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损益二级科目,一把手该如何处置?
搞得过就搞,搞不过就忍,没什么好处置的。也没什么“影响威信”的。若一把手向来威信十足,那这种事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若向来没威信,就是所有人跪下说话,又能如何?
也谈不到“要反思”。成年人的世界,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心里都跟镜子一样。也没什么“他错了,你对了”。在竞争的世界,没那么多绝对的“对,与错”。.只不过,这“突然发飙”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某二级单位,一正二副。正职爱摆架子,总爱以“口头摆阔”,也就是“骂人”,来显示他的强大与威权。正职谁都骂,包括那个与他年龄相差无几的副职(之一)。不仅骂,且骂得挺难听,也从不分场合。时间久了,副职就有点受不了了,觉得这**也太没尊严了,这也太拿人不当人了。终于一次会议上,在正职又一次“口头摆阔”时,副职当场发飙,对着正职拍了桌子。.正职当场没说什么,没当场“处置”。但私下里,正职无数次表达了痛苦与屈辱:我永远不会原谅他。(正职从未想起,自己之前曾多少次狠狠地侮辱过人家).鉴于正职并无人事权,所以即使“不原谅”,也需要一定的运作。于是,正职与另一个副职联手,把“发飙副职”搞到面无人色,不得不自己调走了事。.这事不能说谁错、谁对,也不能说谁觉悟不高,或者谁段位更高。(那个被迫调走的副职,几年后在更大的一家单位,做了更大的官儿)这只能说几人陷入常见的、但又难以开解的情绪漩涡之中,又因利益的指向不同,最终所要面临的、带有一定必然性的结果。正职不愿尊重人,只愿以“骂人”来显示权威,那被人当场干就是必然;“发飙副职”带着一些书生的狂傲,但又没太强硬的生存能力、但又有一定底气(或背景,或具体能力),那“忍不下去发飙”、“被迫调走”,就是必然;而另一个“帮着搞人”的副职——少一个副职,对他来说只有好处。..也许有人觉得正职自身也有错误,但在正职看来:我无论干什么,都是正确的——即使是不尊重人,甚至是侮辱人;别人必须对我尊敬——且程度要深;(发飙)是对我的侮辱,我绝咽不下这口气;不搞走他,那以后别人不得照着他学习,拿我当软柿子捏?矛盾已公开化,这人继续留下,只会是个巨大的炸弹。所以,最终“发飙副职”被搞掉,在正职看来,是最大的公理,是最符合他利益的结果。.总之,一切在“正职看来”。正职认为应该这么处置,那这么处置就是正确的。没有什么更深刻的道理,也没什么正确与错误。这就是职场,职场就是如此。..但正职的威信,并未因此而增长。若一向以“骂人”(侮辱、恐吓)来巩固威信,那恐惧也许有,威信则绝不可能。把反抗的副职搞走又如何?那只能说“仗势欺人”,别人暂时搞不过,而已。.但众人也不会因此对正职有了什么看法。在这个“凭本事玩”的世界,大家看看热闹、“看看谁更有本事”,就好。其他的,与自己无关。..反思,也谈不到。来上班的,至少都是成年人了。更不要提做了领导,有了一定职位,那更是腥风血雨,身上不知已经刷了几层油。就如“骂人正职”不会骂他的领导、骂其他非下属人员,“发飙副职”选在这个时候(已经站稳)发飙一样,一切都有“有的放矢”的影子。也许有“领导之位”加持下狂到摸不着边的可疑,但自己要做什么、正在做什么,心里其实都有杆秤。没有人真狂、真傻,一切,都是内心深处“最真实”的驱动。所以,没什么好反思的。自己是什么人、做了什么事、为什么要这么做,自己最清楚。.至于“接下来怎么处置”?那就要考验智慧了。..发飙的背后,才是重点。如前所述,没哪个成年人会随意发飙。所有的发飙,都有一定的原因、一定的底气。如:发飙者“有了”强大的后台,已经不屑于再应酬正职;已经不想干了,但不愿白白就走,现借激怒正职,来搞点事情;其他不利于正职的发心。总之,作为正职,此时的关注点相比“发飙”,放在“背后的原因”上,可能更靠谱一些。..副职突然发飙,这对正职当然是一场并不轻松的挑战。如果正职无比看重“面子”,那简直诛心。但作为正职——作为“必须要成熟冷静”的人类,这种时候,把情绪放置一边,冷静分析背后的原因,也许更能有的放矢一些。没有哪个“副职”,会随意发飙。.
论“支持者”对领导的重要性
莫不是我演技太好,以至于领导情难自已?
出售固定资产净损益会影响营业利润吗?
非请自来。
出售固定资产净损益影响营业利润,影响、影响、影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要想弄清出售固定资产是否影响营业利润,得先搞清出售固定资产如何会计核算,营业利润如何计算(或利润表如何编制)。有关固定资产处置的问题,我以前也回答过不少了。再简单说一下吧。
固定资产处置处理分为两种情况:出售、转让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通过“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核算;而报废毁损等产生利得或损失,即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核算。
现在来看利润表,出售、转让固定资产的损益填列在“资产处置收益”一栏,显然营业利润是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加减有关项目后,再加上“资产处置收益”(或减去资产处置损失)得出营业利润。
也就是说编制利润表时,营业利润计算包括出售固定资产的得利或损失。相反,如果是报废固定资产而产生的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不影响营业利润。
相信,通过我这么一啰嗦,应该能明白为什么出售固定资产净损益影响营业利润吧。
山西临汾的饭店为什么会突然坍塌?
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陈庄村聚仙饭店坍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于8月30日凌晨3时52分结束。该坍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共搜救出被困人员57名,其中已遇难人员29名,7人重伤,轻伤21人,伤者目前都在医院救治当中,生命体征平稳。
救援队伍拆走了,现场指挥部改为事故调查组,接下来就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该是谁的责任问责谁。
聚仙饭店坍塌的可能性分析根据现场视频画面,聚仙饭店坍塌的主要原因估计是房屋老旧,加上上部近两年增加了钢结构层,重量超过墙体承重能力,前段时间又是雨水多发季节,多年的砖墙体发霉老化,周边排水不畅,长年处于湿潮状态中,墙体上又没有混凝土圈梁与柱保护加强承受,墙体在重量压迫下,墙体向外倾斜或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承重墙体松动,空心板(多孔预制板)两端头支座位失重,其中一个部位坍塌,带动整垮塌。
根据当地居民介绍,聚仙饭店建于十多年前,那应该是两千年以后,大约2003年至2006年之间建设。
多孔预制板多流行于九十年代中期之前。两千年以后已经很少再用。
国家建设部于2002年出台新规,新规定出台之日起,新建公共楼堂,住宅楼停止使用混凝土预制板。
民间民房建筑有可能晚有些,但2006年后,各地方也都出台了相关禁令。
相当于说,聚仙饭店建于十多年前,应该是国家禁令出台之后建设。
聚仙饭店外围墙体为24墙,室内隔墙12墙。透过视频画面,没有看到混凝土立柱和墙体圈梁。如此说来,多孔预制板直接盖在砖上。由于缺少墙上圈梁整体连接,整座房子的承重力不是均衡承载,局部砖墙体松动,导致房屋坍塌的可能性就很大。
谁会是这次事故的责任人?网上有消息说,聚仙饭店早在坍塌前已被判定为危房。现在的问题是,危险建筑怎么还能营业?看来,调查组要认真调查了,是谁在红灯中逆行?弄清这个问题,责任人就出来了。
当然,聚仙饭店的老板和房屋所有权人是主要责任人。
酒店饭店的主管部门:文化部门,消防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治安部门,环保部门,旅游部分。
这次事故不是火灾引发。所以没有消防什么事。也不是治安,税务,环保等方面出问题。
那就只剩下文化部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这两个部分都有监管责任。
最重要的一点,这个事故涉及问题最大的是房屋安全。
这几年,乡镇以下排查老旧房屋问题主要责任单位是乡镇村两级单位,主管部门是城市建设局,也就是县建设局监察队。问题从哪里出来,主管人都要担责任。
怎么处理?遇难人数29人,聚仙饭店老板赔偿是定数,房屋产权人赔偿也是定数。赔偿还还要负法律责任,坐牢。
第二,谁为饭店老板开绿灯也要问责,刑事责任避免不了。
第三,失责,不作为的责任人都要负责任。
结语,无论是工地安全事故还是民房违建,民房质量安全引发的事故,根源在于监管缺失。只有把民房违建与民房质量安全纳入如公共建筑的监管体系,才能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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