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应计入什么科目,哪些人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废除了农业税。
1987年,国务院就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最主要的目的是保护耕地资源,保证粮食安全。
《耕地占用税法》中第二条规定,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其实一般包括了企业、行政或事业单位、农民等等。只要你有占用耕地的建设行为就需要纳税,当然,前提是建设行为是合法的,是通过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人主要是这几类:
1、私自改变耕地性质的人,比如说你的地本来是种粮食庄稼的,但是你去在田地上面建坟,把垃圾焚烧在田地上,这就算一种改变耕地性质的事。
2、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人,这个很好理解,没经过批准就在耕地上建房的,也是要交。
3、在耕地上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人,比如说耕地本来是用于种植的,但你未经允许就把地改成种树的或者是鱼塘,这就是从事非农建设。
林地占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区别是神马?
关于私行改变林地用途和违法占用林地的差别如下: 违法占用林地是指未经法定流程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林地使用权而占用林地的做法,违法占用林地的做法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
(1)未经准许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准许,而私行占用林地;
(2)超出准许的数量占用林地,即少批多占林地的,其中一部分林地的占用经过合法准许,一部分林地的占用则未经准许;(3)采取欺骗手段欺骗准许占用林地,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获到准许手续而占用林地。 私行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是指在违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做法或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导致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要求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的情形。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计算税率: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耕地占用税的计算公式: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拓展资料:耕地占用税收入用途:征收的耕地占用税收入在地方建立农业发展基金;中央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基金后的基本用途和支出范围。主要包括:(1)用于提高耕地质量,改造中低产田,兴建排涝、改碱、荒滩治理、深翻改土、培养地力等工程措施所需的各项费用;(2)扩大耕地数量,开垦宜耕荒地、滩涂、撂荒地、闲弃地等所需的费用;(3)兴建和整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灌区渠道、防渗工程、打井配套等工程所需的费用;(4)在原有耕地和扩大耕地周围实施保护耕地的生物措施,营造农田防护林,水上涵养保持等所需的种子、苗木、工具等所需的资金补助;(5)繁育推广优良品种,采取先进农业科技措施的费用;(6)实施开垦和整治宜农耕地工程等大面积开发项目及引进外资项目所需的前期勘测、论证、规划设计所需的配套资金;(7)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由银行贷款开发农用土地资源项目的贴息支出。
招拍挂后取得的土地还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政府在招、拍、挂之前应完成了耕地向建设用地的转换,这种转换应含有拆迁安置、青苗补偿等费用及耕地占用税,故出让金应含耕地占用费,除非在招、拍、挂公告中说明出让金不含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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