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年47号文件,劳务派遣公司采用差额征税方式下怎么做账?
按照财税【2016】47号规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而会计处理的规定,则按照财会【2012】13号规定: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不论是是用工方发放,还是劳务派遣方发放。如果劳务公司选择差额纳税,其会计处理基本一致。
1、一般纳税人
例如:甲公司是一家拥有一般纳税资格的劳务派遣公司。2017年9月2日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5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28万元,支付五险一金17万,共计45万元。甲公司选择差额纳税。
(1)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500 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76 190.4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 809.52
(2)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销项税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428 571.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21 428.57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280 000.00
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170 000.00
(3)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 380.9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实际缴纳数) 2 380.95
2.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处理
(二)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乙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2017年9月2日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5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28万元,支付五险一金17万,共计45万元。乙公司选择差额纳税。
(1)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500 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76 190.4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3 809.52
(2)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应交增值税差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8 571.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1 428.57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280 000.00
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170 000.00
(3)实际缴纳增值税的计算
实际缴纳数=23 809.52-21 428.57=2 380.95元
劳务公司小规模税率是3?
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适用6%增值税税率或者适用5%征收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具体参考 财税【2016】47号
企业在2022年在接方仓工程和劳务派遣?
企业在2022年接受方仓工程和劳务派遣时需要缴纳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社会保险法》,企业为劳动力提供工作并获得报酬,就需要为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方仓工程和劳务派遣同样是企业提供劳动力服务的一种形式,因此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的税费。此外,企业在进行方仓工程和劳务派遣时还需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安全生产标准、用工合同和劳动法规等。只有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才能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营改增后总包应如何选择建筑劳务?
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
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第一、签清包工合同更省税
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
这样一来,建筑劳务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实际上是按照3%/(1+3%)=2.91%来征税的。
也就是说,营改增以后,建筑劳务公司的税率比营改增之前下降了0.09%。
第二、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更合算
对于总包而言,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总承包公司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
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11个税点开给业主的。
总包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不需要再承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开的,地税局往往在开建安发票的时候,已经一次性综合扣除了工人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了。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要回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来申报了,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已经扣不到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依照劳动合同法来讲,建筑企业与工地民工构成雇用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建筑企业以工资表形式发放工人工资(不采用建筑劳务),按照规定,还需要给所有的工人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施工企业将不堪重负。
因此,营改增以后,民工工资不能再走工资表形式,必须要走“跟建筑劳务公司签清包工合同”。这样是互惠互利,双赢的。
所以,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可以考虑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首先,跟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总包不需要买保险了,这叫劳务外包。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
对于建筑劳务公司,按照2.91%计税,同时还要为民工购买保险、缴社保,建筑劳务公司是更加负担不起的。
第三、建筑劳务公司与缴纳社保问题
就实际情况而言,民工按工作天数来算工资,可以在与工人签合同时注明:
01、日工资里面包含“国家基本社会保险费”;
02、工人自愿放弃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回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署交社保,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民工的社会保险费。
03、工人的工资与社会保险费,每月按时发放到工资卡中。
劳务派遣公司
第一、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差额征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2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按照6%征收增值税(建筑企业的人工费可以抵扣6%);
根据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6年47号文件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向用人单位拿到的所有的钱减去被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得到的差额部分采用简易计税,按照5%征税。
差额征税税额=差额/(1+5%)*5%
税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一旦选择差额征税,只能抵扣差额部分的税,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职工的公司保险福利费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举例: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人工费1000万,其中800万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福利费用。劳务派遣公司采用差额征税。
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税额=(1000万-800万)/(1+5%)*5%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总支付1000万,只能收到800万的普通发票和2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用来抵扣的,只有200万的发票按照5%抵扣。对施工企业而言,肯定是不合算的。
第二、营改增以后,采用劳务派遣多处受限
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是最好不要采用劳务派遣的。
为什么这样说?
第一点,选择劳务派遣依然要负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第二点,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依照劳动合同法,用工比例是订立劳动合同文书里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总和来计算的。)
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工地上劳务派遣的民工往往超过10%,这是不合法的。
第三点,依照劳动合同法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任职(临时性,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这项规定也同样限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因此,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限制或终止使用劳务派遣,最好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走清包工合同形式。
劳务附加行业属于什么?
服务行业
劳务派遣公司轻资产的财务特点,一般资产负债率都不会超过50%。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薪酬:
一方支付:实际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两方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两方取得了工资薪酬收入的,实际支付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之后纳税人还要自行申报。
【补充】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供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供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常见于一些施工企业、影视制作、公关活动类):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以分支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以用工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业的特殊性: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依法代扣代缴并向职工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中报税缴纳。
02
“劳务派遣”涉及的增值税政策
财税[2016]47号: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分别按一般计税方法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两者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案例1】
甲公司是用工单位,2018年8月份向乙劳务派遣公司支付100万元,其中80万元为甲公司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6%:
乙劳务派遣公司应缴纳税额=1000000/(1+6%)*6%=56603.77元
小规模3%:
乙劳务派遣公司应缴纳税额=1000000/(1+3%)*3%=29126.21元
选择差额计税方法:
乙劳务派遣公司应缴纳税额=1000000-800000(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后)=200000
200000/(1+5%)*5%=9523.81元
【补充】 劳务派遣这个行业,属于服务业,它和一般的商品流通行业不一样,进项发票缺乏,进项不能及时地抵扣销项。
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会选择差额计税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可以为公司少交部分税,减轻公司税负担。但差额计税的发放,需注意开发票,报税,以及一些日常工作差异性处理的问题。
部分劳务派遣公司不能较好地区分派遣到每个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名单,这样就牵扯到了人员、工资的统计问题;银行回单,明细乱;容易出现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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