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是否应该包括五险一金?
- 对于2019年1月征收新个人所得税?
-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 2019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
- 如何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2019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是否应该包括五险一金?
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五除一金作为专项扣除费用计算。
文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一)规定,在计算综合所得税时,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同时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4、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这里直接明确了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
5、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2019年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包括以下两类:
(1)、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2019年度汇算清缴将于6月30日结束,如需办理,要抓紧时间了。
对于2019年1月征收新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能如此快速的落地,各位受益者,还得感谢我张军辉,在年初财政部门只是争取年内个税减免方案出台,而我看不下去了,写了文章据理力争,才让财税部门,这么快让个税改革落地。甚至在今年,就让大家2018年10月份就提前享受到了个税减免的优惠,你们说,你们该感谢我吗?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
1.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2.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如何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要准确的计算和汇总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需要从综合所得的概念和范围说起。2019年1月初以来,关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定义,在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条例中已经有明确的界定。下面我们一起逐一做概要分析。
一、综合所得的定义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不局限于工资薪金或者不局限于某一个单位获得的多渠道和多形式收入的累计,且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收入总和。(笔者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解释总结,仅供参考)
二、综合所得的具体范围按照个人所得税最新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所得具体包括4方面的内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经营权所得。
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可以是持续(连续)的收入,也可以是间断多次或者仅1次相同属性的收入;可以是相同单位的不同收入,也可以是从不同单位获得的一种或者多种形式的收入。
特别指出的是,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虽然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其经营所得部分,并不属于上述综合所得的范围内。
三、综合所得的计算1、理论基础综合所得汇总计算的理论基础,是由上述综合所得的范围和内容决定的,将综合所得的4部分内容逐一汇总即可,用计算公式表示为: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经营权所得
2、汇总计算的意义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纳税人并没有汇总计算综合所得的紧迫感。无论某一纳税征期发生一项或者多项不同的综合所得收入,现实均没有汇总计算。都是义务扣缴人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情况按月汇总单一收入或者按次预缴单一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只有在“年终汇算清缴”(次年3月-6月份)时,纳税人有必要参加汇算清缴的,才将综合所得收入的全部内容汇总计算,汇同法定税前扣除数,计算应补(退)个人所得税。因此,综合所得汇总计算的意义,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法定义务产生时。
3、居民个人日常是否需要建立个人综合所得台账?笔者认为,居民个人日常生活中应该建立个人综合所得台账,且完整且序时登记每一笔综合所得的内容。无论是从理财的角度,还是参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角度,都是必要的。
同时,随着2020年3月份的不断临近,自然人依据最新的税法参加年终汇算清缴,2020年将是历史第一次!各纳税人应当未雨绸缪,做好提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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