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建设维护税怎么计算,城建税由国税征收还是地税?
- 房地产开发商交给国家的税?
-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何计算?
-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是多少?
- 如何计算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市建设维护税怎么计算,城建税由国税征收还是地税?
您好,解答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从12年12月1日至16年5月1日,所有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已全部改为缴纳增值税,故目前只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才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征收,主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机关为国税机关,但是在国地税多年合作的基础上,大部分省市已实现由征收主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国税机关一并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而且今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已明确省级及以下国税和地税部门将完成合并,所以今后对于国税和地税征收的税种都将由一个部门统一征收,不会再出现这种状况,更大地方便纳税人,提高了办税效率!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欢迎留言讨论,谢谢!房地产开发商交给国家的税?
(1)契税。 建筑用地在承接出让土地时,房地产开发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3%~5%税率的契税。 (2)营业税。自建建筑物出售,按建筑业3%税率计缴营业税,出售建筑物,按销售不动产的5%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为比例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适用不同档次税率,具体是: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或者镇的,税率为1%。 (4)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国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 额计缴。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房产税。以拥有的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税率计缴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10%~30%)×1.2%房产税按年计征,分期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根据国税发[2003] 89号文 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车船使用税。以拥有自用的应税车船适用的计税标准、年税额分别计税。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 ,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汽车适用的车辆使用 税税额是每年每辆60~320元,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所在地, 对单位是指经营所在地,对个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7)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公式: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应纳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 的余额,为增值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有:(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交易环节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土地增值 税。纳税人应于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和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8)印花税。书立、领受税法列举的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计缴印花税。 (9)企业所得税。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税法准予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税法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月或季)预缴,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0)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或合资企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税税目,计缴个人所得 税。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 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何计算?
非请自来。
这是深化增值税改革涉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一个很典型的问题,相对复杂也很特殊,可以说是新的规定,而且具体如何计算还不好理解,咱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我们知道,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城建税及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此处只考虑增值税,不考虑消费税)。城建税及附加最大的特点是随增值税的缴纳而缴纳,随增值税的减免而减免,随增值税的退库而退库。
问题来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城建税及附加也随之退税吗?貌似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尴尬了。与之相对应的规定的,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好家伙,看半天都不知道什么意思!还是举个简单例子来说明一下。
龙门账公司,某一征税期销售业务产生销项税额为100万元,对应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0万元,上期末留抵退税20万元,符合规定已申请退税,本期需要缴纳的城建税及附加如何计算。
具体如何计算,咱们来看看,本期应纳增值税=100-40=60万元,这应该很好理解,按上述的说法,应纳的城建税及附加(按7%、3%、2%)=60*12%=7.2万元,对吗?别着急,往下看就明白了
如果咱们不申请退20万的留抵税额,本期应纳的增值税应该是100-40-20=40万元,应纳的城建税及附加=40*12%=4.8万元。
可见,上期留抵税额的20万元,不申请退税直接抵扣销项税额,缴纳的城建税及附加4.8万元;申请退税不退城建税及附加不说,还要多缴纳2.4(7.2-4.8=2.4)万元,这……显然不合适,对吧。
怎么解决这问题呢?对此有专门的文件出台,套入本例数据就很好理解该规定,本例中应纳增值税是60万元,考虑留抵退税后的城建税及附加的计算依据是60-20=40万元,应纳的城建税及附加=40*12%=4.8万元。这样计算的城建税及附加才是“真正”需要交的。
好了,期末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建税及附加就是这样计算了,大家都学会了吧。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是多少?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3%。
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二)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政府出让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取得的矿业权价款中提取3%。(三)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四)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基金。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益阳市、岳阳市、衡阳市、常德市、邵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怀化市、郴州市、永州市、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级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市州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确定。(五)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如何计算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是根据企业本期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科税的金额来计提的,具体如下:
1、城建税: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科税的金额×适用税率(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
2、教育附加费: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科税的金额×3%;
3、地方教育附加费: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科税的金额×2%。例如:某企业本月缴纳增值税20万元,该企业在市区,那应计提的税金:
城建税:20万×7%=1.4万教育附加费:20万×3%=0.6万地方教育附加费:20万×2%=0.4万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4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附加费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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