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会计继续教育入口登录,2021下半年河北初级会计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20日,审核时间为:12月7日-25日,交费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注意:一般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工作安排在每年的11月。由于疫情影响,2021年报名时间调整为12月,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已经结束,考生可关注2022年相关通知哦~
河北省会计初级考试2021年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河北省会计初级考试2021年报名与考试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1年河北初快报名时间?
2021年河北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12月20日,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前置审核、网上交费”方式,即: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由各报名点审核报名条件,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交费。审核时间为:12月7日-25日,交费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具体的前置审核方式、流程和所需材料,请报考人员查看报考地区的市级考试公告。
2021年河北省会计还用年审吗?
目前会计证已经全面取消,那么很多人都不知道会计证是否还要年龄,会计证的年检是否也取消了。对于会计证年检的规定是这样的,会计证取消之后,原有的会计证依然有效,依然需要会计继续教育。虽然说现在会计法已经明确规定,取消了会计证,会计证也就不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要凭证了。
目前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但是很多单位在招聘会计人员的时候依然要求具备会计证,或者是初级会计证。所以对于广大具有会计证的人员来说,还是保证会计证的有效性比较好
冀人社发201149号文件内容?
河北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49号 (2011-06-26 00:11:05) 转载 标签: 杂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49号
各设区市、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精神,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解决曾在我省企业工作过的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本文件发文之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能提供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始档案或有效证明材料,本人自愿申请,可以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1994年底前开始在我省企业工作,工作满3年以上离开单位未参保人员,2010年底已经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后纳入统筹范围。其中,从61周岁至70周岁每满一周岁少缴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费,70周岁及以上人员按70周岁缴费额补缴。补缴养老保险费标准见附表1。
2、1995年1月以后开始在我省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离开单位的未参保人员,2010年底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后纳入统筹范围。补缴养老保险费标准见附表2。
3、在我省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离开单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底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按照距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的差,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继续缴费至退休年龄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补缴养老保险费标准见附表2。
以上人员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本文发文之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原我省国有、集体企业固定职工经单位批准辞职一直未参保的, 2010年底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凭本人原始职工档案,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认定后,原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后从2010年开始向前补缴不少于5年的养老保险费,连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补缴养老保险费标准见附表2。
二、缴费办法和个人账户管理 自愿参保人员从2010年开始向前以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基数,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补缴。其中:12%部分和基金保值率补缴金额扣除2005年以前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后进入统筹基金,8%部分和补缴的个人账户利息以及2005年以前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记入个人账户。
记入个人账户金额按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继续记息。
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其中:缴费满15年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个人账户支付额占基本养老金比例为30%,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个人账户支付额占基本养老金比例按实际计算比例。
按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100%为基数补缴的,指数记为1.000,按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补缴的,指数记为0.600。
三、待遇计发
(一)自愿申请参保补缴的人员,从补缴的全部费用到账后的下月起计发待遇,按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项目和标准发放,参与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
(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满15年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100%为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月基本养老金630元;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月基本养老金495元。
(三)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补缴后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省政府办公厅办字〔2006〕77号文件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其中补缴的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实际指数,视同缴费年限指数按“1.000”,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本条第二款相应标准的,按本条第二款相应标准计发。
(四)到2010年底未达到退休年龄补缴后继续缴费人员,满足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按届时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实际计算额计发。
四、工作要求
(一) 为保障未参保人员尽快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年底前基本解决这一群体养老保障问题。各地于2011年9月底、12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12年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厅。
(二)严格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各地要严格审核原始档案资料,按国家和省关于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文件规定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条件。
(三)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成立审核工作小组,做好未参保群体的身份认定、参保人员档案资料审查和基础信息审核工作。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做好参保人员建档、归档,确保信息完整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各地要加强基本养老金征收工作,加大清欠力度,扩大基金征收范围,拓展基金增收渠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解决具有城镇户籍、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未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是养老保障全覆盖重要步骤,关系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时间紧迫。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开辟专门窗口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切实把这件惠及民生的事办好。各地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省报告。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河北初级会计报名怎么缴费?
河北初级会计报名缴费操作具体为:1、首先入驻河北省地方会计网,点击“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及缴费”,准备好身份证件及照片;2、登录后,根据相应提示,进行考生信息的录入,资格审查无误后;3、点击“在线订单支付”,选择支付宝进行缴费;4、支付成功后,系统会发一封报名成功邮件,核对注册信息是否正确,等待准考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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