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小规模企业有哪些最新的税收优惠?
- 社保入税减免取消税局加大监管…中小企业何去何从?
- 个人独资企业2020税收方式?
- 税务总局会再来一轮增值税税率普降吗?
- 2020年两免两减半是什么意思?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小规模企业有哪些最新的税收优惠?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这一优惠政策?发票咋开?季度申报如何处理?好奇的小伙伴快来和税点点来看看吧。 1.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制造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个体工商户,但是因为经营规模小,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所以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此次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可以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文件规定,该政策适用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我公司是湖北省十堰市一家从事一次性手套等卫生用品零售的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疫情原因,我公司一次性手套销量激增,2020年1月和2月含税销售额分别为8万元、15万元,预计3月份销售额将突破20万元,全部是卫生用品销售的收入,相关业务不开具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如何计算缴纳一季度的增值税?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是湖北省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3月取得的销售收入合计超过30万元,则1-2月销售额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税款;但2020年3月份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按照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享受免税优惠。即你公司1季度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为:(80000+150000)÷(1+3%)×3%=6699.03元。 3.我公司是一家湖南岳阳的小型建筑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在湖南、湖北两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我公司可以享受国家新出台的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你公司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如果发生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建筑服务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税款。 4.我公司是北京的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对我公司适用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点点,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面向七千万中小微企业提供合理节税服务,减轻企业税务负担。节税效果明显。
社保入税减免取消税局加大监管…中小企业何去何从?
看着题目有点危言耸听。实质上,国家针对中小微企业每年都会适时推出相关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推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作为企业,一方面应关注和利用好现有的各项政策;另一方面还应该眼睛向内做好内功,解决好自己的事情。
社保入税、减免取消、税局加大监管,中小企业何去何从?
一、社保入税。社保入税是2019年的政策,由于2020年的疫情推迟了这项工作,但2020年11月起各地社保入税陆续开始实施。
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不会增加企业的缴费负担,其划转采取不改变企业现行的申报方式(社保核定基数、税收征收),不改变社保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也不会采取其他方式增加企业的缴费负担。
如果企业是按照正常的缴费方式,那么社保入税对企业的影响很小,甚至没有影响;但如果企业在社保缴费的过程中,采用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少缴社保,或欠缴社保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成本,则社保入税后对企业的影响还是存在的。毕竟税务部门的征管力度还是强于社保部门的,否则,国家也不会将社保的征收纳入税务部门来管理。
二、减免取消。作为中小微企业应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政策方面的变化,不能人云亦云,应该说,有些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还在执行。
比如,厦门、广东等地发布通知,明确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政策;另外,小规模纳税人暂时仍然执行1%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继续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免征车辆购置税和工会经费返还等,以及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等仍在执行,并没有取消。
三、税局加大监管。从某种程度来讲,税务部门加大税收征收管理有利于公平税负,对照章纳税的企业来讲有利好。应该说,金税三期对不规范的企业已经构成了震慑,那么即将上线实施的金税四期和反洗钱系统,对税收监管的力度会更大。
有个别中小民营企业老板曾说过,企业不靠少缴税怎么赚钱呢!有这种思维的老板应马上调整,并规范企业的纳税和管理行为,让企业适应规范的宏观环境,将企业的重心转移到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上来,努力让企业赚钱和盈利,而不是研究如何偷税漏税。
总之,常态化的疫情给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也没有必要过度担心税收政策方面的变化。反过来讲,强监管就是为了公平税收,搭建有序的、公平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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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0日
个人独资企业2020税收方式?
目前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方式还是查账征收占大多数,只有极少数是申请的核定征收。
税务总局会再来一轮增值税税率普降吗?
从理论上和实际操作上分析,增值税税率普降的可能性不大了,不仅上不可能也是没有必要了。
增值税税率已经经历了多次税率调整,可以说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也反应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从最高百分之四十五到现在的百分之三征收率,疫情期间百分之一的征收率,我们的增值税已经到了将不能再将的地步。尤其2018年5月开始降到百分之十六,到2019年4月将增值税税率从百分之十六降到百分之十三后,短短一年税率变化巨大也是税制改革少见的,在世界税收上也是不多见的。
增值税改革的思路上看,做为少有的生产转消费型增值税,我们更快的适应了增值税特点,但做为世界上不多的采用增值税税制国家来说,增值税的融合性仍需要进一步解决。
增值税税率调整是在条例的基础上调整的,如果进入法律角度再调整将存在不确定性,但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方向是确定的,那么就不排除税率仍有下降空间。
由于经济增速放缓的事实,由于面临市场、经营压力,收入利润减少,税收负担的对冲对经济影响很大,固定成本的持续上涨,变动成本的不确定性都要求增值税税率根据情况变动。
从国际环境看,继续降低税率有利于我国企业增强竞争力,减缓压力。
但同时要看到,降低税率对财政的压力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地方财政的压力更大,这也是税率暂时不能下降的主要原因。
从国际上看,我国的增值税税率仍处于中等偏高水平,也需要一种调整。
但我们要注意优化税率结构不是一味地降低税率,也需要企业自我强化经营,需要地方财政开源节流。
2020年两免两减半是什么意思?
“两免三减半”政策是指外商投资白族企业从其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转入之日起,享受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中西部地区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五年减免税期满后,所得税可以减半征收,延长三年。
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免税3年,减征企业所得税6年;对于出口型企业,除上述两免三减所得税外,只要企业年出口量占企业销售总额的70%以上,就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待遇;外商投资企业在总投资范围内购买国产设备,进口设备属于进口免税目录范围的,可按规定扣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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