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报考要求是什么,考高级会计师?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的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3.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4.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高级会计职称的条件是什么?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是:
1、符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不具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的人员,须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第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高级证书报名的条件?
条件因证书类型和级别而异。以高级会计师考试为例,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此外,还有一些基本条件需要遵守,如:
- 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请注意,这些条件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在报名前查阅最新的官方信息以确保准确性。
高级会计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评定条件:
评审高级会计师需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聘书等证明材料;评审论文2-4篇,2000-4000字(各地区要求不同)。
专业理论水平: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全面掌握会计专业法律法规及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会计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能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会计管理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业务经历和工作业绩:长期从事会计专业工作,能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相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方面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或在参与企事业单位改组、改制和投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直接参与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理、内部控制、绩效预算管理,在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经济发展质量、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3、在组织指导单位、大中型企业或相当规模的其他经济组织开展会计、社会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内部控制等业务工作中,成绩显著。
4、在开展内部审计、查错纠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通过调研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方式,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5、主持或负责起草地方性会计法规、全省施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受聘参与制定某一部分的起草工作,或组织参与制定本系统全省性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得到有关部门高度评价。
基本流程:
第一步:申报、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报送“省高评委办公室”(市财政局上报);
第二步:初审 “省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签署初步意见,提交评审组评议。
第三步:评议 “高评委”委员组成“评审组”,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对其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价,综合评议其是否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提出评议意见,报“高评委”评审。
第四步:评审 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审政策和申报材料,“高评委”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评委表决时的要点提示: 过半数或2/3多数(国管局)评委投“同意票”方可获得高会资格; 能否获得“同意票”,主要以您报送的工作业绩,论文,答辩情况综合决定; 评委老师组成:以高校财税类教授、副教授为主,本省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精英为辅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高会评审过程和结果日趋公允。
第五步: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期内接到反映参评人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举报,经核实属实的,撤销评审结果。 √部分省市要求报评审资料前,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本单位(本地区)公示5-10天; 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在《推荐意见表》中注明“有关材料已按规定公示,群众无异议”。
第六步:最后审定、发证 对通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参评人,由“省高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在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其发放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021年高级会计师破格条件?
各省市不一样。下面的是云南的,可参考一下: 第十条 评审高级会计师(副高级)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能够系统掌握和应用会计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有关会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能为本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二)业务经历和工作业绩:具有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能够在本单位或本行业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起到带头作用。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为有效提高单位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独立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不少于2篇会计专业论文;
2.参与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不少于2个,并通过验收鉴定,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前瞻性的作用。
3.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工作的,参与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财会管理办法或制度创新至少2项。
第十一条 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正高级),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全面掌握会计专业法律法规及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会计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能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会计管理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业务经历和工作业绩:长期从事会计专业工作,能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相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方面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或在参与企事业单位改组、改制和投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直接参与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理、内部控制、绩效预算管理,在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经济发展质量、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3.在组织指导单位、大中型企业或相当规模的其他经济组织开展会计、社会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内部控制等业务工作中,成绩显著。
4.在开展内部审计、查错纠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通过调研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方式,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5.主持或负责起草地方性会计法规、全省施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受聘参与制定某一部分的起草工作,或组织参与制定本系统全省性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得到有关部门高度评价。
(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独立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不少于3篇会计专业论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2.主持完成省级以上会计研究课题不少于2项或国家级1项,并通过课题验收鉴定。取得“全国会计(高端)人才证书”的,云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直接考核认定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可按程序由
第五章 破格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对不具备本《评审条件》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条件,但履现职期间业绩贡献突出,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分别达到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评审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破格申报评审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一)达到第十条规定相应评审条件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会计师职称:
1.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2.获“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3.与上述条件相当,为本行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二)达到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1.获国家级表彰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
2.被财政部聘为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专家委员会成员;
3.与上述条件相当,为本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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