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如何处理?
一般,提完折旧后,如果继续使用,先在账上挂着,账面价值为固定资产的残值。
如果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不再使用,则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等清理申请,按公司内控程序将固定资产清理,残值变卖后,做账: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现金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将固定资产清理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支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结转后,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无余额。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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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固定资产折旧方法(Fixed-assets Depreciation Method),将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各使用期间进行分配时所采用的具体计算方法。
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由于使用而逐渐磨损所减少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的损耗有两种: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有形损耗,也称作物质磨损,是由于使用而发生的机械磨损,以及由于自然力的作用所引起的自然损耗。无形损耗,也称精神磨损,是指科学进步以及劳动生产率提高等原因而引起的固定资产价值的损失。一般情况下,当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要同时考虑这两种损耗。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加快,固定资产的更新周期大大缩短。现代企业在资产经营中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迫切需要采用最新的科技成果,不断研究和推出新产品,以适应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形势。于是,对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速折旧从而加速资金的回收就变得更加重要。因此,折旧方法的选定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1、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在各使用年限中,固定资产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均是相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这种方法具有易懂和易操作的优点,却忽略了“何时受益,何时付费”的配比原则,特别是在一台设备使用初期和末期要与它的使用高峰期承担相同的折旧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这种方法就存在很多不足:
首先,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收入比较高。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前期应提的折旧额应该相应的比较多。
其次,固定资产使用的总费用包括折旧费和修理费两部分。通常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的修理费会逐渐增加。而平均年限法的折旧费用在各期是不变的。这造成了总费用逐渐增加,不符合配比的原则。
再次,平均年限法未考虑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和强度,忽视了固定资产使用磨损程度的差异及工作效能的差异。
最后,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到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优点:
平均年限法最大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掌握,简化了会计核算。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适用范围:
在实际工作中,又有哪些固定资产使用平均年限法比较合适呢?根据影响折旧方法的合理性因素。当一项固定资产在各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其负荷程度也相同时。修理和维护费用在资产的使用期内没有显著的变化。资产的收入在整个年限内差不多时。满足或部分满足这些条件时,选择平均年限法比较的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平均年限法适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又称变动费用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它的理论依据在于资产价值的降低是资产使用状况的函数。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的使用状况来计提折旧。假定固定资产成本代表了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单位(可以是行驶里程数,工作小时数或产量数),然后按服务单位分配成本。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特点。
工作量法的缺点:
首先,同平均年限法一样,未能考虑到修理费用递增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因素。
再次,资产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也难于准确的估计。
最后,工作量法忽视了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
工作量法的优点:
当然,由于工作量法自身的特点,在有些情况下使用工作量法反而比较合理。当有形损耗比无形损耗更重要量。或在各个期间资产使用不均衡的。不经常使用,因此其使用程度与产品的生产工作量有关。在这些条件下,可以选择工作量法。
适用范围:
实际工作中,在运输企业和其他的专业车队和客货汽车。某些价值大而又不经常使用或季节性使用的大型机器设备中,可以用工作量法来计提折旧。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
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类型:在具体实务中,加速折旧方法又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
年数总和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双倍余额法是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加速折旧方法在理论上有其合理性:
首先,固定资产的净收入在使用期是递减的。固定资产在前期效能高,创造的收入也大。同时,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投资者在投资初期会加大对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
其次,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逐年增加。
再次,未来净收入难于准确估计,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风险小。
最后,加速折旧法考虑了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因此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优点有:
①最初几年工作效能高,收入大,相应的折旧费用大,符合成本与收入的配比原则。同时,早期多提折旧也符合谨慎性原则。
②通过提高折旧水平可及早收回投资,即可减少无形损耗,通货膨胀带来的投资风险。
③可以用递减的折旧费抵补递增的维修费,使企业利润在正常生产年份保持稳定。
④可以加快固定资产设备的更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刺激生产和经济增长,从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⑤折旧具有“税收挡板”的作用,由于递延了税款,企业可以获得一笔无息贷款。这是政府鼓励投资,刺激生产,推动经济增长的一种政策性举措。
适用范围:
加速折旧法具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其特点适用于技术进步快,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企业。如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医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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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变化?
情况一:公司在2015年1月规定围墙的折旧年限由20年延长为50年,预计净残值率保持8%不变;
(1)某围墙1994年12月入账,2014年12月,提足折旧;
已经提足折旧,不用处理
(2) 某围墙1995年12月入账,2015年1月尚未提足折旧;
原剩余折旧额=原值*(1-8%)/20,将原剩余折旧额在剩余31年(30+1)内分摊,则2015年1月起每月折旧额=原值*(1-8%)/20/31/12
情况二:公司在2015年1月规定围墙的折旧年限由20年延长为50年,预计净残值率由8%调整为5%;
(3) 某围墙1994年12月入账,2014年12月提足折旧(按8%净残值率);
已经提足折旧,不用处理
(4) 某围墙1995年12月入账,2015年1月尚未提足折旧;
原剩余折旧额=原值*(1-8%)/20,将原剩余折旧额加上净残值率降低而增加的折旧额,再在剩余31年(30+1)内分摊,则2015年1月起每月折旧额=[原值*(1-8%)/20/31/12+原值*(8%-5%)]/31/12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残值率的问题
会计上一般企业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其中第4号固定资产准则: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税务处理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也就是说,税务处理上不允许变更残值率,如上面“情况二”,会计上残值率变更为5%,税法上依然为8%,那么就会产生“税会差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
请参考我的一篇头条文章:《固定资产到底要不要预留残值,预留多少比例残值?》https://www.toutiao.com/i6721628882820153870/
2、频繁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虽然会计准则上允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但是,应当考虑本次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后,以后再次变更的可能性,如频繁地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能有操控利润的嫌疑。
固定资产折旧是调增还是调减?
谢邀,很有幸回答这个问题
你好,我是有法可依,有准则必从的【会计考试草稿】,秉承开门见山,拒绝答非所问
固定资产折旧是调增还是调减?
小伙伴应该是被会计与税法的纳税差异困扰了,企业纳税时,有时要纳税调增,但有时却纳税调减,究竟是调增还是调减?
会计与税法是两门课程,虽然它们像热恋的情侣不能分开,但各自还是独立的,有自己一套特色的生活方式。所以对于一台固定资产,会计有会计的折旧方法,税法有税法的折旧方法。
会计与税法关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区别,三个方面
一、折旧范围不同在会计上,除下面两种情况外,应该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2.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在税法上,排除下面三种情况
1.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3.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二、折旧方法不同在会计上,固定资产有四种折旧方法,分别是工作量法、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合法,其中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是加速折旧方法,会计选用哪种折旧方法,可能更多的是考虑企业的情况,如果企业想让利润好看一点,就选用直线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样计入每期的费用就少了,利润当然就高。
在税法上,固定资产只有一种折旧方法,就是直线法
三、折旧年限不同在会计上,企业根据预计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计提折旧,所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没有标准。
在税法上,按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可分五类
1. 房屋、建筑物20年
2.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3.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5年
4.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5. 电子设备3年
总结: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的问题,遵循税法为上的原则。如果税法折旧额>会计折旧额,纳税调减,反之纳税调增。
我是一名残疾人,也是一名注册会计师,还是一名曾被保送读研的学霸。如果你不反对,麻烦关注点个赞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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