的折扣期内付款,便可以享受免费信用,这种情况下企业没有因为享受信用而付出代价。 例:某企业按2/10、N/30(10天内付款,可以享受2%的现金折扣;10天之后,30天内付款,不享受现金折扣)的条件购入货物10万元。如果该企业在10天内付款,便享受了10天的免费信用期,并获得折扣0.2万元(10×2%),免费信用额为9.8万元(10-0.2)。 倘若买方放弃折扣,在10天后(不超过30天)付款,该企业便要承受因放弃折扣而造成的隐含利息成本。一般而言,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可由下式求得: 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折扣百分比/(1-折扣百分比)×360/(信用期-折扣期) 运用上式,该企业放弃折扣所负担的成本=2%/(1-2%)×360/(30-10)=36.7% 公式表明,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与折扣百分比的大小、折扣期的长短同方向变化,与信用期的长短反方向变化。可见,如果买方企业放弃折扣而获得信用,其代价是比较高的。然而,企业在放弃折扣的情况下,推迟付款的时间越长,其成本便会越小。比如,如果企业延至50天付款,其成本=2%/(1-2%)×360/(50-10)=18.4% 利用现金折扣的决策 在附有信用条件的情况下,因为获得不同信用要负担不同的代价,买方企业便要在利用哪种信用之间作出决策。一般说来: 如果能以低于放弃现金折扣的隐含利息成本(实质是一种机会成本)的利率借入资金,便应在现金折扣期内用借入的资金支付货款,享受现金折扣。比如,与上例同期的银行短期借款年利率为12%,则买方企业应利用更便宜的银行借款在折扣期内偿还应付账款,反之,企业应放弃折扣。 如果在折扣期内将应付账款用于短期投资,所得的投资收益率高于放弃折扣的隐含利息成本,则应放弃折扣而去追求更高的收益。当然,假使企业放弃折扣优惠,也应将付款日推迟至信用期内的最后一天,以降低放弃折扣的成本。 如果企业因缺乏资金而欲展延付款期,则需在降低了的放弃折扣成本与展延付款带来的损失之间作出选择。展延付款带来的损失主要是指因企业信誉恶化而丧失供应商乃至其它贷款人的信用,或日后招致苛刻的信用条件。 如果面对两家以上提供不同信用条件的卖方,应通过衡量放弃折扣成本的大小,选择信用成本最小(或所获利益最大)的一家。比如,上例中另有一家供应商提出1/20、N/30(20天内付款,可享受1%的现金折扣;20天之后,30天内付款,不享受现金折扣)的信用条件,其放弃折扣的成本=1%/(1-1%)×360/(30-20)=36.4% 与上例中2/10、N/30信用条件的情况相比,显然后者的成本较低。
发放红包通过什么会计科目核算?
先说发票的问题——可以不要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
发放网络红包,需要根据具体的发放对象,以及领取的条件等,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是有差异的。
一、发放对象是企业内部员工的
为增加员工凝聚力,有些企业会给公司内部员工发放网络红包,这个就跟给员工发放过节费的性质是一样的,可以作为员工的工资性收入或补贴,会计处理可以计入工资支出或福利费支出。
会计上无论是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都需要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预扣预缴申报。
准备发放时,计提: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或应付福利费)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或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在实际发放时,应分别统计各员工领取的金额,以便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二、发放对象企业外部人员的
(一)回馈老客户的,需要用客户以前消费积分兑换红包的
企业为了回馈老客户,老客户可以用消费积分获取红包的,等于是用积分得到礼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个人通过使用消费积分得到的礼品,不征个人所得税;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用XX积分获取抽奖机会的,可能会因为是抽奖的,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回馈老客户用积分兑换红包的,企业在实际操作时,需要做好兑换规则,避免使用“抽奖”等字眼,虽然是抽奖的,但是可以使用100%获得红包,只是金额是随机的。
对于消费积分,企业规范的会计处理一定是会提前确认的,因此只需要冲减即可。
借:合同负债/递延收益
贷:银行存款
(二)参与红包抽奖不需要消费积分的
为推广促销,参与红包抽奖不需要消费积分,只需要简单的关注企业微信公众号或转发企业宣传等。这样的支出只是企业宣传手段之一,可以作为企业的促销费用。
通常这种红包单个金额不是太大,按照规定只要是金额在500元以下是可以不要发票就能税前扣除的,但是企业需要依法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支付出去的红包金额都是税后的,企业在财税处理时,需要换算为税前金额。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税前金额,等于“银行存款/0.8”)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企业召开经销商会议或年会等,邀请企业的客户参与,在会上发放网络红包,也可以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财税处理。
三、发放的网络红包不是现金红包的
现在很多电商企业,在网上发放的一些红包,不是现金红包(不能提现),只能在规定的条件下消费时可以抵扣消费款。
这种所谓的“红包”,其实只是一种抵扣券或折扣券。消费者虽然领取,但是不使用的话,就没有任何价值。消费者使用时,也只是起到折扣的作用,商家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进行财税处理。
因此,企业发放这种“红包”不需要进行特别财税处理,只是在实际使用的时候一定按照税法规定的商业折扣处理。
销售过程中的让利怎么做分录?
商业折扣,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按实际收到的入帐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现金折扣,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按总价入帐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发生折扣时,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销售折让 一般是由于产品质量问题 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带折扣的应收账款计算?
商业折扣是销售时已经发生,应收账款入账时直接扣除,不影响应收账款的计价,而现金折扣是预计可能发生,但还没有实际发生,应该按照总价法来处理,(入账时,不考虑现金折扣,但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应收账款是对日常交易来说的,就是相对于“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除此之外产生的应收款项均是进入“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的入账=主营(或其他)业务收入入账金额+相关税费,即购买方应该支付的价款的总额。再继续给你说一下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问题商业折扣影响的是营业收入的金额,比如说你去商场购物,商场活动打95折,100元的商品你只要支付95元即可,这减少的5元就是商业折扣,前面已经说了应收账款是根据营业收入+相关税费确认的,所以商业折扣并未直接对应收账款的确认产生影响。
现金折扣是为了促使赊购方尽早还款而使用的一种收款优惠政策,在初始确认应收账款的金额时没有影响,它是对最终收回的“现金”有影响,所以从分录里你会看到应收账款从始至终金额不会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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