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福利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企业福利费能买哪些东西?
- 税前年薪包含公司配套支付的五险一金吗?
- 公司购买的房产用作集体福利后又作为经营之前的税还可以抵扣?
- 公司各项福利补贴如餐补交通补贴高温补贴等发放的规定?
- 哪些车辆发生的费用可在单位报销?
员工福利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企业福利费能买哪些东西?
企业福利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任意采购物品的,否则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根据财企【2009】242号和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企业福利费是指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和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抚恤费、职工交通补贴等。
按上述规定以及实操中执行为:企业未设立食堂的,可以购买一些午餐食品,如果超出以上范围购买其他物品的一般记入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科目中。否则面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风险。
税前年薪包含公司配套支付的五险一金吗?
谢邀,关注职场问题更关心你的上啥班短视频招聘APP为您倾情解答,以下回答来自上啥班用户互动留言
回答之前不妨先来了解一下什么叫做税前工资,什么叫做税后工资。所谓的税前工资是指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的应发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税前工资=所有收入总和−(社保➕公积金)。而税后工资指的是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四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后,实际到手的工资收入,因为社会保险中的个人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是税前列支的,所以税前工资≠税后工资➕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公司为员工所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大部分由公司承担,一小部分由员工自己承担。
在做了简单的分析以后,可以清楚的看出,对于题目中所提出的问题,税前年薪是不包括公司配套支付的五险一金的,它只是包括个人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的那部分,但是并不包括公司要为员工缴纳的那部分。
所以说不管是税前年薪也好,还是税前月薪也罢,它作为员工当年/当月实发的工资,里面只是包括了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五险一金部分和最后实际到手工资部分,其余的像什么公司应该承担的那部分费用并不在其中,这是需要大家搞清楚的事情。
给大家补充一点题外的资料,个人所得税在计算的时候是扣除相应的个人所要承担的五险一金的费用之后剩下的那部份工资的计算结果,而且当员工的工资在扣除五险一金后剩余的部分<3500元,则不再征税,>3500元,则是需要按照征税制分级征税的。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理解,也很容易去掌握,它中间并没有什么很复杂的东西掺杂在其中,个人工资当然只包括和个人相关的那部分东西,如果还要把公司要承担的部分加入其中的话,那就不叫个人应发工资了。
上啥班,帮助你在职场里做得更好。欢迎小伙伴们关注上啥班官方账号,我们一起讨论,一起学习,一起成长,等你哦~
公司购买的房产用作集体福利后又作为经营之前的税还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购买的房产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但是如果该房产后来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就不能再按照集体福利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购买的房产曾经用于集体福利,后来又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那么企业需要按照实际用途进行分类核算,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于曾经用于集体福利的部分,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费用,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后来用于经营的部分,则不能再按照集体福利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购买的房产用途发生变化,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调整,以避免因税务处理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建议企业在购买房产前,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用途,以避免税务风险。
公司各项福利补贴如餐补交通补贴高温补贴等发放的规定?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5、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哪些车辆发生的费用可在单位报销?
车辆发生的费用,只有以下情况才可以在单位报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车主是本单位。这样,车辆发生的费用,如加油费、维修保养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等,就名正言顺地属于本单位的开支,可以拿来报销。
2.车辆属于个人,但车主与单位签定了租车协议,在协议时间和用车范围内的费用,可以拿到单位报销。
除此之外,车辆发生的费用即使是正规发票,也不能拿到单位报销,如果有报销了,到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该予以剔除。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