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个税抵扣细则来了?
从当前的通知来看,个税专项附加抵扣确实会减少我们的纳税金额。
12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专项办法》的通知,此通知将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个直属机关,并在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有九章,除了总则、保障措施和附则之外的其他六章,就是这次专项附加的重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
我们先来详细了解一下这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1.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涵盖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统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 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世纪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期限不超过240个月,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不同,按照每月800元到1500元标准定额扣除。
6.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及以上父母时,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也就是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只要大家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在纳税前,提供证明,将纳税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后,再将剩余部分,按工资比例纳税。
计算方式:应纳税金额=月收入-起征点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得到剩余金额后,再按照工资所属范围,进行纳税。
我们简单举个例子来说吧,北京的王女士,假定扣除五险一金后,月工资2万元,是独生子女,有女儿读小学,父母已满60周岁,在北京有房,但要还房贷。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专项办法》,王女生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
意味着,王女士在个税改革前每月应缴纳个税3120元;今年10月1日后,应缴纳个税1590元,比之前少缴纳1530元,税负水平降低近50%;而在2019年1月1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王女士将减去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共计扣除4000元。
即应纳税额度为20000-5000-4000=11000元,按调整后税率表计算,每月应缴纳的税款为880元,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650元,税负水平降低44.6%;比个税改革前,少缴纳2240元,税负水平降低71.7%。
所以从数据大家就可以看出,个税改革确实为我们带来了实惠。
新个税法规范定多少月薪会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好,新个税法规定的免征额是5000元,但是由于新税法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而每个纳税人能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不一样,所以无法测算出究竟月薪多少能免税。
在这里举个例子,比如说A和B的月薪都是10000元,社保公积金的个人部分都是2000元。A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B享受赡养老人、教育子女两项专项附加扣除。
A的应纳税额=10000-2000-5000=3000
B的应纳税额=10000-2000-5000-2000-1000=0
在这里也帮大家梳理一下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及对应的扣除金额。
以上,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有问题,欢迎随时留言交流。
个税起征标准?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
为什么会退个人所得税?
今年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并不是因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国家给个人的优惠。
恰恰相反,因为这次新冠肺炎的影响,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补退税)推迟了一个月。
为什么今年个人所得税会有补退税情况出现?在2019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前,我国是没有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和补退税的概念的。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引入了取得“综合所得”的部分自然人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规定。
简单的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就是打包计算全年所得和应纳税额,再对比平时预缴税额,对两者进行对比,多退少补。
所以说,汇算清缴的结果不一定是退税,也有可能是补税。
有关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几个注意事项1、办理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段,都是次年的3月1号到6月30号。
因为今年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这次汇算清缴实际在3月底4月初才陆续在各地开展。因此,今年的实际办理期就少了一个月,只有3个月。
2、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个人包括两类,一类是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补税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另一类是需要办理退税的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通常是中国公民或一个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183天的外国人。
3、哪些渠道或者方式可以查询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如何办理?
办理汇算清缴的方式很多。
从办理人来分,有三种,一是纳税人自己办理,二是由任职单位办理,三是委托中介机构,如税务师事务所办理。
从办理渠道来分,有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也可以通过税务大厅窗口办理。最简便的是通过APP办理。
我是一名税务干部,长期在业务一线工作,专注于税务、财务问题的解答,欢迎朋友们关注!
需要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吗?
从税法角度,你不需要申报个税,但是出于两个原因,我建议你不管收入多少,都到个人所得税APP中进行注册,如担心家庭信息的问题,可以暂不填报专项扣除信息。
第一,你的个人信息有可能被冒用。
从目前注册APP填报信息反映的问题来看,一些个人的信息之前被有的不法企业冒用,凭空成为某个企业的员工,像幽灵一样已经“领”了多年的工资,如果不是这次搞个税注册,很可能不会发现。你不能排除自己的信息不被冒用,去注册认证一下,在APP的受雇信息里面就可以查一查有没有问题。
第二,你一年中很可能产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信息。
虽然平时工资薪金不足5000的标准,但是,万一老板脑子过热发奖金呢,说不定就会产生这个问题(你一定很欢迎),到时候单位不能直接在系统中操作,你自己就要单独到次年进行汇算清缴,增加麻烦。你还有可能产生工资薪金外的劳务报酬、稿酬等,到时候都面临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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