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会计做账吗,个体户营业执照能不能自己做账?
能,一般来讲,个体户是不需要建立财务账簿的,税收一般定额缴纳,由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核定,自己做账主要是登记一些流水账,便于自己了解经营情况。
比如库存商品明细账,应收应付明细账(便于自己以后收款或者付款有个依据),登记收支明细,便于掌握经营盈亏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30万元免征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随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政策的发布,明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享受到了政策红利,增值税免税额的处理也成了财务要面临的问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中,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我们可以参照财会〔2016〕22号的此项规定,值得提醒的是,财税〔2019〕13号免征增值税条件只适应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并不等同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也可能是一般纳税人。
就企业而言,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才能予以免税——即此项并非直接减免的税款,对企业而言这是一项政府补助。
核算有两种方法:
关于政府补助的核算,《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是有所不同的。
故笔者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核算免征的增值税,应根据其适用的会计准则来进行分析。
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较多,但《小企业会计准则》也规定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也可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1、《企业会计准则》
如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应通过“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在该项目中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增值税是因为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而产生的,显然其免税额是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通过“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2、《小企业会计准则》
如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之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会计科目未设“其他收益”科目,其规定“5301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
“5301营业外收入”科目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故其免征的增值税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无票收入需要纳税么?
1、小规模纳税人无票销售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未开票收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开发票的收入。
在实际销售中,有的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销售的,很多都不开发票(比如买包盐)。
但是这部分收入也是经营者的应税收入,需要依法申报纳税的。
法律许可条件下,在实际销售中会有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的销售,开发票没有实际意义。
但这部分收入也是经营者的应税收入,需要依法申报纳税,这部分收入就是未开票收入。
小规模开的普票自己要承担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开普通发票不需要进项。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没有进项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查账征收的,就需要发票做账,否则,没有办法计算成本。白条是不能入账的。但是不需要计算进项税和销项税款,只需要按照营业收入乘以税率计算应交税金。进项税和销项税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如果是定额征收的,就可以不需要做账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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