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核销流程以及所需材料?
外汇核销流程简介
(一)申请核销单之前要先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和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申请“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应提交:
1.申请表
2. 单位介绍信
3 .贸发委《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资委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海关出具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5.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 .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7.出口合同
8.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领IC卡提交
1.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
2.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3.核销员证(无证得则叫企业介绍信)
(二)企业到外管局申领核销单之前,需先上网在"网上电子口岸"申请所需核销单分数(直接插上企业IC卡进入界面就行)
(三)持IC卡、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签卡)和外销合同及出口专用章及有关印鉴去当地的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 核销单 ”的申领工作。
(四)核销单领回之后,我们要缮制售货确认书、商业 发票 、 装箱单 、出口货物明细表、报关单、出口报关委托书和商检委托书等有关资料,连同核销单一并交给 货代 公司办理报关、商检和订舱等手续。
(五)货物出关后,我们就会从货代那儿拿到货代或船公司签发的提单,然后通过L/C或T/T等方式向客户收取货款,货款到帐后,银行一般会出具两份出口收汇通知书,一份用于单位的财务记账,一份就用于出口核销。
(六)一般在货物出关四个星期后, 海关 会重新就该项货物出具三份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一份用于 外汇核销 ,黄色的一份用于办理 出口退税 ,还有一份没有加注的报关单一般用于企业备份。货代一般在四个星期后会去海关办理退单手续,这时货代会从海关那儿拿到上述三份报关单以及加有海关印鉴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在确定工厂与货代没有欠费后,货代会主动将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并送交工厂。
(七)货物出关后企业就能网上登陆电子口岸进行网上交单。
1.先将要核销的核销单在网上提交给外汇核销部门(登录电子口岸--点击出口收汇--企业交单即可)
2.将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结汇时银行给的出口收汇核注信息、出口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带到银行审核。
3.在<<出口收汇核销系统>>.(要填写"企业批次核销报告表或企业逐笔核销报告表")带齐下列资料到外汇局核销出进行核销.
(八)我们在收到货代送来的单据后,会填写出口收汇情况表,并缮制一份商业发票,连同用于核销的报关单以及“出口收汇核销单”一起去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九)外管局在确认各项单据无误的情况下,会收下所有的单据,然后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第三联加注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金额,并在其上盖上用于"出口退税专用章"。我们再缮制一份商业发票,连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退税联以及黄色的报关联去税务局涉外分局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办理出口退税需要哪些单据?
一般贸易出口退税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1,核销单
2,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
3,银行结汇水单
4,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 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1,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已核销过) 2,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进项发票(已认证) 4,出口发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 以上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装订 另外所需三表一盘: 1,出口退税汇总表(一份) 2,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三份) 3,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三份) 4,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
如何开具核销单申领凭证?
核销单申领、使用、核销程序(我司采取的是批次核销) ——网上申领核销单(中国电子口岸17999网),根据需要填写申领的份数。
——填写“出口企业领用核销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拿企业条形章并附相关合同(多准备几份),到外管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我自己当时领核销单的程序是要带企业出具的一份加盖公章的申请书,写明是企业委托我办理核销相关事宜并要出具我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外管局留存) ——取回纸质核销单后盖公章及条形章,并在17999网上备案(领用时在企业自制的登记本上登记,以方便日后查询)。
——将核销单寄给货代或报关行报关。
——报关后,报关单、核销单寄回我司,且货款到银行后,持报关单和核销单到银行办理核销手续(在银行核销后银行出具结汇水单第一联客户留存联和第五联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到银行核销完后十天左右,填写“企业批次核销报告表”(外管局处领),并持报关单、核销单、结汇水单(第一联和第五联)到外管局核销。
(银行核销完十天左右再到外管局核销是因为银行核销的数据可能要晚几天外管局才能收到) (注:填写《企业批次核销报告表》一式贰份,并加盖公章,核销时将核销单及对应的报关单按核销单顺序号排列放在一起;将水单(第五联核销专用联)按结汇日期先后顺序排列放在一起。)。 ①“核销单号”:按核销单号顺序填写;
②“贸易方式”:按照企业出口贸易方式填写。
③“出口币种总价(USD)”:按报关单和核销单上的金额填写,如报关单与核销单金额不一致时,按报关单的金额填写。
④“核销专用联号码”:按银行结汇水单上的22位申报号码填写,且按结汇日期的先后顺序填写 ⑤“核销币种总价(USD)”:按外汇水单上的“外汇金额”填写。 另:在“出口币种总价”空白栏内填写所有结汇水单上的国外扣费合计数(即:“出口币种总价USD”与“核销币种总价USD”的差额即为“国外扣费”) ——外管局核销完后,在核销单、报关单(收汇核销联、退税专用联)、银行结汇水单第五联(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上加盖“出口收汇已核销章”,连同企业批次核销报告表一份全部退回企业。
——企业将已核销完的核销单退税联(出口退税专用)撕下与报关单退税联、银行结汇水单第五联拿到国税局办理退税;余下的批次核销报告表、核销单存根和收汇核销联、报关单收汇核销联、银行结汇水单第一联(客户留存)全部存档五年。去参加当地的外汇局核销员考试,通过就行了!
出口收汇核销单如何查是否己经被核销?
只是取消纸质核销单,有核销单号码的,不需要纸核销单,报个核销单号码就可以了,就好比银行之间联网一样只是出口退税不再需要外汇核销而已。
(退税申报资料中可以不要核销单,其他单据照常准备)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现公告如下:
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 改革之日起,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
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
二、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外汇局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
A类企业进口付汇单证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银行办理收付汇审核手续相应简化。
对B、C类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
外汇局根据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遵守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A类企业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将被降级为B类或C类;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合规性状况未见好转的,将延长分类监管期或被降级为C类;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守法合规经营的,分类监管期满后可升级为A类。 三、调整出口报关流程 改革之日起,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四、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2012年8月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且未核销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2012年8月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但已核销的以及已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的,均按改革前的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办理。 五、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业务处理 2012年8月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截至7月31日已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的,企业应不迟于7月31日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自8月1日起,外汇局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不再出具核销单。
企业确需外汇局出具相关收汇证明的,外汇局参照原出口收汇核销监管有关规定进行个案处理。
六、加强部门联合监管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自律管理,自觉守法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数据共享;完善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跨境资金流动和走私、骗税等违法行为。 本公告涉及有关外汇管理、出口报关、出口退税等具体事宜,由相关部门另行规定。之前法规与本公告相抵触的,以本公告为准。自2012年8月1日起,本公告附件所列法规全部废止。
怎样查询核销单未用已用?
通常都在电子口岸网站上查询。不过,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也有核销单使用情况查询功能。先提取全部数据,然后在企业信息查询栏里检索。另外,如果使用的核销单,纸质单据应该连同发票箱单一起交给海关了。你查查手里剩下哪些,基本上就是未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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