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金及附加包括什么税种,请问利税的利是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
- 企业缴纳房产税还要缴纳附加税吗?
-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增值税可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吗?
- 税金及附加是负债类科目还是损益类?
- 上年末多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包括什么税种,请问利税的利是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
利税是指净利润、上交的所有税费。利润指的是税后利润,税指的是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等等
利税总额
是指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税金、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和利润总额四项之和, 但不包括企业计人生产成本的各项税金,它是反映工业企业一定时期内全部纯收入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利税总额=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税金+利润总额
其中: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包括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利润总额既包括企业工业生产活动所得的产品销售利润,又包括非工业生产活动及其他营业外活动收支差额。
企业缴纳房产税还要缴纳附加税吗?
企业缴纳房产税和是否需要缴纳附加税,没有直接关系。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城镇拥有经营性房产或者出租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是一种财产税。
而附加税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流转税的实际缴纳税款作为计税依据进行征收的,现行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也就是说只有交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才有可能交附加税。
所以你问我,交了房产税是否还需要缴附加税,这完全是没有直接关联的两个概念。
如果说两者是否有间接的关联关系,那么只有其中一种情况:排除小规模纳税人不交增值税的情况,出租房产的纳税人交了房产税,肯定要交附加税。
为什么呢?因为出租房产的行为,不光要交房产税,同时要交纳增值税。交了增值税当然就要交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如果是拥有经营性房产的纳税人,按照从价计征的方式交到房产税的,因为无需缴纳增值税,也不存在缴纳附加税费的可能。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增值税可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吗?
不可以,理由如下:
1、增值税不属于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
依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增值税属价外税,不体现在利润表中,不能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增值税在“应缴税费——预缴增值税”或”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简易计税“科目核算。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如果是房地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应通过“应缴增值税——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3、正确的账务处理。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税金及附加是负债类科目还是损益类?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而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类科目,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上,计提时表现为应交税金 ,是负债类科目,而利润表上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核算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不核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计提时做账为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
上年末多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因为跨年度,所以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替代“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1、调整上年多提的营业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红字 贷:应交税费 红字
2、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月末,编制报表时,还要调整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金”、“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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