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怎么算,怎么计提税金?
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在税金的实际计算过程,通常是三种税金一并计算,又由于在计算税金时,往往已知条件是税前造价,因此税金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达为: 应纳税额=(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综合税率的计算因纳税地点所在地的不同而不同。
各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
计提税金及附加,各项的计提比例是: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现行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一、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二、构成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构成。销售应交消费税产品。对外提供运输劳务计算的营业税。计算应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销售应交资源税的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之间有什么关系?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
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如何填?
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本月数根据科目余额表的税金及附加当月借方发生额填,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本年累计数根据科目余额表税金及附加的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填。
税金及附加一般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租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不含增值税。
税金及附加的相关税金有哪些?
1.原来的一级会计科目”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附加等。
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3.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都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4.2011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进行了简化,”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围扩大,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都在该科目核算。
5.全面营改增以后,财会[2016]22号文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已经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新开征的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也应该在该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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