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有什么区别,经济法营业收入和收入总额的区别?
收入总额包含所有收入,即包括应税收入,也包括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而营业收入只是收入总额的一部分,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时,营业收入包括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和“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有什么区别?
①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均属于企业所得税所称的“收入总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应扣除。
②不征税收入,是不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免税收入则是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只是国家出于特殊考虑给予税收优惠,在一定时期有可能恢复征税。
③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免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可以税前扣除。
不征税收入怎么处理?
应税收入与扣除是相对应的,不征税收入本来就不属于应税收入,所以对应的成本费用当然就不可以扣除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2、扣除,是相对于收入而言的,是从成本费用所对应的收入内扣除。而从法理依据上来说,不征税收入本来就不征税,对应的不是应税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当然就不允许扣除了。 免税收入则不同,对应的是应税项目,只是暂时给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而已,所以相关成本费用可以扣除。而允许扣除,才能给企业实质享受到该税收优惠。
不用缴纳税款和零申报是一回事吗?
非请自来。
全都不是一回事哦,类似这种问题,我以前也有回答过。可以说题目提及的几个纳税方式全部纳税效果一样,但代表的意义是不同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不用缴纳税款VS零申报这里的不用缴纳税款范围有点广,以企业所得税为例,比如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等都是不用缴纳税款的,比如财政拨款就属于不征税收入;而我们熟知的国债利息收入则为免税收入。显然,这些收入都有在会计核算上体现,这是与零申报本质的区别,怎么说,我们接着往下看。
零申报,经常讨论的话题,不时有人问长期零申报会如何之类的。零申报,简单来说,就是啥业务都没有,在纳税申报时啥数据都直接填零(实际中,可能直接保存,呵呵)。这并非不用缴纳税款,是没有税务数据无法计算应纳税额。
可见,“不用缴纳税款”的情形中,显然是有纳税业务发生的,而这些业务符合特定规定,享受“不用缴纳税款”待遇。
免税收入做零申报?我想,前一个问题,基本说清楚了。再来看,第二个问题吧。
如前述,免税收入是有实际发生的,在财务报表(报税的资料)应有所反映。不管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要将涉及的免税收入据实申报,再按规定在免税栏目中填列据以抵扣税款。此时,如果“零申报“相当于不完整、真实、准确申报纳税资料呢,所以免税收入也不能”零申报“。
比如,增值税申报表中,就设置有“免税销售额“一栏,符合规定的免税货物销售额、免税劳务销售额等应该填列在这一栏中,通俗地说,有多少填多少。企业所得税也一样,免税收入可以纳税调减,当然也应按规定填列。
不管哪种税,不填不能实现”免税“目的,因为申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太强大,填错都不行,更别谈“零申报”了。
好了,两个问题的解答大概就是这样了,闪了。
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什么区别?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应纳所得税额,就是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于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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