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区别,会计写会计凭证时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会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关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以下几个问题:
一、记账凭证一定要附原始凭证吗?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只有上述两种情况下,记账凭证才不用附原始凭证。
二、非上述两种情况下,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但是如果原始凭证丢失了怎么办?
此时可由其他“凭证”代做原始凭证,分别情况如下: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如果无法取得外单位证明或者是自制原始凭证,当事人要写明详细情况。
上述证明或说明,要由经办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记账凭证。
三、原始凭证没丢失,但是发现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怎么办?
比如一项业务涉及到收付款,也涉及到非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结转,如果采用专用记账凭证,需要将该业务分别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和转账凭,此时就会出现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
这种情况下多张记账凭证可以只附一张原始凭证: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四、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而且不属于同一会计主体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要填制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五、根据账务处理流程“经济事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是不是只能依据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里的会计凭证是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第十四条)。
账簿登记一般的规则是依据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比如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账户的登记,收入、成本、费用等明细分类账可以汇总登记,对于原材料等明细账可以暂不编制记账凭证,根据领料单直接登记明细分类账。
严格来说账务处理流程应该写成“经济事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为了解释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关系,将“-会计凭证-”展开为“-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六、既然账务处理流程可以从原始凭证跳到账簿,那能不能根据账簿登记账簿,即根据明细账登记相应的总账呢?
《会计法》第十五条:“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这说明不能根据账簿登记账簿。根据明细账登记总账不仅违法,而且也会使企业丧失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账账核对的这种内部控制措施。
会计丢失账本和凭证有什么后果?
账本和凭证是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记录和证据,一旦丢失就缺乏这个时期的记录和证据,导致会计资料不完整等后果,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会计里说的凭证和票据是一个东西吗?
1 记账凭证(一般工作中都叫“传票”)是记录分录的载体。
票据是指原始票据。比如各种发票、出库单等等都属于原始票据。可见,两者不是一种东西。原始凭证是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的金额和科目均根据原始凭证而来。2 发生了一比经济业务,首先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依据原始凭证填写记账凭证,并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以备核查。你说的多少是指金额么?当然是全额登记了~会计资料与财务资料的区别?
这两者的区别表现为:
一、“制造”者不同。
会计资料通常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它由会计核算岗位生成;
财务资料通常指以会计资料为依据形成的财务分析报告、财务状况说明书等,它由专业的财务人员编制;
二、总括程度不同。
会计资料相对零散,财务资料总括性更强。
三、应用者不同。
会计资料主要供企业内部管理者和决策者使用;财务资料更受企业投资者重视。
三种记账凭证的区别?
1、用法不同
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款后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在收款凭证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应是“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专门用来填列付款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
转账凭证:
转账凭证是用以记录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它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转账原始凭证填制的。在会计中,转帐凭证用以编制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
2、填制方法不同
收款凭证:
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凭证右上角的“ 字第 号” 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
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的格式及填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只是将凭证的“借方科目”与“贷方科目”栏目交换位置;填制时先填写“贷方科目”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再填写作为与付出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
转账凭证:
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先,贷方科目在后,将各会计科目所记应借应贷的金额填列在“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该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的右侧或左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3、侧重点不同
收款凭证是指用来反映货币资金增加业务而编制的凭证。
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
付款凭证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支付款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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