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第二年如何填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附表怎么填?
A企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2014年12月购进一台全新的生产设备并当月投入使用,价值360万元。该设备会计折旧年限为6年,税法规定该类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暂不考虑残值,企业所得税分季预缴。
A企业属于生物医药制造业等六大行业,根据《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可对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该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式对该类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10×60%=6),与会计折旧年限一致。
A企业虽然因税法与会计折旧金额一致,无需进行纳税调整,但仍然需要在预缴申报的同时附报相关报表,2015年度一季度预缴申报需填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第二季度预缴申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2015年版)》,需要同时填报附表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将税法实际加速折旧额减去假定采取直线法所提取的“正常折旧”额的差额,填入“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相关列次,不需要在预缴申报表主表上填报。此例中法定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当季正常折旧额为9万元,本期加速折旧额为15万元,当季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为6万元。
2021版加速折旧表怎么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2014年及以后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以及一次性税前扣除(统称加速折旧)方法的项目和金额。 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缩短年限方法的,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后;税法规定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从按税法规定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处理折旧金额的年度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会计处理、税法规定均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合计栏项下“正常折旧额”,按该类固定资产税法最低折旧年限和直线法估算“正常折旧额”,与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额”的差额,填报加速折旧的优惠金额。 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的目的,是正确反映纳税人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该项税会差异调整的情况,该表也是税务机关审核该项优惠政策运用准确性的必要资料。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附表怎么填?
1、如果是属于国家鼓励的加速折旧,则在季度缴纳所得税时要填以下这个表:
2、年度汇算清缴时,则要填以下这个表:
加速折旧如果符合国家政策,应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并按税收规定提取折旧的,意即会计提取折旧和税法提取折旧相同,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相等,就无调整项目;如果账载金额比税收金额小,也不用调整;但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则应调整增加企业所得税。
加速折旧如果不符合国家政策,则不应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当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时,则应调整增加企业所得税。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