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盈余公积最新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按弥补以前亏损后的金额提还是按照净利润提?
盈余公积是按净利润提取的,如果以前年度有亏损那么应该是扣除亏损后的余额提取,但是前提是亏损是五年以内,如果五年以前的亏损,那么今年提取时不能减。
当年亏损提取的盈余公积要冲回吗?
不要
一般不需要调整,除非长期亏损,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不用了,因为提取盈余公积属于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影响所有者权益吗?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不会影响所有者权益。1、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按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2、企业按规定提取公益金时,按提取公益金的数额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3、企业将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时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4、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按照当期弥补亏损的数额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5、企业用提取的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按照批准的转增资本数额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用途
一、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
1、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2、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3、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转增资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三、分配股利
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到多少可以不再提取?
关于公司股东盈余分配请求权的问题:1、《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这是一个关于公司股东对于盈余分配请求权的规定,但是在实务过程中,有些公司的大股东利用自身的一个控制权,完全控制公司,常年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压榨小股东,导致公司的账目不清,财务混乱,小股东很难知晓自己该分配的利润是多少。
2、我国法院目前对于抽象意义上的盈余分配请求权基本上是不予受理,但是这种情况又是实践中广为诟病的,必须要求公司召开了股东会,形成盈余分配的决议,否则对于盈余分配请求权不予支持。
3、但是日前《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草拟:股东请求分配利润的,应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的,人民法院应判令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数额向公司股东支付红利。
公司抗辩主张没有税后利润可供分配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公司主张成立的,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这样就将小股东的盈余分配请求权置之门外,所以对于这种情况就很难维权,公司不召开股东会、召开股东会之后不予分配利润、分配利润每年都几百元,我认为这是公司法上较为突出的问题,但是时至今日,仍然未能彻底解决。
法定盈余公积怎么提取?
企业应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是对年初未分配的利润1000万加零或减零,即以1000万为基数分别按10%和8%提取本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
首先,企业根据其当年是亏损还是盈利的实际情况分别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则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应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其他转入,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企业亏损当年在五年补亏期内,应由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否则就只能由税后利润弥补);如果企业以前年度有盈利,即企业有年初未分配净利润,则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应该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
其次,企业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后,按规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由于本企业当年既无盈利也无亏损,表面上不属于上述两者中的任何一种,因此既可以按照亏损情况处理(亏损为零,减去零),也可按照盈利情况处理(盈利为零,加上零)。故企业应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就应该是对年初未分配的利润1000万加零或减零,即以1000万为基数分别按10%和8%提取本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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