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中国立法机构有哪些?
中国的立法机构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其中,全国人大是最高立法机关,负责颁布和修改宪法、制定法律、监督法律的执行等职能。
地方各级人大则分别负责相应的立法工作,如省、市、县级人大分别负责相应地区的法律制定工作。此外,中国还设立了专门的立法委员会,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以便更好地开展立法工作。这些立法机构在中国政治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保障了国家法治和社会稳定。
人大归哪个部门管?
“人大”是“中国人民大学”的简称,归教育部管。
中国人民大学位于北京,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国家“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专业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区别?
“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的区别主要有四点:一是隶属关系不同。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工作机构,在人大会议期间受人大领导,闭会期间受人大常委会领导;工作委员会是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受人大常委会领导。
二是职务名称及资格要求不同。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必须是本级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是人大代表,也可以不是人大代表。需要注意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设委员,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是否设委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大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不设委员。
三是组成人员产生的方式不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是由人大会议主席团提名,大会通过产生的,闭会期间,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可由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提名,再由常委会任命,专门委员会是有任期的,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相同,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任期满后要换届重新产生;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是由人大常委会任命,不需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没有任期的限制,也不需要换届。
四是编制要求不同。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定是从人大代表中产生的,而我国的人大代表是兼职的,不一定占人大机关的行政编制;工作委员会是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其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属于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要占用人大机关的行政编制。
享有立法权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立法方面的主要职权是:
解释宪法、法律;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的修改和补充,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法规;
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国务院享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的权力;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可以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发布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民族自治区和自治州、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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