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社保是怎样交的?
企业职工社保通过用人单位进行购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购买社保。
南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购买渠道
一、“江西省税务局”公众号缴费
进入公众号后,在底部左下解点击“税费服务”,选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按提示完成缴费即可。
二、赣服通(支付宝)缴费
缴费人登录“支付宝-赣服通-社保缴费”,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后,选择所需要缴费的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三、税务窗口缴费
对于社保、医保部门已核定缴费信息的,缴费人可前往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点)缴费。没有核缴费信息的,可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计算缴费金额,或请导税人员使用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协助缴费。
四、银行渠道
目前可以缴费的合作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九江银行、上饶银行、赣州银行等。
1.柜面缴费。缴费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合作银行网点柜面缴费。
2.微信缴费。在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合作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流程参照“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3.手机银行缴费。下载安装手机银行APP,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及密码,缴纳社保费。
能在农村做点什么?
你好!
在农村可以做很多事呢,
我呢,
以自己为例,
分享下,
因我一直向往田园生活,
所以开荒了几亩地,
种了些花草,(金银花,菊花,薄荷,香茅草,艾草……)。
在这些花草中,
我也种了血橙树(3米x4米),那些花草就在果树的空隙里,果子三年才挂果。
而这些花草用来抑制野草丛生,
还有另外的作用。
全部割下来做环保酵素。比例1:3:10=红糖花草,野果:水(它们可是天然肥料),三个月以后就可以返回地里了。
虽然我只有几亩地,
可如今我用这些花草,野果子,已储存好这几亩地的肥料了,
当然还可以在果树边上种点菜(萝卜,芹菜,白菜……)
我们可吃上自己的劳动成果!
这叫酵素自然农耕,
目前我们的土地已经不像五六十年代了,
经过社会迅猛的发展,
锄草剂,化学农药浸害了我们的土壤,
到了我们这一代,
该慢慢来把它改善过来。
不再使用化学农药,膨大剂,锄草剂(这些伤害,大家都明白,近几年癌症病人那么多,大多是因为我们吃的不健康了),
所以我们这一代年青人,
该觉悟了,
从土地开始,
大自然赋予了我们生命,
春天播种,秋天一定会有收获,
先改善土壤,
土壤健康了,
才能长出优质的蔬菜,瓜果!
当然,
另外我自己也兼职开了网店,
我说这些,
不是纸上谈兵哦!
请看一下我的地!
历史上的海瑞最后什么下场?
要说到明朝哪一个清官最出名,最出色,非海瑞莫属。海瑞一生反对奢侈,主张节俭,打击豪强,一心为民。当时的朝廷官员以及地方官基本上个个都是贪污犯,与罪恶抗争到底的海瑞,他的下场是什么样的?是善终,还是非正常死亡?
偏激性格的造成海瑞于正德九年出生在海南琼山。很不幸,在他四岁的那一年,父亲去世,只留下了他与母亲相依为命。
海瑞的叔叔伯伯都是当官的,但是海瑞愣是没有沾到叔叔伯伯一点好处。自从父亲去世,叔叔伯伯可以说是百年难得一见,要不是海瑞家里有十亩田,再加上母亲勤劳,夜以继日的做针钱活,说不定海瑞就读不了书了,明朝也不会出现一个海青天了。
由于家庭的原因,海瑞从小就特别懂事,他明白只有读书才有前途,母亲拼命的干活,都是为了自己能够读书。海瑞为了不辜负母亲的期望,每天上学堂读书,回到家也一样读书。
纵管海瑞天天读书,但是由于自身天赋的原因,海瑞一直到三十六岁才考中举人,之后接连考了五年都考不上进士,这时的海瑞已经四十一岁。眼看着年纪一天比一天大,海瑞叹息一声,决定到吏部去报道,找个官当。海瑞当的第一个官是福建南平县教育局局长,没有品级,不入流。
海瑞读书一读就是几十年,在这几十年里,他为了考取功名,基本上不与别人交流,整天都是与那些上千年的四书五经交流、学习。书是死的,人是活的,人活在世上,在学习的同时也一定要与人交流,如果说一直看书,思想上肯定会出现问题,海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经过四书五经的长时间洗脑,在海瑞看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变则通,只有对与错,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对的永远不能变成错的,错的永远不能变成对的。拥有偏激思想的海瑞,再加上小时候的刻苦生活,逐渐滑向极端,为人不但偏激而且刚强。
总的来说就一句话,看不顺眼,那就干!
海瑞名扬天下的开始——任职淳安知县海瑞就任淳安知县的第一天,当既颁布命令,从此以后不能够再出现贪污的行为。海瑞在颁布这道命令的时候,他的下属并没有当一回事,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喊一喊口号还是必要的,之前来的新知县又不是没有喊过,可后来呢?反正知县的开销是最大的,家里的厨师要钱,仆人要钱,而外出的轿子也要钱。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海瑞的下属官吏察觉到了不对的地方,衙门明明是办公的地方,可是海瑞却在衙门里开辟了一片菜地。去海瑞的家里汇报工作,厨房里的炒菜人员竟然是他的老婆。最主要的是,自从海瑞担任淳安知县以来,基本上没有看到他坐轿子出门,都是步行。
所有的下属官吏都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个海瑞是打算来真的啊!为了逼迫海瑞低头,衙门里的官吏集体辞职,准备坐在家里看海瑞是如何倒霉的,然而事实却出乎他们的意料。没有了他们,衙门依旧能够运行。
海瑞,一个人判案,一个人写文书,一个人管治安,一个人拿主意,如果说要打板子的话,就把家里的那几个老仆人带过来打板子。辞职的官吏们目瞪口呆,看着海瑞的所作所为,再回过头来看一看自己的处境,如果说辞职的时间一久被开除,那可就得喝西北风了,无奈之下,只能各回其位。
按照规定,知县三年进京上报一次工作,而这每一次进京都必须得要携带足够多的银子,轻则几百两,重则上千两,这些银子都是从百姓的手中抠出来的。淳安县总共有八十里,每一里要出一两银子,三年进一次京,总共也就是两百四十两银子(这是地方上自己规定的)。
仅靠这两百四十两银子是绝对不够的,还要打老百姓的主意,从各种地方找毛病,总之能收多少就收多少。这也是为什么一到知县进京上报工作的那一年,老百姓就说又到给京官交租的年头了。
之所以知县上京要拼尽全力搜罗银子,是因为要趁着上报工作的机会,拼尽全力贿赂京官。毕竟地方上的官员天高皇帝远,一辈子都见不到皇帝,而京官就不一样了,基本上时不时的就能够见到皇帝,所以必须要与京官搞好关系,方便日后升官,而搞好关系就必须要钱。
别人上一次京最少都得用几百两,可是海瑞却仅用五十五两,简直太过于骇人听闻。海瑞一路上从不下馆子,身上随时带着几张大饼,饿了就吃大饼。如果说到了晚上抵达不了驿站,那就随便找一堆草凑合着睡一晚。到了京城能不请别人吃饭就不请别人吃饭,如果说必须要请,那就随随便便找个路边摊解决。
无论海瑞多么的清廉,也就只有当地的老百姓以及附近的官员知道,致使海瑞名扬天下的是,他敢于顶撞强权,这两个强权分别是胡宗宪与鄢懋卿。
胡宗宪任职总督,官居二品,负责抵御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再加上他是朝中权臣严嵩的党羽,整个东南都没有一个人敢惹他,唯独七知知县海瑞是个例外。
胡宗宪的儿子仗着自己的父亲身居要职,到处旅游,到处搜刮钱财。当他旅游到淳安县时,入住当地的驿站,又是嫌这,又是嫌那,最后竟然敢命令手下的人把驿站的工作人员吊起来打。海瑞一听胡宗宪的儿子在驿站闹事,当既带领衙役前往驿站,将胡宗宪的儿子暴打了一顿。
就在海瑞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发现现场有几十个贴着总督衙门封条的箱子。海瑞明白这里面肯定是银子,命令手下将箱子打开,果真箱子里面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几十个箱子总共有几千两银子。海瑞计上心来,指着刚才还作威作福,现在则战战兢兢的胡宗宪儿子说道:“胡总督向来清廉节俭,怎么可能会有几千两的银子,你竟然敢假装胡总督的儿子,今天放你一马,箱子留下,人赶紧滚蛋。”
人也打了,钱也抢了,按道理来说胡宗宪应该不会放过海瑞,可是胡宗宪却是个有良知的人,他明白是自己的儿子有错在先,狠狠的训了自己的儿子一把,并没有责问海瑞。
嘉靖三十五年,正二品的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鄢懋卿出京视察各地的盐政。鄢懋卿是属于最高级的监察官员,再加上他与胡宗宪一样,都是严嵩的党羽,每到一个地方,地方上的官员都必须要跪着接送他,吃饭必须得要山珍海味,所需花费的钱财高达上千两银子。
最主要的是,他特别不要脸,明明铺张浪费,每到一个地方之前又故意装作好人,表示:千万不要因为他的到来而铺张浪费,一定要节俭节俭再节俭。严州是鄢懋卿视察的地方之一,而要到严州,就得路过淳安,而路过淳安肯定要大操大办。
海瑞虽然是知县,但是却做不了主,毕竟知县的上头还有知府,如果说知府硬要操办,海瑞一点办法都没有。为了避免鄢懋卿经过淳安,海瑞写了一封信给鄢懋卿,信中希望鄢懋卿能够绕远一点的路,不要经过淳安。鄢懋卿看到这封信,怒不可遏,竟然有人敢明着赶我!
鄢懋卿连严州都不去了,直接到别的地方。严州知府得知消息,害怕鄢懋卿多想,将自己牵扯进去,急急忙忙公开训斥海瑞,与海瑞划清界限。
海瑞拿办胡宗宪的儿子、主动出击拒绝鄢懋卿入境,这两件事都是极为轰动的事件。身为一个七品知县,就敢到处惹事,惹的人还都是炙手可热的人物,真是不得不佩服。老百姓都对海瑞拍手称快,称海瑞为“海青天”。
因祸得福胡宗宪是一个有良知的人,但鄢懋卿不是。鄢懋卿自从回京,就琢磨着如何整海瑞。他鼓动党羽对海瑞群起而攻之,但是却整不死海瑞,原因很简单,此时的吏部侍郎朱衡正充当着海瑞的后台。吏部专门负责人事,吏部的老大尚书在六部之中号称“天官”,可见吏部的权利有多可怕,而待郎是吏部中的二把手。
海瑞与朱衡并不认识,朱衡或许也没有见过海瑞,只是听闻过海瑞的事迹,但是却十分的敬佩海瑞,无怨无悔地充当海瑞的后台。嘉靖四十三年,海瑞在朱衡的暗箱操作下,升任户部云南司主事,一下子从地方官变为京官。
在地方上都敢硬刚上级的海瑞,到了京城岂不是敢硬刚的皇帝,事实也是如此。这时的嘉靖已经有二十多年不上朝,整天躲在宫里,修仙炼道,基本上朝政都交由内阁处理。主宰国家的皇帝如此,国家该当如何?
海瑞为了嘉靖能够回心转意,将自己的家人全部遣散回家,自己则买了一口棺材陈列在家中,写了一封名为《治安疏》的奏折上到嘉靖的手中。《治安疏》将嘉靖批的一无是处。
嘉靖感觉自己能够与上古圣人尧相媲美,可海瑞却在奏折中说嘉靖连汉文帝都不如;嘉靖认为国家在自己的执掌下,国泰民安,可海瑞却在奏折中说天下的百姓早就对你不满了;嘉靖认定自己有一天会长生不老,可海端却在奏折中说之前和你一起修仙炼道的陶仲文不也是死了吗?你竟然还想着长生不老!
《治安疏》中最有名的一句话,当属那句:“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
嘉靖越看越气,将《治安疏》扔在地上,命令左右侍从立刻将海瑞逮捕。这时,嘉靖旁边的太监黄锦说了一句话:“他已经买了棺材,也已经将家人遣散,很明显是不会逃的。”嘉靖听到这句话犹豫了一下,将《治安疏》捡了起来,仔细端详,想要抓海瑞吧,又不想,不想抓吧,又忍不下这口气,一怒之下嘉靖竟然对宫女动手。
后来实在是忍无可忍,嘉靖将海瑞抓了起来,也仅仅是抓了起来,刑部明明判处海瑞死刑,但是嘉靖却扣着不批,从这里可以看出嘉靖事实并没有那么昏庸,只不过是喜欢修仙炼道,渴望长生不老。嘉靖有一天突然想起海瑞骂自己的话,越想越气,念叨着就要杀掉海瑞。就在这时,首辅徐阶出来制止嘉靖。
过了两个月,嘉靖驾崩,海瑞因祸得福,由于大骂过皇帝,名声非一般人能比,嘉靖一驾崩,他就出狱,官复原职。经过三年,在徐阶的安排下,海瑞担任起江南巡抚,江南是明朝最富的一块地,光是赋税就占了全国的一半,也正因此海瑞这个官职是当时最肥的官职,肥到流油的那种,不知道有多少贪官梦寐以求。
徐阶把海瑞安排到这么重要的位置上,很明显是想打压当地的那些强占民田的地主豪强,缓解当时日益加剧的阶级矛盾。徐阶是江南一带最大的地主之一,徐阶也清楚,他敢这么做,是因为他认为他救了海瑞的命,海瑞又是他提拔的,肯定不会对他动手,后来事实证明是他太天真了。
就在海瑞前往就任的路上,江南地区沸腾了起来,有不少的官员主动辞职,不因为别的,因为贪的太多,害怕被查办。贪得不怎么多的,在家里辗转难眠,想这想那,提心吊胆。地方上有的地主豪强占着自己家族强大,将大门涂成朱红色,一听到海瑞到来的消息,连夜将大门涂成黑色,害怕太显眼。平日里坐八人轿出门的太监,一听到海瑞来,急急忙忙撤掉四个人,因为按照规定他只能坐四个人抬的轿。
江南巡抚衙门设置在苏州,海瑞一到衙门,衙门就像菜市场一样,挤满了人,你告他,我告他,最多的时候一天能收到三千多张诉状,状告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地主豪强,而结果也基本都是以地主豪强败诉而告终。
随着打击地主豪强的工作日益加深,海瑞渐渐的意识到,原来徐阶是江南一带最大的地主之一。海瑞想都没想,写了一封信给徐阶,希望徐阶退一半的田地出来。这个时候,徐阶已经退休在家,不想再惹事,同时也想支持海瑞的工作,答应海瑞可以。然而接下来海瑞的举动差点没有把徐阶气死,如果说徐阶知道他胆敢有这样的想法,别说制止嘉靖杀掉他了,自己都得想办法杀掉他。
海瑞竟然想要徐阶将所有的田地退出来。徐家好不容易这么多年才出了一个徐阶,好不容易才捞一把,你海瑞竟然想要将徐家的家底全部掏空,绝对不可能。可海瑞是谁,你说不可能就不可能吗?海瑞选择跟徐阶硬碰硬,事情越闹越大,闹到了朝廷,徐阶的政敌状告徐阶教子无方,结果徐阶的两个儿子充军,田地全部被没收。
随着海瑞的打击豪强运动愈演愈烈,那些在朝中担任地主豪强的官员集体攻击海瑞,包括当时的首府高拱。海瑞承受不住,仅当半年巡抚就被革职回家。而这一回就是将近十五年,隆庆一朝的首辅高拱不敢用他,后来万历首辅张居正也不敢用他。
最后的辉煌万历十三年,万历皇帝任命海瑞为吏部侍郎,原本是任命为四品的南京督察院佥都御史的,但是后来不知道是觉得不够意思,还是怎么的,人才刚到任,就任命为三品的吏部侍郎。
海瑞出任南京吏部侍郎的消息一日传千里,有一大堆的百姓跑到南京去看他,将海瑞的家围了个水泄不通。一位来自福建的老百姓,从福建走到南京,鞋都走坏了十几双。海瑞以为他是有什么冤情要报,结果呢?进来看了一眼,鞠一个躬就走了。不为别的,走坏十几双鞋就为了看一眼。
围观的百姓一天比一天少,就在海瑞安下心来工作的时候,突然间升官的命令来了。已经七十二岁的海瑞被万历皇帝任命为南京督察院右都御史,是个正二品的官员。
南京在明朝,虽然也是都城,但是也就只有两个部门有事做,这两个部门分别是南京户部以及南京兵部,其他的部门基本上都是摆设,包括海瑞的都察院。可是就算是摆设,海瑞也不让你闲着,不管有没有事做都必须要来上班,谁叫你领了工资。原本平日里领着工资不上班的御史,只能坐在工作岗位上唉声叹气。
有一天,一位御史生日,请了一个戏班来表演。这在当时的所有人看来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可是生日过后,海瑞突然间找到那名御史,抓起来就是一顿暴打。那名御史不明白海瑞为什么打自己,质问海瑞,海瑞回答:“明太祖时期规定官员找人唱戏是违法的!”现在距离明朝开国都二百多年了,还有谁会记得什么明太祖,海瑞你就是没事找事!
海瑞身为御史的领导,那些被他“压迫”到实在忍受不了的御史纷纷弹劾他,指责他不做人事,只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名声。万历并没有管弹劾海瑞的奏折,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万历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海瑞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对着旁边的仆人说出了自己的临终遗言:“兵部送来的柴火银子多了七钱,你送回去吧!”说完,海瑞闭上了双眼。
海瑞的遗产:一套十百二十两白银的宅子,十几两白银,一大堆破衣烂衫。
南京城的百姓自觉地为海瑞守孝,自觉地为海瑞送葬。海瑞出殡的当天,送葬的人整整有百里那么远,而且没有一个人半途回去。
什么叫清官?这就叫清官!
自序
说句实在话,海瑞这一生虽然彪悍,但是却挺凄惨的。海瑞的晚年时期,妻子、小妾一个接一个的离他而去(去世),儿子、女儿也紧随妻子、小妾的脚步离他而去,活着活着就活成了一个孤寡老人,仅有一个老仆相随。
疫情期间的费用国家有补贴吗?
为帮助社会各界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财政部从政策受益者和政策落实者角度,分类梳理了出台的政策措施,形成了《财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问答》,供查阅。
一、面向个人的政策措施
(一)补助补贴。
1.对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有何规定,患者如何申请补助?
答: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国医保电〔2020〕5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医保电〔2020〕6号)有关规定,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患者个人无需提出补助申请,在就诊或出院结算费用时,医疗机构将自动扣除需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财政承担的部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2.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出台了哪些临时性工作补助规定?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有关规定,对参加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风险程度等因素,分别给予每人每天300元、200元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此外,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规定,将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理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例检查、病例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一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的隔离区或其他收治确诊病例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隔离区直接参与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和病理检查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湖北省内发热门诊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其他一线医务人员执行二档标准。享受补助天数按实际接触到确诊或疑似病例、标本的天数计算,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同时还明确要求,不得扩大泛化一线医务人员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由各地负责统计,同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按月审核,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在次月垫付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据实结算。
3.在落实医务人员待遇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
答:一是对参加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其工作类型,分别给予每天300元、200元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二是根据承担疫情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向承担防控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三是疫情防控期间,将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下同)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中央财政对湖北省全额补助;及时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将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税费优惠。
4.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出台了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以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是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5.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享受哪些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答: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6.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后,今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将有所减少,但影响总体上可控。养老金等社保待遇不会受降费政策影响,是因为截至2019年底,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9.4万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万亿元。对于社会上普遍关心的养老金发放问题,财政部也会同有关部门做了预案,将通过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和中央财政补助力度,强化地方投入责任等措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其他社保待遇,也可以做到按规定发放。
7.在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申请?
答:一是延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对已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若感染新冠肺炎,可展期一年还款,财政给予政策贴息。二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
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有关规定,向当地创业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
(三)其他。
8.财政部规定的春节休市结束后,彩票代销者是否即可开业销售?
答:彩票代销者的具体营业时间,要参照执行所在地地方政府对公共文化场所、休闲健身场所、娱乐场所或旅游场所疫情期间营业的规定,必须符合所在地地方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
9.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有何调整?
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评估疫情防控对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可能带来的影响,制定政策方案,确保考试平稳进行。
10.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时间推迟到什么时候?
答:财政部将根据疫情情况和各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确定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向企业的政策措施
(一)资金支持。
11.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使用贷款资金有哪些要求?
答: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使用优惠贷款要求:享受贴息支持的贷款企业不得挪用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不得将资金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不得将资金用于非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生产物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名单内企业疫情防控所需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不得将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资金用于名单内企业一般性资金需求;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贷款续做以套取再贷款资金。
12.在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申请?
答: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企业可向其合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13.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哪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答: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一是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试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二是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三是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四是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五是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14.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如何确定?
答: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分为全国性名单和地方性名单。
全国性名单包括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中央企业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地方企业由各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汇总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方性名单是湖北省、浙江省、广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庆市、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等10个地区,自主建立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由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15.人民银行再贷款如何发放?
答:人民银行向全国性银行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全国性银行重点向全国性名单内企业发放优惠贷款,地方法人银行向本地区地方性名单内企业发放优惠贷款。
全国性银行: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
16.中央财政贴息条件是什么,贴息力度如何?
答:中央财政贴息条件:一是企业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二是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产生的合同申请。贴息力度: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17.如何申请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请;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贴息申请后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中央企业和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地方企业。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汇总一并向财政部申请贴息资金结算。
18.暂时没有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如何申请纳入名单和贷款?
答:对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重要作用的重点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未纳入名单前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在金融机构审核的同时,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纳入名单。
19.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支持对象有哪些,港澳台地区航线航班是否参照执行,通航企业执行的疫情防控任务如何确定?
答:有两项支持政策,分别是对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给予奖励和对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的航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如下:
一是对疫情期间执飞(或复航)往返我境内航点(不含港澳台地区)与境外航点间的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给予奖励。港澳台地区航线航班参照执行。支持对象不分国内还是国外航空公司,均一视同仁。
二是对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对象是国内航空运输公司。对于通航企业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按照现行《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
20.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支持标准如何确定?
答:一是国际航班奖励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疫情影响程度、航班平均运行成本等因素统筹确定。奖励标准分为共飞和独飞两档,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独飞航线,奖励标准向独飞航班倾斜。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共飞航班的奖励标准为每座公里0.0176元,独飞航班的奖励标准为每座公里0.0528元。
二是重大运输飞行任务补助标准的确定。采用据实结算的方式,即在疫情结束后,根据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实际运输成本给予适当补助。如果任务委派单位有付费,或航班有售票等其他收入来源,在核定补贴时将予以扣除。通航企业执行的疫情防控任务补助标准,按照《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第六条规定的“应急救援作业”补贴标准执行。
21.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具体申报审核程序有哪些,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资金申报程序:一是国际航班奖励资金申报程序。各航空公司于每月7日前根据上月国际航班执行情况,向民航局、财政部报送资金申请文件。资金申请文件应包括执飞航线、班次、机型、可供座公里、物资清单以及有关成本和收入数据等内容。外国航空公司同时还需提供接收资金银行账户的具体信息。二是重大运输飞行任务补助资金申报程序。疫情结束后,国内各航空公司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情况,向民航局、财政部报送资金申请文件。通航企业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补助资金申报程序按照《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
资金下达程序: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资金列入中央企业本级预算,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其他国内航空公司的资金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外国航空公司的资金纳入民航局部门预算,由民航局转拨。
其他注意事项:一是除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国内航空公司,应同时将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抄送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省级财政部门。民航局对各航空公司的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财政部。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下拨资金。二是各航空公司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支持资金。审核中发现虚报、瞒报的,将取消该航空公司申请资格;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予以处理。
22.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疫情防控期间有无相应支持措施?
答: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农业经营主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共度难关,中央财政在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的同时,出台了相应的减免政策,降低相关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更好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问题。国家层面,国家农担公司2020年将对全国省级农担公司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用。地方层面,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参照出台对政策性信贷担保业务担保费用的减免措施。目前,各地已陆续出台相关具体政策,推动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缓解疫情对农业经营主体造成的影响。
23.在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方面,出台了哪些措施?
答: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比如医用N95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解除企业生产的后顾之忧,鼓励重点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医疗物资生产。物资调配工作具体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实施,财政部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工作,进一步细化兜底收储方案,推动兜底政策落实落地。
(二)税费优惠。
24.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国家出台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增加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上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5.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国家出台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二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6.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业,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7.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出台了哪些鼓励社会各界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为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是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8.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出台了哪些免税政策,如何申请?
答: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规定的免税进口物资范围、免税主体范围、受赠人范围等,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关于申请方式,由受赠人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29.对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如何处理,如何申请?
答: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手续。减免税申请人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含当日)向其所在地海关补办减免税手续后,办理退税手续。
30.对免税进口物资,如何快速办理通关?
答:免税进口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31.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出台了哪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
答: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具体如下:
一是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冠肺炎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二是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三是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上述政策自2020年1 月1 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四是免征进出口货物,即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该政策自2020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止执行,以船舶进出港时点为准。对符合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由中央海事管理机构从经批准的相关银行账户中办理退费或从缴费人应缴费额中予以抵扣。
32.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出台了哪些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措施?
答: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制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指导地方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自2020年2月起,湖北以外各省(区、市)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以下统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33.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否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的,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及时缴费。
34.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了哪些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措施,各地如何操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规定,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中长期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由各省统筹考虑安排。为应对疫情,此前医保局已发文明确参保单位和个人可延期缓缴医保费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实施减征和缓缴不能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二是要指导统筹地区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三是已经实施阶段性降低单位费率的地区可继续执行,也可按照医保发〔2020〕6号文件精神调整政策,但不得叠加实施降低费率和减半征收措施。
35.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享受哪些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答: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36.经认定的疫情严重和较严重地区,企业可否与职工协商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经认定的疫情严重和较严重地区,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继续缴存的,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政府采购。
37.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有哪些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答:《财政部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通知》(财办〔2020〕8号)明确,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在保证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
38.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
答: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在线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等流程。鼓励各地区电子卖场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货源组织。设置专区发布疫情防控采购需求信息和供应商供应信息,促进供需对接。加强对电子卖场的价格监控和供应商管理,依法处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39.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如何计算工作日?
答:在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质疑、投诉工作中需计算工作日的,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延长假期作为公休日,不计入工作日。
40.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疫情防控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可暂停现场受理、质证等工作,相关业务改为网上办理。现场业务恢复时间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专家审查会议,可酌情暂缓做出相关案件的处理决定,并提前告知相关当事人。
(四)其他。
41.国有金融企业如何确定疫情防控捐赠事项,如何提高捐赠的精准性?
答:一是国有金融企业应在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自身职能定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疫情防控捐赠事项,包括捐赠金额、捐赠对象、使用方向等。二是为提升捐赠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将疫情防控捐赠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鼓励国有金融企业实施精准捐赠,国有金融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可在捐赠时明确具体要求,包括资金使用对象、使用条件、使用方式等。
42.国有金融企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采取哪些方式实施捐赠?
答: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除现金捐赠外,鼓励国有金融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实施捐赠:一是鼓励大型国有金融企业强化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境外机构作用,组织采购境内短缺的防疫物资,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以及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二是鼓励保险机构立足主业,发挥风险保障功能,向一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捐赠保险产品。
43.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
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办理:一是在现有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加大“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工作力度,相关材料可接受电子版,精简审批材料,取消申请材料中的各项证明,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行核验相关信息,实现行政审批“零见面”的要求;二是在疫情期间,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审批时限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可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及年度备案业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不见面审批”,同时各地区行政审批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审批时限。
疫情期间其他会计服务工作:会计学会2月10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会员关爱工作的通知》,全额减免湖北省所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应缴2020年的会费;推出基于互联网的免费“线上学习”应急方案,鼓励会计人员在家学习;对主动组织或积极参与各种形式捐赠活动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将在相关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和评定。
三、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
(一)税费优惠。
44.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出台了哪些免税政策,如何办理?
答: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进口单位名单、进口物资清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有关进口单位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45.各省(区、市)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措施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措施,应注意政策执行期限、适用对象、参保企业划型、缓缴处理等事项。
一是政策执行期限方面。减免政策执行起始月份为2020年2月,不得延后执行,减免政策执行月份要连续连贯,执行期限的合计月数不得突破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规定的上限。二是政策具体适用对象方面。湖北省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中小微型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其他省份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三是参保企业划型方面。各地要按照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要求,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共享企业划型信息,方便企业准确办理申报。四是缓缴处理方面。各地要严格把握缓缴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的,缓缴期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及时缴费。
46.在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情况下,各省(区、市)在加强基金管理方面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各地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面需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建立医保基金运行分析、预警及约谈机制,实时监控基金运行情况。指导实行阶段性减征政策的统筹地区密切跟踪减征对基金的影响,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二是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和医保基础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指导目前基金收支平衡困难的统筹地区,努力通过完善政策、加强征管、控制支出来弥补收支缺口,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参保人正常享受待遇。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区域统筹和基金抗风险能力。
47.彩票销售机构可否延期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和发行机构业务费?
答:按照现行规定,彩票销售机构于每月15日前上缴上个月应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和发行机构业务费。疫情期间,原定于2020年2月15日前上缴的费用,统一延长至3月15日前上缴。
(二)物资保障。
48.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紧急配置疫情防控资产,如何简化资产配置审批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配置救治器械、医药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资产,各地区、各部门可简化资产配置审批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快速高效配置。需要注意的是:一是简化配置审批程序的仅针对疫情防控资产,其他资产仍按现有规定按程序报批。二是各地区、各部门配置疫情防控资产仍需要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具体按照各地区、各部门现有规定执行。
49.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统筹调配、捐赠按规定需报财政部门审批的疫情防控资产,如何快速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捐赠疫情防控资产,按照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原需报财政部门审批的,由财政部门授权主管部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待疫情结束后统一报财政部门备案。
50. 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如何管理疫情防控资产?
答: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调入疫情防控资产时,应建立疫情防控资产登记台账,并按规定登记财务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同时,完善疫情防控资产的验收、保管、领用、报损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流向可查。
51.疫情结束后,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处理疫情防控资产?
答:疫情结束后,行政事业单位应回收可重复使用的疫情防控资产,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按权限统筹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或捐赠;报废、报损的疫情防控资产,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审批或备案。已建立“公物仓”等国有资产集中处置管理平台的地方,鼓励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疫情防控资产进行集中统一处置。
(三)政府采购。
52.为确保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快捷便利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出台了哪些措施,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保证防疫物资采购的及时性、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是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的首要目标。为解决紧急状态下难以按照正常采购程序执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财政部2020年1月26日印发《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对防疫物资采购依法开启“绿色通道”。全国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同时,要求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相关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和凭据要留存备查。
53.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何区分轻重缓急?具体如何操作?
答:各地区、各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按照《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规定执行。与疫情防控不直接相关的采购项目,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当事人;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尽量选择网络、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
54.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何选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答: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选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原则上不采取现场抽取方式,可由采购人通过网络随机抽取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
55.疫情防控期间按规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的采购活动,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业务,如何开展?
答:对确需开展、按规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的采购活动,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业务无法开展的,可在其他平台或其他场所进行。
56.疫情防控期间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如何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答:加强对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隙、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四、面向地方财政的政策措施
(一)资金支持。
57.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如何进一步压实责任?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三保”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不断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强化“三保”工作责任担当。总的来说,关于各级“三保”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疫情对地方财政“三保”造成了较大影响,这种情况下更要遵循“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同时中央财政也要积极给予支持和激励,上下共同努力,切实兜住“三保”底线。
对县级来说,要全面落实好保障责任,牢固树立“三保”与疫情防控及经济恢复并重的政策导向,充分认识巩固基层“三保”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方面的关键作用,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对省级来说,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财力倾斜,市级财政要对所属区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各地要组织逐县摸排,对“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存在缺口的,要及时调整或调剂预算补足。
58.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中央财政出台了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就是把缴入中央国库的中央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就地直接划入地方国库,留归地方使用。这样做避免了把收入从地方收上来后再通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拨付给地方,简化了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据测算,4个月地方将新增留用资金约1100亿元。实际上是增加了地方留用的现金流,有利于地方财政资金周转。为抓紧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财政部发文通知各地,并明确要求,在此期间各地因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现金流,要全部留给县级使用。除了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外,财政部还将密切关注地方库款运行情况,如重点支出保障存在困难,将及时通过加大资金调度力度,支持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需要。
59. 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中央财政在加快转移支付下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是保障基层政府正常运转、增强和改善基本民生的重要财力来源。近年来,为增强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帮助地方提前做好项目实施准备,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在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对地方转移支付的预计数提前下达地方财政部门。按照上述要求,2019年四季度已提前下达了2020年转移支付预算6.1万亿元,地方财政部门已经编入了地方预算。
今年以来,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的同时,进一步加快了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向地方预拨医疗卫生、稳就业、稳投资、财力补助等方面资金1839亿元,支持地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保”等工作。以上合计,截至目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已下达6.28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6万亿元。在已下达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603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844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03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60亿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73亿元、中央基建支出439亿元。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要求,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后,及时下达剩余部分转移支付预算,同时督促地方尽快分解拨付,保障基层“三保”支出需求。
60.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在强化地方库款运行监测督导方面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财政部已经建立了地方财政库款运行监测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和支持。目前,地方财政库款运行总体良好,库款规模持续保持在合理区间,但受减税降费政策翘尾减收、特别是疫情冲击等影响,部分基层财政收入下滑,“三保”存在一定困难。财政部将在加大转移支付和资金调度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地方库款运行的监测督导。
一是定期向省级财政部门发送有关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市县情况的提示函。财政部根据各地财政库款统计监测数据,测算各地区分市县库款保障水平。按月向有关省级财政部门发函,告知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市县财政名单,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加强监测研判,加大对困难基层支持力度,督促各市县科学组织库款调度,合理安排支出顺序,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
二是按日开展地方县级工资保障监测预警。会同各地区分析研究,将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以前年度存在工资拖欠、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区纳入财政部重点监测范围。合理设定监测预警参数,对达到预警标准的县区,通过信息系统发送预警通知,有关省级财政部门接到预警通知后,及时核实情况并督促指导被预警县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必要时省级财政给予资金调度等支持。
三是提高风险防控前瞻性。加强对地方“三保”形势预研预判,完善风险评估报告制度,组织全国各县级财政部门按月对未来3个月的工资保障形势作分析研判,将风险评估情况作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调度测算的参考依据。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健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完善优化,并抓好落实,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61.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在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方面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中央财政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急需支出。
一是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清理用好结转结余资金,超过年限的以及受疫情影响难以按原计划支出的,要收回用于急需领域。对疫情防控任务较重、“三保”压力较大的地区,允许制定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措施,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集中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急需支出,待具备条件时另行安排预算。
二是清理收回各类暂存暂付性款项。地方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和累计余额,积极清还存量暂付性款项。对于清还有难度的,要综合运用处置闲置资产、扣减财政补助资金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追回。
三是合理确定财政支出顺序。全年“三保”支出预算未按政策足额安排的,除应急救灾外一律要调减其他项目支出。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的监督、指导、督促工作。
62.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方面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在编制2020年中央部门预算时,较大力度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并要求地方在编制预算时也要体现这个原则。今年初,财政部专门印发《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在地方重点支出、刚性支出中,首先就是要保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所需的支出。
受疫情影响,2020年地方特别是基层“三保”难度将会加大。对此,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12号)提出了明确要求,地方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二是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要及时缴回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要及时调整支出用途,保障“三保”支出需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三是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必须出台的要充分考虑基层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把握节奏和力度。
63.为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在加快调度拨付资金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及时拨付资金,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代理银行的大力支持下,财政部建立了资金调度拨付绿色通道,按照应急流程办理业务,保持渠道通畅,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第一时间拨付到位。督促各地区也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加快资金调度拨付。
同时,注重防范地方库款支付保障风险。财政部密切监测各地区库款运行情况,及时提示预警,特别是加大对“重中之重”的湖北省资金调度支持力度,建立了对湖北省3-4月间国库库款周调度机制,3月4日已拨付第一周转移支付资金350亿元。督促省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市县库款情况的监测和风险评估,指导基层财政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必要时予以资金调度支持,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要。
64.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测算如何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中央财政和各省(区、市)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2020年中央财政继续大幅度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并在分配资金时将疫情影响作为一项测算因素,专门予以倾斜支持,尤其是加大对湖北的支持力度。
财政部的工作重点是加大专项扶贫资金等投入力度,针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需要,优化政策供给,督促指导各地管好用好资金。省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加大本级专项扶贫资金等投入力度,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结合实际细化资金使用要求,督促指导市县抓好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
65.各省(区、市)如何调整和优化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重点支持哪些方面?
答: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研究制定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政策,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允许县级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要求。具体的政策措施由省级扶贫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各省(区、市)资金支持重点应向产业项目倾斜,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的支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强化就业支持,通过一次性生产补贴、贷款贴息支持、临时岗位补助等,支持企业带动贫困户就业。
6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环保支出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是如何规定的?市县如何申请?
答:2019年底,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污染防治类转移支付。近期,中央财政又下达与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1亿元,其中湖北省2.58亿元,支持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统筹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缓解因疫情增加的环保支出压力。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可按程序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申请。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财资环〔2020〕3号)要求,省级财政要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切实保障好这些地区污染防治资金需要,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67.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水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有哪些?
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相关资金明确了重点支出方面:水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开展应急监测和处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监管等,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废物应急处置,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设施短板,确保安全处置效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要结合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切实提高卫生水平和环境质量。
68.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推动地方加快项目储备和预算执行,支持如期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任务?
答: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确保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财资环〔2020〕7号),要求地方统筹做好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开展生态环保项目储备,抓紧预算执行,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疫情影响进行有效对冲。通知还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中央财政安排的能形成实物工作量的生态环保资金,原则上均应编报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管理。各地编报的项目经入库审核通过后,要抓紧推动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项目储备库建设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绩效管理等工作有效衔接,各地项目申报以及纳入中央储备库的项目情况,作为中央财政生态环保转移支付分配重要参考依据,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为提高预算执行率,积极推动复工复产,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 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财资环〔2020〕3号)要求,抓紧推动项目实施,具备开工条件的生态环保项目,要在保证安全基础上,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要提前谋划、采取措施,积极开展项目设计、评审等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具备条件立即推动项目实施。
69.已经安排下达的污染防治资金,可否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求,在现有规定范围内做适当调整?
答:考虑到地方的实际困难,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财资环〔2020〕3号)明确规定,优化资金安排程序,可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求,在现有规定范围内做适当调整,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同时还明确,对疫情防控重点环保项目,应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可适当简化项目立项、入库审批程序,待疫情结束后统一备案。
70.中央财政在测算分配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时,如何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倾斜?
答:受疫情影响,湖北省等地区稳定粮油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加重、压力加大。为支持湖北省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切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中央财政在分配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时,将统筹考虑相关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将其作为资金分配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大相关资金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力度,更有力地促进相关地区加快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71.为更好落实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政策,加快拨付贴息资金,地方财政部门要做好哪些工作,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把关,精准认定,确保优惠贷款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层层加码叠加贴息支持,避免出现贷款利率过低甚至负利率带来企业套利、行业攀比、管理混乱问题。二是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与本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贷款银行加强沟通,实时掌握优惠贷款发放进度,主动上门对接服务,宣传贴息政策,可采取“先拨后结”方式,先行安排贴息资金,及时拨付至符合条件的企业。三是省级财政部门每月汇总辖区内贴息资金拨付和支持企业有关情况,通过官网等渠道予以公示,加强正面舆论导向,宣传政策实施效果。四是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汇总一并向财政部申请贴息资金结算。五是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周五中午前汇总贴息资金拨付数额、支持优惠再贷款规模、支持企业总数等情况反馈。
(二)督促检查。
72.如何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地方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当前,抓好政策落实是关键。为此,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11号),从加强政策学习、宣传解释和督促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相关政策落实落细。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当地相关部门和基层财政部门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积极协助地方财政部门细化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引,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落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跟踪相关财税政策落地实施情况,及时了解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疫情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影响的分析,研究提出相关政策调整和完善建议。
73.如何强化财政监管,确保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用在实处,地方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防疫经费保障,截至目前,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超过1100亿元。为确保财政资金用在疫情防控“刀刃上”,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监管,重点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患者救助费用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财政贴息、物资采购等有关财政资金的审核、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资金监管采取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灵活采用线上报送、线上跟踪等“非现场、不见面”的“互联网+监管”方式,有效有序开展监管工作。疫情结束后结合实际适时开展现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中央转移支付以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捐赠等各项资金的统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及时、足额拨付各项疫情防控资金。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及时掌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督促地方财政部门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垫付,优先保障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地方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监管工作既要有所侧重,又要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成效。
74.如何做好绩效评价,提高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绩效?
答: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各地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及时对相关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开展绩效评价。重点围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时效性、公平性、有效性开展评价,关注政策和资金是否及时、精准到位,资金补助标准是否科学合理,资金分配是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防控政策和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根据评价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作为调整完善财税政策、加强资金管理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国考笔试135分以上有多难?
有跟国考干一架的信心那就不难!!!如果用诗来形容的话,国考145+大概是难于上青天,135+就是长风破浪会有时!
前后备考两年,笔试在我的国考进程中划过的是一个U型的曲线,刚开始接触笔试的时候觉得简单至极,申论更是不用怎么复习,这个曲线来到巅峰。后来考前做真题模拟乃至真正一战时就惨不忍睹,这个曲线来到了最低谷,分数出来后难以接受。 二战备考时我改变复习方法和态度之后,这道曲线总算慢慢的上升,当我真正用心,当我复习找到诀窍之后,我发现135分是真正意义上的长风破浪会有时。 一、扬帆的两次体验 1.一战初体验:小丑式复习 一战考试时我自认为已经付出了全部的努力,但是现在回想那一段时间,很多时候我都像一个假装学习的小丑,笨拙的以复习时间的长短来决定自己的努力程度,但是实际上我复习的资料只有那几本。 早早起床就是去浑水摸鱼,每天都还感觉自己十分努力。行测数量关系没掌握多少,常识模块看得津津有味格外下劲。 申论大作文手写不到十篇,自我感动的小作文倒是写了很多。 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与我一样,但是这种做戏式的复习对于知识的掌握没有一点用,说来说去不过是在骗自己。 2.二战再体验:不止135 经历过毁灭,才会看见新生。二次备考时我突然醒悟了,我知道上岸与否不是几点起床就可以决定的,申论不是写一些抒情小作文就可以提升的。 我学会了制定计划,学会了纠错总结,学会了提升做题技巧。投入了自己全部的努力,我发现135不难,140也是有可能;我发现只要不在乎那些无关的形式主义,笔试就不止135! 无论何时,制定计划永远是新征程的第一步,从总体备考到每天的具体计划,每个备考阶段使用的材料和使用进度等等都需要细细规划。 复习贵在有恒,不建议“三更起,五更眠”的复习方式。我是早上八点起,晚上十点睡,期间除去午休吃饭等大概有效复习时间十一个小时。 使用到的资料有:《华图模块宝典》+《阿甘上岸说》+《申论的规矩》+《行测5000题》+《历年真题》+人民时评 前后备考大概有三个阶段,花费六个月时间,第一阶段耗费时间大概一个多月,主要是打基础。第二阶段大概有两个多月,主要是刷题。第三阶段两个多月,主要是刷真题和总结。 二、行测破浪说(1)行测扬帆计划
1.第一轮完成行测的基础学习 有人喜欢把网课放在最后的阶段看,太晚了太晚了。我第一遍学华图模块宝典的时候,就开始看阿甘上岸说学行测技巧了,这应该是所有考公党的标配课了。 看视频别快进,按照老师讲课进程正常倍速一点一点的打牢基础。对于不会的模块,不会的知识点就反复多刷几遍。判断推理、言语理解难度其实都不大,数量关系偏难一些。资料分析有的人认为简单,有的人认为困难,我个人感觉难度并不高,把复习的侧重到数量关系和逻辑推理,这两个模块包含的公式特别多,需要进行长期的记忆。 2.第二轮进行专门的刷题学习按照第一轮自己接触的模块顺序进行刷题,遇到自己不会的例题就记录在错题本上,然后回去再看对应的阿甘课程。行测本身的题型多而且很杂乱,第一阶段基础打的好不好会对以后产生很大的影响,对于不会的模块就再次训练。 做题的时候仔细对照答案,理解答案中的意思,尽量使用学习到的做题技巧做题。我把阿甘讲的做题技巧融会贯通,方法掌握之后,做题速度自然就提升上来了。 3.第三轮进行专门的刷题学习 第三轮还是刷题,要以真题为主,我的习惯是早上做一套真题,晚上针对这个真题的错误之处进行网课复习。 近几年的联考、国考、还有一些省考的真题试卷都是可以做的,最后的复习时间不能马虎大意,完成的题目一定要搞清楚包含的知识点,错的题目就把同类题型再多刷几遍。 错题本和笔记本是查漏补缺的好帮手,这里面包含着我总结的做题公式、解题技巧、心得体会和错题原因。最后就多翻翻看看自己以前的笔记和错题,力求遇到的每一个题都能迅速反应过来,想起对应的公式。 (2)行测的风浪-行测误区 1.为什么我的常识模块分数提不上去? 因为这个模块考天考地考空气,让诸葛亮来都不一定拿满分,没有多少人可以拿很高的分数,也不会有人花费很长时间复习这个模块。建议考试前可以看一些相关的题,能达到一半的正确率就是赚了。2. 为什么我的数量关系总是提不上去?
梅开二度,又是一个诸葛亮都头疼的模块,又是没有多少人可以拿很高的分数的模块,可以复习时间长一些,但是数学不好的朋友不要太为难自己了,拿四成分数就稳赢。3. 为什么我看了那么多书做题还是差?
因为做题动手写、对照答案、学习技巧才是提升分数的大头,看书只是为了打基础,刷题才能知道自己的弱点和知识掌握程度,多练多做才是王道!4. 为什么我做了那么多卷子效果很差?
因为有些卷子只是模仿真题的残次品,所有的押宝卷子、模拟卷子都是假冒伪劣。与其做这些无用的卷子,还不如二刷三刷真题。 (3)行测的长帆-行测误区突破 1.重点知识不能放 各个模块都有自己最重要的知识点,例如言语理解的并列词关系、资料分析的做题公式等等,这些都是提升做题速度、拿高分的钥匙。学习之后多多运用,对于那些简单的题目力求秒杀! 2.顺序可以自己改 不必完全按照考试卷子的模块顺序做题,最好按照自己的掌握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一个模块一个模块的做。我这个文科生会优先做比较擅长言语理解和判断推理模块,理科生擅长的资料分析和数量关系模块就放在最后。 3.真实模拟训练 行测对时间的要求比较高,最后一轮复习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限定时间,严格把控模块用时。甚至有时候考场上会因为紧张浪费一点时间,平常训练一定要给自己一些压力。5. 不能忘了笔记本
很重要很重要!学习笔记不仅要做,还要做得好!学习笔记框架要清晰,不要零零散散的。整体看起来要比较系统全面,这样后期复习的时候自己看来也更加方便,错题本也是如此。 三、申论破浪说(1)申论扬帆计划
申论的复习其实比较简单,主要就是思路的训练,整体复习时间可以比行测稍微短一些。 1.第一轮完成申论的基础学习 先学完申论的规矩这本基础教材,学的同时进行通过看网课巩固,网课依然不能跳过,认认真真的跟着老师学完所有的基础课程。 我在这个阶段比较看重的是小题,它是申论能不能拿高分的要诀。在这阶段打好基础对于归纳概括题、提出对策题、综合分析题、贯彻执行题几个类型的题目有清晰认知,重点提升自己的踩点做题思维。 2.第二轮进行专门的刷题学习 这个阶段就是做一些训练题,从客观小题到大作文,一个题型一个题型的突破。申论一定要注意动手,阅读材料、提炼问题、分析问题、作出回答、答案对照这几个步骤一个都不能省。 申论拿超高分可能会很难,但是只要在这阶段认认真真做题训练,申论可以有一个飞速提升。可以说,整个思维模式、答题能力都会在这个阶段升华蜕变。 3.第三轮进行专门的刷题学习 最后一个阶段还是真题为王阶段,做国考联考这些真题,主要就是研究它们的做题答案。申论其实是没有官方标准答案的,粉笔华图这些大机构的答案最好都可以对比着学习一波,分析他们的解题思路。 不同于行测的是,我在申论复习最后阶段,学了很多人民时评、人民日报这些媒体的文章,重点关注一下近些年改革进程和政策热点,积累大作文素材。 (2)申论的风浪-申论难点误区 1.为什么我的大作文得分这么低? 因为大作文也是需要练习的,要在一遍遍的在撰写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完善写作水平,平常积累热点、时政要闻要多多运用。2. 为什么感觉基础很好申论却差?
因为申论也是需要复习的,这不是一个只靠看就可以提升的科目。真心不建议裸考,练习才是申论的备考要义,小题要和答案不断地对照,分析自己的得分点,大作文也要后期积累相关素材。 3.为什么申论刷题效果感觉很差? 因为申论也是一个需要总结、反思、记笔记的科目,扪心自问:真题真的吃透了吗?真题刷过几遍?或许申论做题有一些耗费时间,注意总结才可以提升。 (3)申论的长帆-申论误区突破 1.模板是个好东西 不知道为啥,最近老是有人唱衰模板,说什么千篇一律、判卷人看着烦等等,但如果没有模板,大作文一个小时都写不完。模板最大的好处是本身有一个框架,写大作文的时候列好结构,再把自己要写的东西套用进去就好了。 2.万变不可离其宗 申论答题不是主观发挥,大作文的写作要紧扣材料,作答内容从材料里找,不要自我发挥。小题要学会踩点作答,答案再怎么变化主要结构还是:分析问题-概括问题-总结问题三个步骤,在原材料的基础上阅读分析作答。3. 好看确实是关键
这里的好看不只是说字体,而是卷面、语言、结构等等几个方面,字体要工整大方,卷面要干净整洁,语言精炼了当,结构清晰明了,反正判卷人怎么喜欢怎么来。4. 积累一堆的素材
可以看人民日报、半月谈、人民时评等等,主要积累一些名言、重要人物的演讲、小标题、写作框架等等。做题的时候活用修辞手法,可以让文章整体看起来高一个档次。 难不难的,其实大可不必过于在意,再强的东西也要有和它碰一碰的勇气,和我一样看清自己之后去努力的吧! 加油吧,你就是最配上岸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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