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人出租房子不交税,个人出租房屋不交税可以吗?
大家基本都在没有交税的。
出租房现在是很普遍的行为,不光是你们一家。就算是出租了临街的房子,好多人都没有交税的。你可以说是一个老实人。就是物业公司那边你们要在合同里面规定好了,这个租户将来要负责全部的物业费。因为是他们在租住,物业公司为了他们在服务。所以说天经地义。放心好了从什么时间开始个人出租房屋缴税?
房屋租赁税是2009年1月1日开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瑞律提醒您,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房东出租房子还用交税吗?
需要交税,只要有房屋出租行为,就会针对出租行为征收税金。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确定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产权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为何总有人说很多人没交税?
关于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一些人没有准确理解“纳税义务人”和“税收负担人”这两个概念的区别。
纳税义务人所谓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上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或自然人。
每个税种的纳税义务人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比如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销售货物或者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税法确定的纳税义务人负有向税务局申报纳税的义务,税务局开展的税收执法活动针对的就是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法上规定的纳税义务人,税务局是管不着的。
税收负担人这个不是税务局开展税收管理活动中特有的一个词,是相关财税学者在研究税收理论知识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一个词语。
税收负担人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最终承担税款的的人。比如老周买了一套房子,交了契税10000元,老周在这就是税收负担人,因为这10000块钱就是老周自己掏腰包的。老周去住酒店花了200元,这200元就包含了税款200÷(1+6%)=11.32元,在这老周还是税收负担人。
纳税人义务人不一定就是税收负担人有些人认为纳税义务人就是税收负担人,这个是不太准确的,有些税是可以往下游转移的,比如增值税和消费税,就拿烟草来说,烟草公司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但是它可以把税费负担转移到烟民头上,比如一包烟成本是50元,增值税和消费税要40元,烟草公司直接把税算到价格里,按100元一包卖出去就是了,增值税和消费税是由烟草公司交给税务局的,但这税钱却是广大烟民掏腰包的。
很明显,这烟草公司是纳税义务人,但是它把税款的负担转移给了广大烟民,这广大烟民就成了税收负担人,烟草公司仅仅起到一个代收代缴税款的作用。
当然,纳税义务人和税收负担人有时也是重合的,比如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取得收入的员工是纳税义务人,除非公司给你负担税款,不然这笔税款你是没法转嫁给其他人的,这员工本人同时也是税收负担人,再比如这买房的契税,买房人既是纳税义务人又是税收负担人。可能有人又要抬杠了,这买房和交契税都是我爹搞定的,这税收负担人不就成我爹了吗?
活人每天都在纳税,为何总有人说“很多人没有交税”?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分清楚纳税义务人和税收负担人的区别。活人每天都在纳税,是因为有些税种是可以往下游转嫁的,比如增值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吃喝拉撒都花的钱都包含了增值税的,所以说活人每天都在纳税还真没错,但是更准确的说法应该调整为:活人每天都在负担税款。
为何又有“很多人没有交税”的迷惑?就是因为很多人并不是税法意义上的纳税义务人,并不像企业、个体户那样每个月还得去税务局申报纳税,因而觉得“很多人没有交税”也是可以理解的。
总之,只要我们理解了纳税义务人和税收负担人的含义,也就可以理解这句看似矛盾的话中所蕴含的税收知识了。
租房者是喜是悲?
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开始全面施行。但很多在外地打工的人在申报个税时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据规定,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最高可扣除1500元/月。这对于在外工作租房的年轻人来说,这是件好事,但是,好事却引发了房东、租客和中介的博弈,也引发了推涨房租的大面积担忧。
最近,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如果你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房租!”房东还算了一笔账,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房东去交税。最终,租客省了100元,房东却要多纳税500元。
实际上,早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来后,就有租房者表示了这种担忧。 从道理上来说,房东出租房屋,纳税是必须的。只是由于市场信息的不透明,房东是否真正纳了税,全看其属地税务机关的态度。税务机关如果肯下功夫,税就收上来了,不用租房者提供租房证明。
兜兜转转一圈下来,税务机关虽然让出了部分个税,却可能通过收取租房税而得到了更多的税收;房东虽然缴纳了租房的税,却因为房租上涨而得到了补齐;租客虽然得到了专项扣除的实惠而少交了个税,却因为需要多交房租而空欢喜一场,甚至可能需要更高的住房支出。如此,通过个税专项扣除来向租房者输送减负诚意的良好愿望也就基本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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