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计提比例,按会计制度水利建设基金应怎样做分录?
水利建设基金会计分录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增值税的1%来计提和交纳,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1%。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请问水利建设基金怎么计算?
两种计算方法:
1. 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来计提和交纳。浙江省是0.0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号)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各省市税务局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
2. 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来计提和交纳。
例如: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对应的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向税务机关办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由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整为0.5%。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怎么计算?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不是税.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按月征收.
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计提和交纳依据:按照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
水利工程税收标准是多少?
水利建设资金属于地方性规费,水利建设资金计提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义务收入。
根据《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法》规定: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是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2012年度湖南省按销售收入的0.06%来计提和交纳。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计提水利建设基金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
计提水利建设基金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增值税的1%来计提和交纳,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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