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关税计算例题,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折算成2000万元?
关税=(离岸价格+运费+保费)×关税率=(2000+60+40)×10%=210万,消费税=(离岸价格+运费+保费+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2000+60+40+210)/(1-30%)×30%=990万,增值税=(离岸价格+运费+保费+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2000+60+40+210+990)×17%=561万
出口关税是如何征收的?
关税以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为计税依据。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应当等于进出口货物数量乘以单位完税价格。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由海关依法估定。
实际成交价格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价格。 (一)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到岸价格包括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经过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海关可以以下列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1. 从该项进口货物同一出口国或者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2. 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成交价格。
3. 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和进口后的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
4. 海关用其他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和其他货物,出境时已经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之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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