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好还是个体户好,货车挂公司名下利弊?
货车挂靠正规运输公司的利益有:
1、挂靠公司每年的保险和其他费用可以节省一点;
2、挂靠公司对司机来说,即使是公司倒闭了,车还是司机的车;
3、挂靠公司肯定能帮司机增加运输,从长远的发展角度来说,增加运量只是一方面,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信誉度,货主很少愿意与个人打交道,都是和公司签订运输协议,个人和公司之间也有一份挂靠协议,内部签署的,责任区分。不过挂靠公司要交钱去公司的,每个地方不同。
4、货车挂靠公司可以免二保审营运证;大货车一般跑长途时间比较多,而货车都有三个月一次的季审,如果你是上的自己的私人户口,季审的时候则必须开车去过检测线,拿检测合格报告和强制走和保养单才能审到营运证。如果你是挂靠的公司,则完全不用这么麻烦,运输公司可以直接帮你代审,你只需邮寄一下就好了。反正一切办证、审证的事情,运输公司都可以帮你轻松搞定,现在私人办营运证很麻烦的。
货车挂靠不靠谱运输公司的弊端有:
1、乱收费现象。司机不堪重负,加剧安全隐患:管理费、环保费、入网费、代办年审费等费用,再加上保险,每年得交两三万元,这成为个体司机一笔不小的负担。更让货车司机不堪重负的是,近年来这些费用还一再上涨。除了挂靠管理费,还有不断上涨的油费及各种过路费,使得货车司机承担越来越高昂的运营成本。为了多拉快跑,不少司机选择超载超限,虽然明知有巨大的安全风险,但为了增加收入一些大货司机还是会铤而走险。
2、车辆挂靠还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为个体司机维护自身权益留下巨大漏洞,导致货运领域纠纷频发。这是因为挂靠车辆运营所需的证件等都以挂靠公司名义登记并保管,不显示车辆与实际车主之间的关系。“从法律上讲,这个车子已经完全归属于公司,即使保险的钱是司机出的,但保险关系是公司,而且出了事故还得公司申请理赔。”专业人士表示,一些公司就利用这点在车辆脱离挂靠公司、车辆转卖或申请补贴淘汰车辆时设置障碍,要求司机出高价“赎车”,由此引发双方矛盾纠纷。
3、吃回扣没商量:坑人的挂靠公司还会虚报保险费,从中抽取一部分的收入,而卡友根本无从知晓实际的保险费,因为没有发票,只能忍气吞声多缴高昂的保险费。若是货车被黄标淘汰,本身车主应得一笔上万元的补贴款。而这笔钱也可能会被挂靠公司以各种理由私吞。
做技术好还是跑业务好?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谈谈个人建议,如果在技术研发上面自己觉得非常累,且被动,我建议你去跑业务,但是业务方面从技术出身有优势,也有劣势。
优势:
1、做研发,对产品的熟悉程度了如指掌,容易获得顾客信任。
2、能够给产品或在推销等一些专业术语上给出一定的建议,可以让产品会说活。
3、产品专业性接受能力强,能够准确且能够培训员工。
劣势:
1、由于长期做研发,接触顾客较少,导致话语粗放,需要长时间调整。
2、重新了解业务线工作,属于后期勃发的那种,短时间内要达到优秀的业务员会有难度。
3、长时间得不到认可,容易怀疑自己的能力,甚至出现焦虑,焦急等症状。
以上只是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个人见解,仅供参考,谢谢
是以村为单位好还是以镇为单位好?
一哥“合作社人说合作社事”之——合作社规模可大可小
关于合作社发展规模问题在工作实践中也是经常遇到的问题,比如以村、组及村、组部分农户为主体成立的小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人们观念中普遍认可的,对于几个联片村、联片镇广大农民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更大规模的也可跨县域的联合合作,有点不是专业合作社的感觉,是一种错觉,这些都是合作社法及工商管理所允许的。
错觉一,错误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什么?是以农民为主体按照合作制原则通过自愿入股的方式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组建的,是农民自己的合作互助企业。其功能涵盖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信用、服务、消费、餐饮、旅游、文化、体育、教育、养老、娱乐等各个层面,因地而异。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必须按照“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合作制理念,真正让农民自愿入股, 真正参与生产销售服务,真正实现民主管理,真正做到合作社全体成员“风险共担、市场共闯、利益共创、平台共享”,真正做成农民自己的“手拉手、肩并肩、心连心”的合作制企业、互助的平台、致富的渠道、共享的团体。但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之初就缺失:1,办社方向不明确,或是明着就是要补助。2,组建了披着合作社外衣的“农业公司”,简单的流转之后与农民没有半点关系。3,不发动群众,入社农民根本不知道要干什么?怎么干?自己的权利义务、风险利益?4,不召开成立会议,不讨论合作社章程。5,真农民身份证明,假入股。
真正理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企业的第一属性,那么对于其地域问题的观念就迎刃而解了,企业吗,可大可小。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误区
一是把社会企业、种粮大户流转土地搞的规模种植类企业注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只收土地流转金,没有真正参与其中。
二是村委或是其他社会组织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农民一定范围的服务、优惠,未真正开展生产经营业务。
三是为争取各类扶持而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假合作社)。
这些“合作社”多数是为了政府各类补帖、项目扶持资金而组建并组织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旦没有了上级扶持资金,多数难以维系,人走社息、土地撂荒,由扶持农民变成坑农害农。
是的,这些“假冒伪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人们的印象中造成了地域划片概念是错误的。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政出多门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各部门参与也是形成以上错觉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工商部门对其注册的入门条件较宽,限制性条件少,且不年审。二是主导办社的有农业、农机、扶贫、供销、乡镇、村委及其他社会组织,且多重数量轻质量、轻管理、轻规范、轻完善、轻实效,造成了一此合作社滥竽充数。三是市场退出机制不明,造成一部分专业社死而不销。
这样以来,在人们的视野里不仅有分片的感觉,也有了条块管理的感觉,其实都是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
同时也在公司上班?
首先,通过6年人力资源从业经验来看,如果在公司上班,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话,当然是优先选择公司给您缴纳社会保险最合适。以北京市为例,社保五险总费率为38.2%+3,企业承担28%,个人承担10.2+3,也就是说个人仅承担总费用的四分之一左右。
其次,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自己缴纳,则需要缴纳企业缴纳的五险总费用,如果基数一致,年限一致等条件下,未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领取的养老金一样多,所以能节约费用就选择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最后,如果和公司签订的是非劳动合同,也不属于劳动关系,就只能选择在自己的工商户缴纳了。但是,工商户可以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在60%-300%自由选择,如果只是想享受社会福利,最低基数也是没问题的。
如果您有更多社保及职场问题,请关注我哟!
公司要求员工注册个体工商户说的是为了发工资可以不要交税?
一定不要这样干,否则后患无穷!
以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方式来规避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这是现在所谓的“税收筹划大师”们鼓吹的避税方式,首先说一下,网上的这些“税收筹划大师”都是些“跳梁小丑”,干的都是一锤子买卖,挣过纳税人的钱之后,完全不顾纳税人的风险!
本人也是从事涉税服务的,我们事务所专门对该种避税方案进行过研究,结论就是:这种方案给纳税人带来的风险巨大,方案不可行!做业务不能昧着良心挣钱!
首先来说一下,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方式来规避个人所得税,确实减轻了职工的税负。为什么呢?举个例子来说明:
比如:收入50万元,各种扣除1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
1、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属于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七级累进税率,税率如下图所示
应交个人所得税=(50-15)*25%-3.192=5.558万元
占年薪的5.558/50*100%=11.12%,可见税负是相当高的!
2、按个体工商户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应当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35%,
但是,大多数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政策,征税率在2%左右,即应交个人所得税=50*2%=1万元,大大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这就是所谓的“税收筹划大师”们的卖点,但是,给纳税人带来哪些风险呢?1、偷税漏税风险原来你与公司之间存在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按照约定的劳动合同,考核你的工作,并发给你“工资薪金”,所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天经地义;现在,你注册了个体工商户,把“工资薪金所得”转变给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形式改变了,但是,工作内容并未改变,请注意,税法是注重实质重于形式的,所以你和公司都是偷税漏税,,一旦被认定为“偷税漏税”,相关的处罚,自己看一下税收征管法吧!
不要觉得查不出来,想查你,那是分分钟的事;
比如:你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为公司提供服务,并获取经营收入,你得开具发票给公司,公司才能支付你费用,开具什么发票内容呢?你为公司提供的服务与你的工作内容相符吗?
我见过一家公司,每个人为公司开具的发票内容都是“咨询费”。
请问:公司向你咨询了什么内容?你具备相关的资格吗?既然你为公司提供的是咨询服务,那你为什么还每天去公司打卡?
这些问题你能解释清楚吗?
另外,偷税漏税影响个人征信,你难道想为了省这点税去背上“不诚信”的帽子吗?
2、职工应有的福利受到影响正如上文提到的,你原来与公司之间存在的是“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公司按照规定应当为你缴纳“五险一金”,并且该有的职工一点都不能少;而你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呢,你与公司首先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们之间是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不可能为你缴纳“五险一金”的,相关的职工福利更谈不上;
3、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风险你原来是公司的职工,你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风险是由公司负责的;那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呢?你的经营风险要由你全部负责,与公司没关。
我身边就有个这样的例子,我一个朋友是电工,在一次工作中,因粗心大意,造成一名路人触电身亡,最后公司负责赔偿等相关事宜;
那假设我这位朋友注册了个体工商户,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为公司提供服务呢?按照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人员死亡的责任肯定是由我这位朋友全权负责,估计得赔个倾家荡产!
4、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政策不靠谱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之所以采取核定征收政策,只是过渡政策,不可能永远核定征收的,现在已经有很多地方要求,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实行查账征收,所以,在未来,个体工商户未必能减轻税负!
综上所述,公司要求员工注册个体工商户以规避个人所得税,属于偷税漏税,奉劝大家,老老实实做人,诚诚恳恳做事,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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