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网继续教育,税务师入会和不入会有什么区别?
执业会员必须入会;非执业会员可以选择入会和不入会。
入会的,颁发职业资格证和个人会员证书两个证;不入会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一个证。
非执业会员入会的,每年可享受中税网72学时的免费课程;不入会的没有免费课程。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要求非执业会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0学时的继续教育。
所以说,入会的意思就是每年花50块钱会费,你可以免费继续教育;不入会的,每年继续教育还得花钱买课时。
才允许在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您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一、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捐赠可以限额扣除(12%)税前扣除
企业对外捐赠,一般可以分为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公益性捐赠又可以进一步分为符合税法税前扣除规定的公益性捐赠和不符合税法税前扣除规定的公益性捐赠。
1.《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对《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年度利润总额进行了明确和解释。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九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捐赠资产的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
(1)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
(2)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第五条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规定:
(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2)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4)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二、防疫捐赠可全额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说明:
1.捐赠不限于必须是医疗防护用品,而是包括现金和物品;
2.捐赠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可以不需要专门捐赠票据,凭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扶贫捐赠可全额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二、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针对当前国内油价?
最近⼀段时间,油价上涨的势头迅猛,从以前最低时不到六元的价格,经过⼏番上涨,⽬前92号汽油零售价已经超过了⼋元多。
以前的油价⼀般都是每次上涨⼀⽑钱,最多的时候是两⽑多。下降的时候最少⼏分钱,多的时候也有⼀两⽑钱的时候。现在的油价⼀涨就是五六⽑钱,涨价的步伐为啥加快了?
上周油价上涨已经突破9元时代,换个角度看透油价上涨,兴许还能帮你建立对物价、通胀的真实感受和客观视角,对生活和一生的投资事业都有好处。
1 喜迎油价上涨
2022年6月,92号汽油涨到9块多一升,这样的段子又流行起来:“在2008年国际油价147美元/桶,当时国内油价平均为6.3元/升,现在国际油价114美元/桶,国内油价9元/升,是不是桶贵了?”最后那句话当然是恶搞,中石化出面解释了此事,可以概况为两条:2008年油价出现“倒挂”,是国家大量补贴压低了成品油价(国家和三桶油当时补贴高油价1652亿元,对相当于本来要10多元的油,每升油补贴了车主4、5元);从2009年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养路费等纳入汽油价格,提高消费税(在原来的基础油价上增加了大约1元多/升),一句话就是燃油中税比原来多了!这些解释你们认可吗?我不是油价方面的专家,当然看不懂解释里面的专业细节,但却不觉得油价上涨有啥奇怪的,因为有通胀啊!直觉是油价涨幅甚至都不比CPI指数涨的多,更不比同期的猪肉、牛肉、图书、补习班、停车费、房租、看病涨的多,它们基本都是翻番起步、上不封顶的。当然说这些都不是为涨价开脱,而是想厘清两个让人不舒服、但却客观存在的现实:尽管原油、油桶成本都可以固定不变,但还是有些成本会随着通胀上升的,比如工资、税赋、运输等,当然也存在生产效率提升降低成本的因素。反正最后的结果是油价上涨,并不奇怪。数年来油价在眼皮底下一直持续上涨是铁打的事实,就像房价一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不能光想着油价“应该怎么样”,而是更重视“事实上怎么样”,以及“为什么这样”,这才是更客观、现实的思路。那些摆事实讲道理告诉你油价房价“应该怎么样”的专家们都沦为笑话,我们为自己负责,也要放弃癔症、尊重事实,只有这样才能尽早发现和顺应趋势,趋利避害。调侃归调侃,接下来要认真地研究下油价涨幅到底算不算高,首先要从油价中到底包含什么开始。2 中国汽油价格到底是什么组成的?
油价里都包含了什么?首先必须说明,网上查到这些数据并不难,但多有些细微出入。可能原因是税赋、利润率之类的细节经常调整吧。好在不同方案间出入并不大,不耽误看出大趋势,所以我就选了个看着最详尽的来分析,各位有更准确的数据也请赐教。企业改制改制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
十一、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为员工报销职继续教育支出?
可以。医药公司为员工报销职工医师执照的继续教育支出,开具票据的抬头为员工的个人名字,因为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文件规定的限额内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政策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二:
《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规定:“三、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政策三: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规定:“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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