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吨税,24年初级会计大纲怎么看?
2024年初级会计大纲对考生的能力要求进行了明确划分,主要分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等级。考试科目及题型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试题题型同样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在《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中,增加了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概述和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完善了产品成本核算、政府会计基础等内容,并删除了生物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等内容;此外,还调整了部分知识点的能力要求、大纲体例与结构,按知识点列示大纲内容,并完善了大纲相关文字表述。在《经济法基础》科目中,删除了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中的烟叶税和船舶吨税法律制度,并调整了部分知识点的能力要求、大纲体例与结构,按知识点列示大纲内容,同时完善了大纲相关文字表述。
建议你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学习和练习,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同时关注考试形式和题型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和提高。
24年初会教材有什么变化?
2024年初级会计教材还没有上市,预计整体变化在10\%左右,可能会以结构的调整和表述的变动为主。
《初级会计实务》教材可能的变化章节预计如下:
- 总论中增加了会计准则制度;
- 收入中增加了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 完善产品成本核算;
- 政府会计基础。
《经济法基础》教材可能的变化预计如下:
- 删除了第六部分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中烟叶税和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 调整了部分知识点的能力要求、大纲体例与结构;
- 完善了大纲相关文字表述。
具体教材变化情况请以实际出版为准。
能够享受船舶优先权的债权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
国际邮轮停靠港口需要费用吗?
收费的哦
中国的港口收费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包括行政性收费、船舶服务收费以及港口经营企业收费。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港口建设费、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和检疫费等。这一类费用都有明确的收费依据和计费方式。其中为了鼓励航运业的发展,自2015年10月起,政府取消了船舶港务费的收取。船舶服务类费用主要包括代理费、引航费、拖轮费、供淡水费、垃圾接受处理费等。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主要包括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库场使用费。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6年1月出台的《港口收费计费方法》第三条的规定,港口收费包括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的港口收费包括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港口收费包括引航(移泊)费、拖轮费、停泊费、驳船取送费、特殊平舱费和围油栏使用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港口收费包括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库场使用费,以及提供船舶服务的供水(物料)服务费、供油(气)服务费、供电服务费、垃圾接收处理服务费、污油水接收处理服务费、理货服务费。
对于邮轮港口,不收取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驳船取送费、理货费、特殊平舱费和围油栏使用费等,而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库场使用费演变为人头费和行李费。有些港口不收行李费,行李费包含在人头费中,有些港口则单独收取行李费。
港口费用一般包括哪些?
港口使费是指航运公司所经营的船舶在营运期间在装卸港口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和费用。是航运公司三大营运成本(船期费,燃油费和港口使费)之一,是船公司计算营运成本的重要指数,是核算航次利润的主要依据,也可称之为航次费用或可变费用。船舶进出港口以及在港停泊期间,因使用港口水域、航道、泊位、码头、浮筒、锚地等,装卸和申请港口有关机构提供的各项服务,如引航、拖轮等,按规定要支付的各种费用,统称为“港口使费”。港口使费是运输企业运输成本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节约港口使费。 一、有关船舶的费用 这类费用是向船方征收的费用,通常以船舶的总吨位或净吨位为计费的主要依据。这类费用包括下列方面: 1、船舶吨税 这是国际航行船舶进入港口时,由主权国家海关征收的一种关税。通常按船舶净吨位分为若干级别制定税率,以1个月、3个月或1年为计征期。在一个计征期内,同一船舶不论进港几次,只收一次吨税。凡与港口所在国家签订的贸易、通航协定中,有“优惠国条款”规定者,可享有最惠国待遇,按优惠税率计征。 2、船舶港务费 这是船舶进出港口和在港停泊期间,因使用港口的水域、航道和停泊地点,应按规定向港口当局交付的费用。有的港口把港务费分成多种费目征收,如疏浚费、港口管理局费、水闸费等。船舶港务费通常按船舶吨位总吨位或净吨位,以进出港合并征收一次。 3、引航费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时,一般均是被强制引航的,为此船方必须支付按港口引航规定的引航费。各港的引航费计征办法也不一致,有的按船舶吨位计收,有的按船舶吃水和吨位双重因素计收。 4、其他费用 (1)拖轮费、停泊费、系解缆费等。这些费用是由提供这些劳务的管理部门,按规定的费率核收的,除期租船由承租人支付外,一般由船方支付。 (2) 灯标费、检疫费、结关费等。这些费用由有关的行政管理当局规定,并向船方核收。 除上述费用外,与船舶有关的费用还可包括倒垃圾费、交接船检验费、熏舱费、交通费、消防费、代理费等。 二、有关货物的费用 这类费用因货而发生,其数额与货物的种类及数量有直接关系。它包括货物港务费、搬运费、堆装费、平舱费、开关舱费、堆存保管费、驳运费、理货费等。上述费用除货物港务费由货方负担外,其余费用均应按提单或租船合同规定,由船方或货方或承租人负担。 三、其他 1、船员费用。包括船长借支,船员就医遣返费等。 2、杂费。主要包括通讯邮电费,手续费,杂项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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