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消费税征收范围,试说明消费税三个组成计税价格的适用范围及公式?
分两步讲解吧,先说说你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其实只有两组: (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以上公式适合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包括:‘雪茄、烟丝、鞭炮、焰火、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筷子、实木地板、化妆品、酒精、属于‘其他酒类’的酒’ (成本+利润+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以上公式适合复合计征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包括:‘卷烟、白酒’ 从量计征的话,只要知道数量就可以了,不用什么‘组成计税价格’。
第二步,写一下正常的销售公式吧 1.从价计征的消费税公式:销售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的消费税公式:数量*适用税额 3.复合计征的消费税公式:销售价格*适用税率+数量*适用税额
6米快艇有多重?
大约有2吨重。6米的艇是不需要交消费税的;游艇消费税是厂家交,不是购买方交。征消费税的游艇是长8米到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包括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游艇应征消费税指的是长度不小于2.5米,配有水上移动装置的航水用具。我国目前的征收消费税的游艇只针对私人,即富人群体。由于这些游艇只用于文娱,而不是创收盈利。纳税人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能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摩托车、小汽车、游艇这类商品属于消费税征税对象,如果企业购买它们是作为企业自用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商贸型企业购买后用于销售的存货商品,还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有些车辆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只要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如:用于货运的车辆,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2第二条第2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什么是消费税?
都是价内税,税额都包含在价款之中。 都是对一些特定物,或是行为征税。 最大不同(范围不同): 消费税—游艇,木地板,摩托车,鞭炮,小轿车,轮胎,成品油,烟,酒,手表(10000以上), 化妆品,珠宝首饰,一次性筷子,高尔夫球具 资源税—原油,天然气,有色金属原矿,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原矿,盐的开采生产行为
燃料电池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吗?
燃料电池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但是免征消费税。
一、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其中,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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