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坏账准备为什么记入管理费用?
坏帐是由于内控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签订不严谨等管理不善造成的,由管理不善而引起的准备要进管理费用。
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
商业信用的高度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商业信用的发展在为企业带来销售收入的增加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坏账的发生。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坏账损失是由于实际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
坏账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
会计准则的目的,是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而税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由于两者的目的不同,所遵循的原则也必然存在一些差异。目的的差异导致会计和税法对坏账准备的处理的差异。笔者就坏账准备从计提方法、计提范围、计提数额、比例等方面,对“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作一比较。
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身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当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不确定时,应当转入应收账款后计提坏账准备。一般情况下,预付账款不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税收制度《办法》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为年末应收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从2003年1月1日起根据《通知》规定“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可见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基本相同,但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在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计提坏账准备?
首先我们要知道应收账款的资产减值应当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的方法,但是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在2017年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相应的应用指南也在2018年进行了修订,不知道题主指的新会计准则是对应2006年发布的准则(以下简称“老准则”)还是新准则。
不管题主问的是哪一年的准则,本回答针对新准则进行分析,因为老准则的处理方式网上一搜一大堆,这里不赘述。
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就不说一大堆了,就挑关键的讲。
我们要知道,新准则将金融工具的分类由原先的四类变成了三类,老准则中很明确的有一类金融资产叫做应收款项,而新准则已经没有专门针对应收账款的分类,取而代之的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即应当划分为此类)。查询各种老准则关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的文章,可以看到老准则的应用指南有专门针对应收账款坏账的计提方法,也就是根据账龄按比例计提(常规做法),新准则中同样有类似说法,但是具体描述进行了修改。产生了一个新名词“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单笔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也很简单,信用损失金额应为下列两者差额的现值:①企业依照合同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②企业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对于多笔应收账款可以适用老准则中的账龄分析法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如果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存在显著差异,那么企业应当对客户群体进行恰当的分组并采用上述方法进行处理。会计科目也有所变化,计提坏账时应当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
以上是新准则的处理方式。因为是新的内容,有说的不对的,也欢迎提出指正,大家一起学习!
金蝶标准版如何计提坏账准备?
金蝶标准版如何做坏账准备?答: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xx单位
同时,对于金蝶标准版如何做坏账准备,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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