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还存在吗,税务局做了行政处罚50万?
看了一下你的资料,是涉嫌虚开发票案件。根据工作中曾经遇到过此类问题,回答一下 ,仅代表个人观点。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政策规定:第一:虚开发票案件涉嫌犯罪移送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这个政策规定,意味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向公安机关移送。
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案件已经达到移送标准。
第二:虚开发票案件移送公安后续处理
虚开发票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稽查局能否再向行为人做出追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
《税务处理决定书》是税务机关对各类税务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审理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补税等有关纳税义务处理决定的法律文书。
它适用于税务机关向当事人追缴税款、滞纳金及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偷税、抗税案件追缴税款统一由税务机关缴库的规定〉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精神,偷税、抗税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税收法法规补税。这部分税款属于国家应征税款的一部分,对于其处理不能按一般赃款对待,不宜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追缴后直接上交地方财政,应当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并办理上缴国库手续。”根据规定,税务部门办理与刑事案件相关的税收案件时,应当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独立作出征收税款的行政行为。
因此,虚开发票案件,如有应当追缴的税款,在移送公安机关之前未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在移送公安机关后,可以依法《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行为人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
政策规定很清楚的说明,虚开发票少缴的税款,需要补缴 再移送司法前或者移送后,税务机关都可以做《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税款。
这些政策规定,对于应追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处理 说明的很清楚。
那么税务稽查局行政处罚决定,在案件移送前移送后如何处理呢?根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移交案件的全部材料,同时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材料目录抄送人民检察院。
行政执法机关在移送案件时,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抄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原则上应当在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因此,对于虚开发票案件,在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前,未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移送后,是否需要再给予行政处罚,需要看司法机关的处理结论
如果司法机关已对涉案当事人判决追究刑事责任,则无需再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后,稽查局认为,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总结一下:税务机关做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影响案件的移送,只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就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但具体税款数额及案件裁决依据,以法院认定的税款数额为准。
工资待遇大概是什么个情况?
国家税务局属于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比普通省考难一些,但是属于国考中的招考大军,招录人数还是比较多的。
对于你说的工资待遇,国税属于国家垂直机关,之前待遇不错,但是跟地税合并以后,地税的待遇降了下来,国税也没涨上去。如果效益比较好的地方,工资会比普通公务员多一点。总之,待遇还可以,但却不是最多的,国税有自己的晋升系统,还是比较公平公正的。
我是省内其他行政部门,对于国税了解的不是很多。国税刚招录也都是得先在窗口的,最开始都是在这锻炼。
国考国税也是跟普通省考面试形式不同的,好像是结构化小组,比普通的结构化难一点。
建议考国税前多打听多问问,搞清楚你最想搞清楚的地方。国税还是比较不错的,还有制服,挺好,祝你成功。
税务局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制?
税务局是政府的直属机构,里面有公务员,有事业编制人员,还有工勤人员。税务局全是行政机关,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但临时工和助征员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等业务。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是留是走都该果断点?
你的问题对于体制内的人会引起共鸣,但体制外的人会感到不可理喻。
这种心态借用北宋诗人苏轼的一首诗来表述,感觉更为贴切: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这是一首充满哲理的作品,说明了一个道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此刻,你就是一位迷茫的当局者,一位进入体制内工作才一年的新人,内心正在上下求索:漫漫前途,路在何方?
你是一位难得的、很有思想的职场新人,所以才可以提出内心的困惑。否则,你此刻正处在亲朋好友的羡慕与奉承之中,毕竟是地市级的税务机关,职场上的顶端单位哦!
接下来,我们重点讨论和分析体制内的“共鸣”,至于体制外的“不可理喻”,本回答不作回答。
一、离开地市级税务机关的情况分析
1、如果你是富二代,那继承家业就是你的职责。甚至海阔天空,从事自己喜欢的各种职业,都是无可厚非。税务机关工作的这段经历,无非是积累职场人脉、经验和阅历,离开税务机关是早晚的事。
2、如果你是非税务(含财政、审计、统计、会计等)专业毕业,实在不喜欢税务工作,一心向往喜欢的其他职业,那也无可非议,毕竟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3、如果你非要离开税务系统,最好还是从事和税务工作有关联的职业。例如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涉及税务诉讼)等等中介性质的机构。既是合伙人,又是不离本行。
4、如果你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也可以像接触最多的企业家一样,既有金钱财富,又有政治地位,那就错了。
你要知道,企业家对税务干部无论职务大小,都是礼遇周到的,因为他们是你的征管对象。你千万不要被各种奉承、评价、许诺、赞赏等美丽的谎言所迷惑。学有所长,术有专攻,还是老老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吧。
5、如果你是普通家庭的孩子,全凭自己的发奋努力而考公考取税务机关,那就更不要轻易离开税务机关。原因有两点:
一是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凡是在税务部门工作过公职人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职业性高傲。所不同的是,有的毫不掩饰,有的深藏内心。如此离开税务机关,各种失落与后悔互相交织,心态难以调整,事业难以顺利。
二是你身上被聚焦着家庭、家族、同学、朋友等等的期盼目光。因为你是父母的骄傲,光宗耀祖啊!如果轻易放弃地市级税务机关工作,想想你的压力吧,绝对大于泰山!
二、留在地市级税务机关的情况分析
1、做好一辈子当一名普通税务公务员的思想准备。因为税务局主要归属条条管理为主,晋升渠道狭窄,竞争激烈。特别是内部人员相对固定,一点小错误就会被无限放大,打入冷宫就是赔上整个职场生涯。
多少体制内公务人员满腹经纶,但宁愿终老体制内一生,也假装没有看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2、做好到基层税务所锻炼的思想准备。要提拔晋升,基层锻炼是必由之路。但是意味着要离开地市级税务机关,离开家庭,到区县,甚至到乡镇街道去工作,而且工作时间难以确定,可能一去就是扎根。
3、做好调离税务局的思想准备。由于你工作出类拔萃,被横向调离到政府其他部门工作的可能性。例如政府办财贸科、金融办、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投资公司等等。触类旁通,也是一条宽广的、风险小的职业之道。
4、做好调动到省级税务机关工作的可能性。但是,必须具备两种基本素质:第一种是业务能力特别强,强到可以直接调动,或者直接考上;第二种是写作能力特别强。懂业务,还要文字水平高,这类人才非常紧缺,因此机会多多。
综上所述,无论留在税务机关,还是辞职创业,没有好坏和对错之分。但是存在因人而异、家庭背景、性格爱好、专业所学等等区别。
我的回答如能起到答疑解惑之作用,则不负上述啰嗦之文字。
工商局和税务局是一个部门吗?
不是。工商局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税务局是: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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