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税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五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个税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有六项
1、子女教育
标准是每月1000元/每个子女
教育是指3岁到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父母双方各扣50%或约定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选定后一年不得改变。
提示:子女=婚生/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其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参照执行。
2、赡养老人
标准:独生子女,按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姊妹分摊,每人每月小于等于1000元。
提示:老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过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住房贷款利息
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提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住房租金
标准:A.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按1500元/月扣除
B.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按1100元/月扣除
C.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按800元/月扣除
提示:可扣除的是主要工作城市且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的城市相同只能一方扣除。
5、大病医疗
标准:80000元/年
提示: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扣除,上限8万元。
6、继续教育
标准:学历(学位)教育400元/月,同一学历(学位)小于等于48个月
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如何区分企业所得税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费用的区别: 企业所得税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都是损益类科目,但是具体核算的内容及范围是不同的。
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而所得税费用是专用于核算企业所得税的;2、企业所得税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都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反映计提与缴纳情况,具体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等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等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等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是负债类科目还是损益类?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而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类科目,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上,计提时表现为应交税金 ,是负债类科目,而利润表上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核算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不核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计提时做账为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
上年末忘记计提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了?
因为跨年度,所以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替代“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1、调整上年多提的营业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红字贷:应交税费 红字2、结转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月末,编制报表时,还要调整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金”、“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
税金及附加的相关税金有哪些?
1.原来的一级会计科目”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附加等。
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3.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都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4.2011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进行了简化,”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围扩大,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都在该科目核算。
5.全面营改增以后,财会[2016]22号文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已经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新开征的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也应该在该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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