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福利费会计分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的部署,企业退休人员已经和企业完全脱钩,进行社会化管理。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后,还是和原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还能享受到一些不错的福利。
总体上来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有以下几项:一、养老金这个属于大多数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的正常待遇。
不过在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前,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每个月领取的是退休费,根据个人的工作年限按照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而在改革之后,退休费变成了养老金,并且收入的计算方式也有所改变。养老金的高低主要是和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的缴费基数、本人的缴费年限有关,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目前,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普遍可以拿到三四千的养老金,这个收入相比企业退休人员总体上还是会高出不少的。
二、职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职业年金也是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之后才有的,并且未来会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除了养老金以外最重要的收入。
相比企业人员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最大的区别是强制性,也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必须为在编在岗职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一样,也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其中单位以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8%,个人缴费4%。
最近几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为职业年金的缴费年限还比较短,所以退休后能够领到的钱并不多。而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职业年金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收入增长能够起到很明显的帮助。
不过职业年金存在着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当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发完后就没有钱发了,这点和养老金是不一样的,到时候退休人员的收入就会出现明显下降。
三、精神文明奖各级单位的领导和职工对于“文明单位”这个称号都是非常看重的,因为被授予“文明单位”的单位可以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物质上的奖励,也就是发放精神文明奖。
精神文明奖是唯一一个可以对退休人员发放的奖金,而综治平安奖、绩效奖等奖金退休人员是没有份的,它发放标准一般有两种:
一种是按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一个月平均工资总额发放。
还有一种是先确定一个发放基数,再根据职务(职称)等级确定一个发放系数,然后将发放基数乘以发放系数就计算出了奖金金额。
精神文明奖的奖金金额至少有好几千元,不管对在职干部职工还是退休人员来说,都是一笔不低的收入。
四、体检和慰问金大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对于退休人员的身体健康也是非常关心的,每年组织在职干部职工进行体检的时候,也会给退休人员发放体检卡或者安排他们去体检,还有一些地方是由政府统一组织安排所有退休人员参加体检。
同时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一些单位还会给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作为对他们之前工作的一个肯定。当然,是否会发慰问金主要看单位的经费情况。
五、取暖补贴和防暑降温费取暖补贴属于我国长江以北的省份所特有的一项福利,国家对于它的发放对象、发放金额并没有明确标准,所以各省都有自己的政策。
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正常都属于补贴发放对象,补贴的金额标准是根据在职时候的职务(职称)等级进行发放,一年有几千元。
而防暑降温费则是在每年的夏季发放,一个月可以领到几百元。不过一些省份的退休人员并不能享受到这个福利,比如福建省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都没有防暑降温费,更不要说退休人员了。
六、住房补贴住房补贴也是一项地域性比较强的政策,一些经济发达的省市普通职工一个月就可以领到几千元的房补,而一些经济较差的地方连一分钱都没有。
不过,大部分地区的住房补贴发放对象都是在职人员。据小雷所知,目前只有江苏省对于离退休职工普遍性发放租金补贴,按照上年退休收入的一定比例发放。不得不承认江苏省确实是我国最财大气粗的一个省份呀!
以上就是小雷了解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可以享受到的福利待遇,你们那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能享受到什么福利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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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能买三八节慰问品吗?
可以,例入工会经费的员工福利费里。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是全球妇女们的节日,工会经费里拿点出来作为女工福利不可厚非,也是应该这样做的。
对三项基金的计提?
1、企业一般说的“三项基金”,就是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这三项费用不用提取了,发生的时候直接列支,平时按照规定的比例控制,如果超出比例,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进行纳税调整;
3、三八妇女节发了一百元钱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00
三八节福利做什么科目?
发放三八节职工节日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
具体分录:
1、发给员工过节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2、月末,进行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经费慰问金支出范围?
二、审批要素及重点内容
(一)支出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可以用于以下开支项目:
1)本单位购建(置)各种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
2)对本单位举办食堂、医务室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
3)本单位在元旦、春节、国庆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向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
4)对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的慰问,应按照《中共湖里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伤、病、亡慰问办法的通知》(厦湖委办〔2013〕81号)的规定发放;
5)对本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
6)对本单位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
7)对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
8)其他必要的福利开支,如经单位同意由职工个人自行购买的福利用品等。
2、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项目:
1)请客送礼;2)变相发放奖金、津贴;
3)购买购物卡和代金券;
4)其他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二)支出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标准,根据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和城乡生活水平的不同情况,另作具体规定。”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行(2020)13号:“各单位按照福利费开支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福利费具体使用办法,明确开支对象、形式、标准和程序等,并将使用办法报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明确了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可资借鉴参考:
1.因病住院慰问。慰问因病住院治疗的退休人员、在职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慰问标准为每次600元;慰问因病住院治疗的在职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600元;
2.工伤慰问。因公受伤的在职工作人员,慰问标准为1000元;
3.重大疾病补助。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职工作人员,且自行负担医疗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给予2000元补助;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职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且自行负担医疗费用在40000元以上的给予2000元补助。补助的计算周期为当年10月底至次年10月底,每人每年只给予1次补助。
4.工作人员或直系亲属亡故慰问。在职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亡故的,慰问标准为2000元;在职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亡故的,慰问标准为1000元。
5.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在职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因违法犯罪被国家机关罚没的除外),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困难补助3000元。
6.重大节日慰问活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在职工作人员14周岁以下子女,计算时间截止当年6月1日),人事教育处组织慰问活动,活动经费为每名工作人员不超过200元标准。
7.健康体检。根据北京市关于干部职工开展健康体检的相关要求,按照体检自愿的原则,每年安排一次在职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检。人事教育处与相关体检中心积极联系,开通绿色通道,为工作人员体检提供优质服务。
8.健康疗养。每年组织局在职工作人员到市人力社保局指定的疗养中心举办一次健康疗养,促进全局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组织心理咨询和健康知识讲座,开展棋牌、球类等文体活动。经费支出标准为每名工作人员不超过600元,时间为3天,不计入工作人员当年的年休假。
三 负面清单
1.福利费严禁用于请客送礼、变相发放奖金或津补贴;
2.当年预算安排的福利费可调剂用于其他单项公用经费,但不能调剂用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3.不准用福利费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利用福利费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福利费台账并入局其他管理台账,使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福利费;
7.不准用福利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福利费报销与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无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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