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退休人员又找了份工作?
- 新个税下退休返聘人员所得返聘工资享受专项扣除吗?
- 退休人员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月还是按年?
-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要缴个税吗?
- 退休人员和兼职人员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退休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退休人员又找了份工作?
首先要先明确一下,退休人员又找了一份工作,这其中收入要换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退休金,第二部分工作收入。两份收入性质不同,所要采用的税率和算法都不一样。
一、退休金部分
根据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金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二、工资收入部分
这部分就复杂一点,会有两种情况。
1、按照一般劳务费缴纳个税。
零工性质,非长期(一年及以上)固定劳动合同,按照一般劳务费预缴预扣。然后下一年初汇算清缴。
第1步 发放时预扣预缴
劳务费的预扣预缴制度是首先800元以内免税;4000以内按照800后按20%预缴;4000元以上预先扣除20%的费用以后,再按照有关税率征税。
第2步 下一年初到3月底进行汇算清缴,按照全年工资收入进行核定,申请退税。
2、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如果是类似于退休返聘,或者是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跟公司其他岗位同工同酬这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后简称《复批》)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种跟正常工资缴纳个税一样,因为不用缴社保公积金,全年扣除起征额5000*12=60000,再加上专项扣除。执行预缴预扣,到下一年年初进行综合汇算清缴。
三、举个实际例子
1、老王退休工资3000元,单位按待遇3000元/月返聘,其每个月缴纳个税0,全年也为0。
2、老王退休工资3000元,打零工每月3000元收入,其每个月预缴个税为440元,全年预缴个税为5280元。
到第二年,进行汇算清缴。全年应税额3000*12=36000小于起征额60000,所以应该全额退税5280元。
两种情况实际缴税一样,但是劳务费情况下需要申请退税。
综上,就是退休金部分肯定是不用缴纳个税的,但是工作收入部分看是那种形式,然后根据不同类型进行预缴预扣。
感谢你的阅读,希望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关注芽妈理财经,也可以在评论区进一步关于退休人员再从业个税问题讨论!新个税下退休返聘人员所得返聘工资享受专项扣除吗?
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是所得就需要纳税,个人所得税法里对纳税人只做了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分定义,在文件里统称为纳税人。对需要纳税的收入类型进行了区分定义,即分为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等,对应不同的税率。
因此对于退休返聘再任职的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肯定的,需要明确的是收入类型,来决定适用哪个税率。
根据国税函与国税公告的相关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注意以上四条是要求同时满足的,其中第三条中对社保的要求2001年有相关文件明确,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的退休人员返聘的收入应当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专项附加扣除也是一样可以享受的待遇。
退休人员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月还是按年?
按月是预扣预交,次年的再进行全年的一次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交,退休人员返骋的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与在岗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一样计算,每月只是预扣预交,次年就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交,计算出全年应交税,已交税,未交足的要补税,多交的就可退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要缴个税吗?
退休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领取的养老金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退休人员再就业时取得的收入,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退休后再任职如何缴纳个税?一般情况下,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与单位构成“劳务关系”,其收入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例如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但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仍继续用工,且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个别地区是按劳动关系处理。
同时,个税法中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若作为工资薪金缴纳个税,须满足以下条件:
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当然,无论是将退休再就业人员薪酬界定为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都是属于综合所得范围,可以按规定扣除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以及专项附加扣除。
最后还需注意一点,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退休人员和兼职人员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回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九条以及《》(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企业与聘用的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任职、受雇关系,企业支付给其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聘用的兼职人员,每月支付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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