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期末考试题及答案,财务报表审计流程及重要项目?
审计重点
1.报表编制是否符合规定的手续和程序;
2.各种报表如主表、附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制是否齐全,报表内容是否完整;
3.报表的截止日期是否适当,资料来源是否可靠;
4.各项目数据如年初数、期末数及小计、合计、总计是否正确;
5.对主要财务报表应逐一核对,其他报表一般可先核对总数,发现差错和可疑问题再进行具体核对,对发现的差错和不平衡现象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源头。
财务报表业务审计流程
第一步,注册会计师接受客户委托前,实施初步业务活动,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二步,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后,实施询问、观察、检查、分析程序等风险评估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评估、识别重大错报风险。
第三步,根据报表层面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总体应对措施,针对认定层面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通过实施进一步程序,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
第四步,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和被审计单位对错报的调整情况,确定发表何种审计意见。
第五步,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交委托人
审计侵占挪用主要查哪些科目?
形式一:将经常性经费与项目经费混合核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少数行政事业单位由于财政预算意识谈薄,超预算超标准列支经常性经费,造成大额超支。而对财政拨入的项目专项资金,却没有按相关文件要求使用,导致专项资金结余较大。被审计单位为将结余的专项资金转化为经常性经费,有意将经常性经费与专项资金混合核算,从中混水摸鱼,即在同一核算科目中将专项资金的结余弥补经常性经费的超支,并于年底统一结转到经常性经费结余科目,从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对策
审计人员对其实施审计时,应重点审计专项资金的期初余额、审计所属年度借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其审计步骤分三步实施:
一是对财政部门下达的项目预算和追加专项资金的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审阅,编制生成拨入专项资金明细表,取得准确的拨入专项资金数额;
二是对经常性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并将经审核后的账面拨入专项资金总额与预算数及追加的专项资金总额进行比对是否相符;
三是在审阅相关预算文件资料和明细账的基础上,计算出经常性经费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数额并进行审计取证。
02
形式二:将专款结余转作单位基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虽然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也未将不属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直接列作专项支出,但却采取另外一种手法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即没有按预算规定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人为地调节专项资金结余。然后,将其调账转移变成单位的经常性基金,即年终经常性经费结转保持收支平衡,而专项资金结余较大的情况下,人为地将其调整增加单位的事业基金,作为单位经费的“蓄水池”,待以后年度经费超支时再调出弥补超支数额。
对策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重点审计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审查各个环节核算是否正确。
首先,详细地对专项资金收支和结余明细账的每笔会计业务记录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对专项资金的收支结转以及调整专项结余科目余额的情况进行审计,并注意发现审计疑点;
其次,对审计发现疑点问题进一步审查会计凭证,并对经审核后属违规调整的会计事项进行审计取证。
03
形式三:经常性经费或事业费超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采取间接的方式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其操作的主要手法是:首先,拨入专项资金之后,在形式上单独核算其收支及结余情况。但没有按规定设立专项资金专户,把专项资金与经常性经费同时存放在一个银行存款账户。然后以列支经常性经费支出为由,违规使用结余的专项资金列作经常性经费支出核算,造成经常性经费大额超支。从账面上反映经常性经费支出超数额并没有直接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但实际上是使用专款结余的银行存款支付形式上的经常性经费支出超数额,间接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对策
对上述问题,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对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明细账进行审核,审核其记账过程的每一笔记录是否真实合规,并对登记不真实和不合规的会计记录进行调整取证,取得准确真实的专项结余期末余额;
第二步,对经常性经费明细收支及结余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取得其准确的账面余额;
第三步,根据第一步和第二步审计取证的相关专项资金和经常性经费期末结余情况,计算出经常性经费超支间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结余的准确数额并进行取证。
04
形式四:将公用经费列作专款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个别行政事业单位由于经常性经费超支较大,为了减少超支数额,以支付各种项目费用为由将经常性的部分费用列作专项资金支出,直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以项目会议费为由将接待费列作专项资金支出;二是以项目业务费为由将部分餐费列作专款支出;三是将应作经常性支出的汽车修理费列作专款支出;四是将不应纳入项目支出范围的单位各种设备购置价款列作专项资金支出;五是超范围超标准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各种管理费和劳务费。
对策
对以上直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类型,审计人员在对其进行审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违规问题而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
针对上述第一种类形,审计人员应重点审计会议费支出是否附有相关的会议通知和参会人员签到表,对会期两天以上的,审查其是否附有住宿发票;
针对第二种类型,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核餐费支出是否用于项目支出,必要时询问经办人员,核实其真实性并从中突破;
针对第三种类形,审计人员可直接取证认定其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第四和第五种类型,审计人员应从审阅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入手,审核支付的设备购置和管理费是否与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内容相符并进行取证。
05
形式五:以虚列多报项目资金手法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少数行政事业单位把财政专项资金当作“唐僧肉”,并采取各种手段以虚假会计资料虚列多报项目费用:一是采取少培训多报账的手法向主管部门多报领各种培训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二是年底突击将专款结余拨付下属单位或本单位的其他银行账户;三是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或从供货单位开具假发票等套取专项资金;四是编造虚假的财政支助农民补助费用发放表套取现金。
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人员在对其实施审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对第一类问题,应从审阅培训班学员签到表和学员伙食费补助发放表和相关会计资料等入手。重点审查报账人数与培训人数是否相符,签到表与发放表的学员签字笔迹是否一致;
对第二类问题,应从审查所拨付款项是否符合预算支出的要求入手,重点对拨付的资金进行延伸或跟踪审计,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
对第三类问题,侧重审查发票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审计时可采取盘点或现场查看实物的方法,发现疑点问题后,通过询问经办人员进行突破;
对第四类问题,应先审查补助发放表中的签领人签字有无代签或冒签行为,然后对审计中发现的疑点进行外调予以突破。
06
形式六:将专款作经常性收入或往来账核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个别单位违反相关会计制度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把财政或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登记为经常性收入或作往来账核算,从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其具体核算手法分别为:一是将部分金额较小或资金用途不明确的项目专项资金列作经常性拨入经费或事业收入核算,但却将其相应的项目支出费用列作专款支出核算;二是将上级业务部门和其他部门拨入的财政专项资金或本单位项目资金专户转入的专项资金结余列作往来账核算,并将单位的部分经常性经费支出直接冲减作住来账核算的专项资金。
对策
对上述第一种挤占挪用行为,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直接对经常性拨入经费或事业收入明细账进行审查,从中查找出属于财政拨入专项资金的记录,并抽查原始凭证认真核实取证;
针对第二种挤占挪用行为,审计时可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对应付暂存类的往来账进行认真审查,重点对该类往来账中的“其他”或标明与专项资金有关的二级科目明细账进行审计,审计时注意从账簿记录中的摘要和金额发现审计疑点;第二步是对发现的疑点的原始凭证进行进一步审查,并对审查确认的违规核算会计记录进行取证。
评估前是否需要审计或者清产核资?
评估前需要审计或者清产核资。
具体内容: 一、货币资金的审计 货币资金是企事业单位中流动性最强的重要资产,审计风险较大。在审计时遇到的问题一般有企业大额定期存款、非基本账户大额活期存款、企业存入证券公司的款项、企业短期贷款、应付账款账户长期外挂、存款余额函证执行、现金盘点、核对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等。对企业库存现金的审计要进行突击盘点,根据盘点情况判断企业的现金管理状况,结合企业的内控制度,分析企业是否存在账外资金,同时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作为证明。企业在银行的存款,不仅需要同银行进行账单核对,还要对存款和贷款情况进行询证。结合企业编制的未达账调节表进行逐笔核对,重点关注对数额较大和长期未到账的项目。二、应收、应付款项的审计 应收款项损失的审计即坏账损失的鉴证,指的是企业不能收回的各项应收款项的损失,主要包括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的审计,是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应收款项的审计中,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债权债务是否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并对近几年的销售和应收帐款增加额比率进行分析。首先,逐笔检查应收款,将款项进行初步分类;其次对有损失的应收款项注意检查证据,进行损失鉴证。若债务人挂账与企业挂账金额不一致,应与债务人核对,待核对一致之后再进行损失鉴证。若无法联系债务人,导致核对难以进行,应检查相关经济业务内容,取得当事人和企业负责人意见后再进行鉴证,避免因此而引起的企业相关人员经济犯罪问题。对其他应收款、预付款的审计也应通过检查原始账单、函证等程序审计来完成。金额巨大、长期应收的项目更应验证其真实性。对应收款项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查后,进行损失确认也是一个重要的难点。清产核资审计中对企业取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检查是否有破产财产、剩余财产和遗产可供清偿,若有,应扣除破产财产、剩余财产和遗产后金额作为损失申报。根据清产核资的有关规定,债务单位已被宣告破产、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责令关闭的,依据有效的证据,可以确认为损失。若企业尚未清算,则由审计人员根据职业判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见证证明认定为损失。很多企业存在类似的情况,债务单位的组织形式几经变更,对之前的欠款不予认可,从法律角度出发,债权人还保留有追偿的权利,不能认定为损失。对各内部单位欠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应该收取内部单位的款项进行对账,核对不相符的挂账,不能认定为损失。对于注册会计师无法按照清产核算核资文件规定出具原制度损失意见的,企业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个别认定或账龄分析法等计提坏账准备。对应付账款进行审计时,审计师可以以下方面着手检查:1.检查债务形成的原始凭证,因为原始凭证代表债务产生时间。2.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3.获取被审计单位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对账单。4.检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付款项目的银行对账单及有关凭证。5.结合存货监盘程序,重点审查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入库的材料采购明细账和入库凭证。而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当的分析程序,例如:将应付账款的本期期末余额与本期期初余额比较,分析出现差额的原因;要求被审计单位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作出解释。三、存货损失的审计 存货损失指有关商品、成品、半成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发生的盘盈、盘亏、变质、毁坏、报废、淘汰等造成的净损失,以及存货成本的高流低转资金挂账等。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存货监盘》等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参加企业的盘点工作,对出现的重大盘亏项目逐项进行抽盘,了解并取得有关人员对问题的具体说明,并出具技术鉴定报告及其他相关内部证据,据此进行推断。审计时,首先抽查企业大额购货原始单据,是否有请购单、验收单、入库单等一系列手续。通过账务清查,将未估价入账的存货估价入账,进行资产清查时,将实物进行分类盘点,对不良存货进行损失鉴证。检查账务上是否存在数量为零、金额是负数、未做暂估入账的。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利用清产核资的机会多报损失的情况,以防止企业为了领导的业绩对成本高流低传,抑或为了少缴税款对存货低流高转。清产核资要求对存货的盘点进行详查,对各项报废、毁损、盘盈、盘亏都进行逐一核实。账务清查时,检查已经入库的存货是不是已经全部入账,已销售出去的存货是否全部出库,委托加工的存货核算是不是正确等。清产核资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册会计师更应注重事实,要大胆真实的披露,不能只看眼前利益。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大的货存,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并结合对应付账款返还等程序来确认存货余额的真实。四、固定资产的审计 固定资产损失指的是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出现的盘亏、盘盈、淘汰、毁损等造成的净损失。固定资产审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固定资产的实存数。包括每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账面余额是否真实,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手续是否完备等。通常按照获取固定资产分类汇总表、分析性复核、帐帐核对的审计程序完成。2.审查固定资产的增加。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确定新增固定资产的手续是否合法,计价合理与否以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3.审查固定资产的减少。引起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有出售、转让、报废、投资转出、盘亏等情况。可以从减少的合法性、不同原因导致的固定资产数额计算的正确性、固定资产转账额是否正确、检查是否存在未记账的固定资产减少业务等方面着手。4.审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包括检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运用分析性复核、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得以恢复时是否在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之内等。固定资产的审计与存货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固定资产的产权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准确性要予以关注。向资产保管人员索要近几年的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结合账务了解企业资产毁损的账务处理。同样,对每项报废、毁损、盘盈、盘亏等都要一一核实。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应由企业做出专项说明,并出具由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提供的技术鉴定证明。审计中,对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达到某种目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的评估应重点关注。五、或有负债项目的审计 企业的或有负债项目通常不会全部都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但却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审计时一方面重点关注企业的未决诉讼,向企业所聘任的律师、向当地法院了解清产核资企业涉及诉讼的完整性并评估诉讼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也要关注清产核资企业的各项对外担保情况,检查其是否会产生担保风险。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对或有负债项目审计的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六、无法支付款项的审计 清产核资企业在清理资产损失时,容易忽视对负债中无法支付款项的清理。因此,审计时对未回函的应付款项应逐一核对,分析账龄,重点关注3年以上无经济业务往来的应付款项。对相关合同、协议应检查其付款期限和限制性条款;对未回函的款项应检查相关债权人的催款记录,对确定不需要支付的款项和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在清产核资时进行申报处理。什么是期末未审数?
期末未审数是指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这些数据可能存在错误或遗漏。
期末审定数是指经过审计师审计后,确认的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数据,这些数据已经经过审计师的审核和验证,是可靠和准确的。
审计师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并确认其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师会对期末未审数进行审核和验证,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以确保期末审定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是被审计单位这个项目上期被别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定数吗?
1、上期如果有社会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认定的期末数可以作为审定数。
2、上期如果没有任何审计审计报告对期末数进行审定,本次审计应对上期期末数进行审计。
3、上期审计是必须是全面的财务审计,因为专项审计报告只能审定部分期末数。
4、出于谨慎性原则,即便上期有审计报告,也应全面阅读上期审计报告,确认审定情况的正确性。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