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顺序及比例,每股未分配利润高于股价正常吗?
这是个不正常的现象。其实每股未分配利润应该是一个适中的数值,并不是越高越好,长期积累不分配的未分配利润肯定会贬值。如果一个上市公司的“每股未分配利润”很高,但它很少给股东现金分红,或分红的水平很低,这意味着该公司是标准的“铁公鸡”!
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是哪个会计科目?
一个简单的分录,三个回答,竟然有两个搞反方向,真晕啊。
宣告分配利润,那么就从未分配利润中转出,形成负债。
未分配利润是所有者权益科目,减少的话用借方。而应付股利是负债科目,增加的话就是贷方。
这笔业务表示减少了未分配利润,增加了对投资者的负债(实际未发放)
所以,分录是:
借:利润分配-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月末,做利润分配的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分配利润
合资车的分配利润和造车分工是怎样的?
您好,我来尝试回答一下您的问题。
合资车企的利润分配合资车企由于之前国家的要求,多数是采取了国内企业占比50%或51%的比例,而外资企业占50%或49%的比例。
企业利润自然也是按照出资配比来分配的。但由于合资车企的车型技术绝大多数都是由海外移转到国内的,这部份的技术转让费用是单独核算的,由海外母公司出让给合资公司。
对于企业来说,利润出在两大块,一是生产制造的利润,一是销售的利润。所以也一般合资企业的生产制造公司之外还会有一个合资的销售公司。
但对于很多胃口很大的公司来说,这样的利润分配是不符合他们的利益述求的,所以外资企业会想很多办法来更多的从中拿取利润。
比如说汽车零部件,很多知识产权是属于供应商的,或者是属于外企与供应商共有的。而比较核心的零部件,由于国产化车型的项目时间紧急,国内优秀的供应商也无法满足开发时间。在这样的前提下,国外供应商价格没有优势的情况下,外企会怂恿国内供应商从海外供应商购买知识产权(这个产权受限于仅用于特定的车型,不能用于其他客户),这部份的利润,外资车企也是从中得到好处的。
还有的外资企业,在海外车型先行开发时,与供应商签定的就是全球供货协议,这也逼迫合资公司以高价来购买零部件,这也成了外资车企获利的一部份。
造车分工对于合资公司来说,并没有分工一说,因为在合资企业是作为独立的法人,独立的团队来生产的,所以没有区分哪一块是外方负责,哪一块是国内车企负责。
但是多数的外资企业,在研发、制造、财务、采购、销售这五大块都会委派自己的人去担任负责人,要么是部门老大,要么是部门二把手。前两个部门是为了保证车量的品质、后三个部门是出于在核心利益点进行相互监督的角度。
三大件所以谓三大件,底盘只是纯技术角度提出来的,基本上都是由供应商提供的。
发动机,相当高比例的车企都会有自己的发动机工厂,特别是合资公司都是采用自己的发动机。变速箱是困扰很多车企的零件,即便有的车企有自己的变速箱工厂,也会有一部份采购外购模式,基本上行业内都是优先采购ZF(采埃孚)和Aisin(爱信)的。
这些零件无论是外企独资、还是合资、或是直接外购的,都是统一按照零部件采购的模式由合资公司付钱的。发动机也是一样的。
希望有帮助,谢谢!
怎么算清楚每个月利润?
说句不中听的话,细到每个月都算清,我建议你谨慎考虑合伙吧!合伙创业信任是第一,放开心胸去合作,将来真的经营面临危机,才能共用攻坚克难,帮助公司顺利度过难关,一步步迈向成功!如若不然,岂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还谈啥合伙。
亲兄弟合伙也要明算账,这话理论上是没错的,这是建立在合同文书上面,可以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也是避免将来扯皮的一种手段。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都应该有所放宽,适度即可。
一般来说,大家2人合伙公司,可以做个季度,半年度,年度三个阶段的核算总结,根据各自的股份和参与经营的投入力度,约定一个合理的分配比例其实就可以了,有时候盈余的资金还需要投入新的生产中,这时候就不好每个月都算清楚了。
合伙创业的第一步,是事先约定好规则,在不超出规则太夸张的情况下,大家都不应该太拿规则说事,给各自一个合理的容忍范围。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 财务上,可以聘请一个第三方人士或公司独立做账,资金的出入清清楚楚,避免日后怀疑和争执,如果你们中有人出钱却没有参与经营,另外有人出钱少,但要参与实际经营,这些在分配比例上,都提前约定好。
2. 大家在合同过程中,也可根据单个项目进行特别约定,如果某个项目A人士有特别的优势资源,并且也愿意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经营,那么后期利润分配过程中,当然就不能单纯的按照公司实际股份比例进行利润分配了。这些也要书面上,做好一个约定。
3. 公司开张以后,大家都不是土豪,各项投入资金也是一点一点进来,经营情况好那好说,大家都愿意持续投入,如果经营情况不是那么理想,这时候如果A希望追加投入,B不希望继续投入,希望止损,那么A方的投入就应该转换成相应比例的投资占有股份,到时候产生利润,按照新的占比来分配利润。
4.利润分配,当然也要设置要合作退出机制,当其中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资金与劳动力比,或者是部分退出套现,这些东西提前书面明确,签到合伙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总结一下,合伙的前提是基于两个人的相互高度信任,谁来主抓拍板,谁当公司法人,都应该是两人友好商量,当然谁当法人意味着身上的责任更重一些。合伙开公司,大家都是奔着一起共同面对困难,让公司更好的发展去的,但不应该因为私人情感而影响公司的一些处事原则。如果两个人合伙开公司,首先应该想的是先怎么把事情做成了,如果大家整天为利益分配清楚及义务承担来扯皮争执,无心做该做的事,或担心你的小伙伴另起炉灶,如此公司所面临的危机可想而知了,所以还是好好想想吧。
什么是利益分配原则?
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1、资本保全原则
2、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
3、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