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三个美女处长,重庆幼儿园生活费收费标准?
重庆市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幼儿园、不同班级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重庆市幼儿园的生活费包括膳食费、住宿费、保育费等,其中膳食费是最主要的费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重庆市幼儿园的膳食费实行按天计算,每学期按 5 个月计算。各区县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区县发改委、教委、财政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市发改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备案。
一般来说,重庆市幼儿园的生活费收费标准在 1000-3000 元/月之间,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幼儿园或当地教育部门。
住房补贴何时到账?
提取通常在3到5个工作日到账,具体以银行处理时间为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住房补贴审批流程:
1.个人申请,单位向市房改办申报(区属单位由单位通过区建设局向市房改办申报);
2.市房改办审批通过后出具相关审批表交中心;
3.中心根据市房改办审批表完成个人住房补贴账户的开设和资金登记,并报送市财政局核定(区属单位由中心通过区建设局向区财政局核定)。
4.财政部门予以资金核定的,相关单位将资金按核定渠道划入中心银行账户,中心收妥资金后完成个人账户入账;财政部门不予以资金核定的,由中心通知申报单位将资金划入中心银行账户,中心收妥资金后完成个人账户入账。
请问财政局所属非税收入管理局是个什么单位?
隶属于财政局。
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拟订市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以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组织、委托市直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
三、核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负责向市局就本级非税收入减免提出初审意见
四、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网络建设与维护,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工作。
五、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和督查落实工作。
七、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负责各执罚单位《罚没许可证》和执罚单位执罚人员的《执罚公务证》的发放与年审。
:重庆市非税收入网
2021年重庆退休人员加薪标准?
根据人社局网站政策制度如下:
渝人社发〔2021〕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和两部批复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企业退休人员
1.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2.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等有关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超龄人员(不含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三)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不执行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二、调整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定额调整
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中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退休人员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7%。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适当倾斜
1.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20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2.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对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从年满75周岁之月起,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
3.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四、资金列支渠道
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列支。
五、其他
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按本通知明确的调整对象和调整金额,经当地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核,送市社保局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备案;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按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备案的调整对象和调整金额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8日
根据自己的情况准备资料申请
2021年重庆财政收入?
2021年10月29日,重庆市财政局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前三季度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虹:很高兴再次和大家见面。感谢在座各位在宣传领域给予的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帮助我们一路走来,平稳且从容。今天主要就前三季度全市财政收支的运行情况,跟大家进行交流,我先简要介绍总体情况,然后由我和我的同事回答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首先来看四本预算。
第一本,一般公共预算
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5.8亿元、同比增长10.9%,分结构看,税收收入1172.1亿元、同比增长13.6%,非税收入503.7亿元,同比增长5.1%。分级次看,市级收入604.1亿元、同比增长11.8%;区县级收入1071.8亿元、同比增长10.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3.5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市级的支出1145.2亿元、同比增长19.3%,区县级支出2198.3亿元、同比下降5.1%。这是收和支两组大数据,我们再把它打开一点看一看。
先从税种来看主要税收情况:
国内增值税446亿元,同比增长17.7%。
企业所得税221.1亿元,同比增长23.1%。
个人所得税58.2亿元,同比增长24.8%。
城市维护建设税74.4亿元,同比增长15.9%。
城镇土地使用税43.9亿元,同比增长10.8%。
契税160.7亿元,同比增长19.2%。
再从科目来看一下主要支出的完成情况:
教育支出560.8亿元,同比增长4%。
科学技术支出47亿元,同比增长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5亿元,同比增长9.5%。
卫生健康支出330.8亿元,同比增长0.5%。
节能环保支出105.8亿元,同比下降17.1%。
城乡社区支出307.4亿元,同比下降11.1%。
农林水支出234.8亿元,同比下降2.5%。
住房保障支出98.2亿元,同比下降7.2%。
部分科目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中央特殊转移支付来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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