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和进项税怎么抵扣,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如何做分录?
月末,如果有留抵税额,企业应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如果有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例题:
①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②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01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l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③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快递费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如果是企业的真实业务,是可以抵扣的。
说一下我们公司的情况。
我们公司是生产服装面料的公司,跟客户之间,除了用快递传递样品之外,还有一些购销合同需要用快递传递。我司跟顺丰快递公司签订了月结合同,先发件,月末结算。
在月末结账时,快递公司提供快递清单,我司根据底单跟快递公司清单核对后,公司审核批准付款。顺丰快递公司就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司,我司可以去抵扣使用。
整个业务流程都是真实有效的,快递清单,资金流,发票流都是真实的,为什么不能抵扣呢?快递费可以作为公司的管理费用,来抵减税前的利润。
所以,快递费是可以抵扣的,前提是业务一定要真实有效,在法律上有个谁主张,谁举证的说法,就是让你自己证明自己。如果连自己都证明不了,如何叫别人信服呢?
业务招待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业务招待费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是误区
营改增之后,业务招待费的进项税额能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多数人都认为不能抵扣,理由是:一、认为业务招待费属于交际应酬消费,而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餐饮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业务招待费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笔者认为这是个误区,并不是所有的业务招待费进项税额都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谓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的销项税额可以和进项相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不管是不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可以抵扣合法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的。也就是说,只要你是一般纳税人,你购进货物时只要符合规定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凭抵扣联就可以依法抵扣当月进项税额,而和你自己是否开具什么发票无关,哪怕你这个月一张发票都不开,但是你采购获得的发票可以抵扣的话,照样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价外税又都是什么意思?
税款抵扣:两种意思 一种是说明税务局已通过银行扣除了税款 另一种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通过认证后可以进行抵扣.也就是说可以用销项税-进项税。 根据税收和价格的关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凡是税款包含在征税对象的价格之中的税即为价内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和营业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支付价款时,该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商家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因为商品的定价是一种含税价格。 凡税款独立于征税对象的价格之外的税,即为价外税。如增值税,其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除需要支付约定的价款外,还须支付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来的税款,这二者是分开记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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