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采集过了后信息变更,人社里基本信息采集错了如何处理?
1、身份证资料变更
参保人由于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身份证号码与参保信息不符的,就属于参保人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不符,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变更证明,并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属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2.参保登记资料有误
如企业在为员工申报参保登记资料时将其身份证号码申报错误,以上属于第三方而非参保人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不符,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以及原始的参保资料原件,到属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如属于单位申报的,另需携带单位证明。
3、身份证号码被冒用
身份证持有人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冒用或借用身份证处罚决定书(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社保卡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报警记录原件)以及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须有头像信息)原件到社保部门申请信息核查。户籍证明材料由“身份证持有人”出具。
学生采集信息填错了怎么办?
要尽快联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一般是教务处或学生处)并且要说明情况。不知道你说的采集表是指学信网的还是学校内部的,不管哪一种,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都有核查程序和权限,校内的可以随时改,学信网的只要及时反映,也是能来得及改的。会计信息采集规则?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规则注意事项
一、信息采集对象: 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应进行信息采集,具体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本次信息采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和属地实施的原则,即按照会计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
三、信息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自行网上填报或修改本人信息、上传本人相关资料,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此前已经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只需在“服务平台”上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即可。 会计人员直接注册、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或“江西会计服务”APP,点击“信息登记”栏目,按照《信息采集操作视频》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和阅读并同意本人信息真实准确的承诺函等流程操作。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会计人员方可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和办理其他业务。
四、上传材料 1.个人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像素、规格、大小等按要求上传)。 2.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电子认证号就是证书编号要填写)。 3.专业技术(最高)资格证书(从业证不要上传,没有就不要填;证书编号附件要上传)。 4.从事会计工作在职单位证明(单位需盖章,工作证明模板勾选相应的职位,不从事具体会计工作,就选其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6.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均只需在信息采集填报系统上传清晰的原件电子版,除单位工作证明格式为JPG或PDF外,证件照小于100KB,其他资料图片不超过5M。
五、其他要求 1、采集过程中可以退出,下次使用姓名+证件号,重新登录,系统会保留相应的数据;重新补充缺少的信息,上传相应的附件,提交审核即可。 2、工作证明模板,不可以自己进行修改,删减,必须按照模板勾选相应的职位上传信息。 3、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确认后,如再有信息变更的,请及时登录“服务平台”,在信息变更模块,更新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资质证明原件照片。 4、对不进行信息采集或不完善相关信息的会计人员,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视同本人放弃信息采集登记,或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省财政厅将做相应的处理。 5、提交前核对审核不通过的理由,以免退回变更。
请您按属地原则重新选择会计管理部门。
请您补充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请您按模板补充上传单位工作证明。
您上传的身份证件信息缺少或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您上传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错误或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您上传的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错误或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您上传的工作证明错误或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您上传的专业资格证书错误或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请您补充专业资格证书或工作证明,如没有证书或工作证明,你的信息不在本次采集范围。 其他理由: 您上传的电子认证号填写错误,请重新核对上传。 您上传的证书编号填写错误,请重新核对上传。
证书编号请上传相关附件。 不从事具体会计工作,就选其他。 无工作单位的,请清空单位信息。 6、及时关注平台公告,了解相关信息。 六、信息采集时间 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4月30日。
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提交之后可以修改吗?
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变更应当登陆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也可以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19条、第20条有明确规定:
第十九条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四)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五)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七)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第二十条 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第十九条第(五)和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为持证人员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持证人员的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登陆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也可以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会计信息怎么重新采集?
具体方法如下:
1,首先打开电脑上的搜索,在搜索框输入会计进入官网;
2,在官网界面点击会计信息采集进入;
3,然后输入信息重新登录进入;
4,最后重新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采集即可修改。
进行信息采集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如果有任何地方不够准确的话,都可能会导致信息采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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