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保金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分类?
为了保障残疾人就业问题,近期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2016年至2018年,我国连续三年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超过30万,按比例就业残疾人数量累计增幅超过20%。但不可回避的现实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近年来,残保金制度和残疾人就业中出现了用人单位反映负担重,宁愿交钱也不招工;残疾人反映就业难,用人单位反映招聘残疾人难等问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征收
我国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总体方案明确,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比如说:杭州市某企业去年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政府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是5%,但是去年政府实际安排的就业残疾人人数为3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k一个人,那么现在要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100*5%-3)*5000=10000元。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措施
一是优化残保金征收,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征收残保金依据的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明确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二是规范残保金使用,明确残保金优先用于保障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激励力度、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提升职业培训质量等,各地要根据当地保障残疾人就业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相关支出,不得以收定支。
三是强化残保金监督,加强残保金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社会监督、将企业履行义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使残保金使用更公开透明,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环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时间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 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方式
以北京市2017年残保金征收方式为例:
1、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
4、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5、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水务局自行下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北京市如何申报残保金?
(1)本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连同本人档案材料
(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等一并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
(3)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检查和鉴定后,根据残情鉴定,写出综合报告,填写《伤残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报市(州)民政部门审查。
(4)市(州)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写出评残报告,在上报的《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省民政厅审批。
(5)省民政厅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伤残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并通知县(市、区)民政部门将伤残证件发给本人。
伤残人员由于残情变化需要调整伤残等级的,按上述程序审批。
残保金如何核算?
残保金的核算通常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筹资原则:残保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筹集,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大致平分。缴费方式为比例缴费,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缴纳。2. 费率原则:残保金的费率由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残疾人福利基金委员会制定,并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不同地区费率可能有所不同。3. 医疗保障基金原则:残保金中的一部分需要投入到医疗保障基金中,用于支付残疾人的医疗费用。所以,可以得出残保金的核算方式是通过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率来筹集,其中一部分款项需要投入到医疗保障基金中。
北京重残一二级政策?
本市户籍、属于劳动年龄段(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工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为2200元,2021年上调到2320元)按规定为残疾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低于当年社保最低基数)申报了残疾人就业情况,且申报缴纳了残保金!(满足安置条件领取补贴的企业,也要进行残保金零申报行为)
社保补贴的领取只针对特定残疾人类别,除了要满足岗位补贴的条件以外,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招用的残疾人为“三类残疾人”
三类残疾人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北京市发布的京残联发[2018]26号文,北京市用人单位雇佣残疾人满足条件可申领岗位补贴与社保补贴。最高每人每年可获补贴两万元。
残保金最新计算方法?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是: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x90%(或50%)。
残保金缴纳额与在职职工人数、年平均工资均有很大关系,在职职工人数越多,年平均工资越高,企业需要缴纳的残保金越多。其中1.5%指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同的地域比例不同,比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武汉等均为1.5%,四川、河南为1.6%,新疆为2%,深圳为0.5%(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政策,无分档征收政策)。而90%(或50%)指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政策规定比例1.5%的,可以享受50%的优惠;如果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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