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不能的。 因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是要凭票抵扣的,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是海关的缴款书,没有这两种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只有两种情况除外,一种是收获农产品,可以凭取得的普通发票或凭证上的买价乘以13%抵扣进项税,另一种是取得的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上的运费和建设基金之和乘以7%抵扣进项税。
进项税抵扣税怎么计算?
1.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涉及进项税的抵扣;
2.存在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购买或接受行为;
3.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接受方支付或负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提示】以票控税、凭票抵扣是增值税管理的重要特点,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允许纳税人按符合规定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等)自行计算进项税额扣除。
1.一般情况下——凭票抵扣
购进方的进项税额一般由销售方的销项税额对应构成。故进项税额在正常情况下是:
(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为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意】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特殊情况之一——计算抵扣
(1)计算抵扣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特点:前免后抵;自开自抵。
收购农产品的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农产品中收购烟叶的进项税抵扣公式比较特殊: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扣除率(13%)
【解释】烟叶收购单位收购烟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现金形式直接补贴烟农的生产投入补贴(以下简称价外补贴),属于农产品买价,为“价款”的一部分。烟叶收购单位,应将价外补贴与烟叶收购价格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价外补贴不得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时进行抵扣。
价外补贴必须在发票上据实体现才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这是专门针对增值税计算抵扣的规定,不适用于烟叶税的计税,烟叶税计税的价外补贴统一使用收购价款的10%。
(2)计算抵扣收费公路通行费的进项税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发生应税行为时,按照销售额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收入与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为销项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解释】销项税额是纳税人按规定自行计算出来的,计算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价格构成公式:价格=成本+利润+税金(价内税)
价内税: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如消费税、资源税等。
价外税:税金不属于价格组成部分,如增值税。
在具体运算时,销售额可分为四类: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按差额确定销售额;
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另外,在确定销售额时,还要注意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额的类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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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不可以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进项抵扣留底怎么算?
抵扣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称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进项税留抵本月进项有留抵,账务不必作多交增值税处理,仅是账务的处理的话.则不用处理进项税。
留抵税金是累计的,可以用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没有时间的限制。
已认证的进项税没发生销项税,是可以留抵到下个月用销项税减去前一个月的进项税合计。
商贸企业辅导期增值税商贸企业辅导期最短是6个月,最长是12个月。在辅导期时到月认证次月抵扣,当月只能作代抵扣扣进项税,次月转到进项税. 转正为一般纳税人后,当月认证后必须当月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税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要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2009年1月1日以后增值税从生产型改成消费型,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是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 无论是外购还是自制的不动产不得扣除。
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从哪一年开始可以抵扣?
汽车购置增值税发 票在2009年开始就可以抵扣了.是用汽车销售统一发 票的抵扣联抵扣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的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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