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对于哪些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 委托加工产品与自产产品区别?
- 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非生产机构的?
- 代征代缴跟委托代征的区别?
- 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用于直接出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对于哪些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以下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用来生产应税消费品,才能准予扣除。主要有以下几项:烟丝、化妆品、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握把、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石脑油、润滑油。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加工产品与自产产品区别?
区别一是委托加工产品是指生产企业受委托为别的单位加工产品,有一种是来料加工,也有是直接采购原材料加工,然后将加工的产品按照要求加工的单位进行销售等等处理。而自产产品则是企业自身直接生产的产品。
二是委托加工产品生产企业要满足委托企业一切要求,生产单位也用委托单位,而自产产品企业一切自己掌握,生产单位也是自己企业名称。
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非生产机构的?
如果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用于继续生产的,其已由对方代收代缴,不需要缴纳。
如果是收回加工后的成品入库前还要加一次消费税。
公式是:(材料成本+加工成本)/(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代征代缴跟委托代征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代扣代缴:指持有纳税人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从持有的纳税收入中扣缴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代收代缴:指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委托代征:指由税务机关依法委托的单位或个人代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税款征收的活动。
二、对象不同
代扣代缴:收款方是纳税义务人,支付方是扣缴义务人。
代收代缴:付款方是纳税义务人,收款方是扣缴义务人。
委托代征:委托人是县级及以上税务机关,并且代征人与纳税人有以下四种关系:1)有管理关系;2)有经济业务往来;3)有地缘关系;4)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人的其他关系。

三、业务不同
代扣代缴
常见的情形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资源税。个人所得税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外的其他项目,均可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
常见的情形有消费税与车船税。如:消费税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车船税中,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用于直接出售?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收回的时候被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
2.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如果销售的计税价格不高于委托加工时候计算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不再征收消费税;如果销售时候的计税价格高于委托加工时候计算消费税的计税价格,要计征消费税,但委托加工时候被代收代缴的部份可以抵扣
3.收回后继续深加工成应税消费品的,被代收代缴的部份消费税,可以抵扣。 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1.5)/(1-0.15)*0.15=1.5 万 收回后80%用于深加工,相应已被代收代缴的部份消费税可以抵扣, 销售深加工产品应纳消费税9.5*0.15 - 1.5*0.8=0.225 万 剩下的20%直接销售,相应的加工时的计税价格(7+1.5)/(1-0.15)*0.2=2 万 与直接销售时的计税价格一致,所以本环节不需计征消费税。 综合,应纳消费税0.225万 教材有些内容跟实务已经不符合,要与时俱进,参看《财法[2012]〔2012〕8号》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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