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合作协议合同,干股股东对对赌回购协议是否有效?
在法律上没有干股的定义,实践操作中所谓干股应该是股东在取得股权时没有支付股权款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股权等,如果你能证明你是股东,在对赌回购协议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的情况下,签订的对赌回购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对赌协议情形
针对对赌协议条款,实践操作中主要有三种(1)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
(2)投资方目标公司的股东对赌;
(3)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对赌。
对赌协议具体分析所谓与目标公司对赌,指的是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当目标公司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实现双方预设的目标时,由目标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回购投资方的股权或者向投资方承担现金补偿义务。
所谓与目标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赌,主要是两个自然人之间签订合同约定当目标公司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实现双方预设的目标时,由目标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回购投资方的股权或者向投资方承担现金补偿义务。
这三种对赌方式,各有利弊,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受制于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会存在履行障碍,在实践操作中,只有在目标公司履行完毕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义务或者有利润分配的情况下才能履行对赌义务,否则目标公司不能回购投资方股权或者给与投资方现金补偿,理由是若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而目标公司一旦履行该义务,就会违反《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而若给与投资方现金补偿,在投资方已成为股东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只有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权利,故若目标公司给与现金补偿,则又会导致有抽逃资金嫌疑,并且会损害债权人及其他股东的权益。此外,根据公司法,减资程序繁杂,既需要持表决权2/3以上股东同意,同时目标公司有债权人的,还应支付其债权,否则,即使投资方退出了,债权方仍可能有权要求投资方承担责任,故对投资方而言,与目标公司对赌,在维权时会面临操作难度较大的局面,但若确实要跟目标公司对赌的,则可以考虑规定在股权回购条件成立时,公司及目标公司原股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减资义务等法律义务,并在签约时也同步规定目标公司原股东或其他第三方等提供担保,若公司未履行减资义务,则由公司及目标公司原股东等承担违约责任等。
而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的对赌,在司法实践中,因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的对赌并不涉及公司及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因目标公司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履行回购投资方股权义务而损害其他第三人利益等,并且其法律关系也可理解为自然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属于私法规范调整的范畴,故在其对赌合同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及其他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前提下,一般都会被认为合同是有效的且没有履行障碍,从而能得以更好的维护投资方的权益,故从这一角度,与目标公司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的对赌操作更为简便,但也考虑目标公司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实际财产履行能力等。
故综合以上,在设置对赌协议的时候,应该综合考量以上因素,以使对赌协议既有效,也能更容易实施。
股权回购主要涉及的法规如下:1.《公司法》74条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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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的十大优缺点?
干股优点在于干股不涉及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要对员工形成激励,同时仅有分控权,使得企业的风险降低。即使不成功也并不会对公司有致命性的伤害。
干股操作简单,往往仅需签订协议或合同,不必经由工商部门登记。
缺点只是分红权授予对象一般只获得相对短期的收益。而一旦企业经营效益不理想时,对企业的现金流,经营风险会形成压力。
干股不用出资获得的与企业的经营起伏相关度大,长期的激励作用与真实的股份比起来要弱一些。
当企业规模不大时干股对维系人才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两人出资一人干股协议合同范本?
一般是这样的,一般是出资多者为大股东,出资少者为第2股东这是按出资比例进行划分的,如果说想签订协议就这样写,甲方占本公司的股权50%,乙方占公司股权30%。
二人共同享有公司经营发展的决策权,年终分红按占股比例划分,然后签署上自己的名字,写上日期就可以了
不出资拿干股怎样签协议?
不出钱干股合同怎么写
《干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
鉴于乙方运用其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 )之规定,甲方愿意用干股形式支付对乙方除现金支付外的费用支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 :
(1)干股:指经甲方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作为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双方根据已签订的服务协议( )之内容,乙方以20万元入股甲方,甲方总股份为元,授予乙方总股份%的干股。甲方股份计算需由专业机构出具核算报告。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服务期间,每12个月进行股份分红,甲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1日为第一年分红日,2017年6月31日为第二年分红日。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干股的优点与缺点?
优点:
干股不牵扯公司股东对企业的决策权,而又对职工产生鼓励;另外仅有分红权,能够降低公司的风险,即便失败也并不会对企业有致命性的损害;除此之外,干股的实际操作简单,通常仅需签订合同或合同书,无须经过工商局部分,企业内部就可以自主解决。
缺点:
干股仅是分红权,授于对象一般只得到 相对性短期内的盈利,而一旦企业运营经济效益不景气时,对公司的现金流量、财务风险便会产生绝大的压力。另外,干股是无需注资得到的,与公司的运营波动相关性大,相比长期性的激励作用来说,要比股份的激励作用小,如果企业的规模并不大,那么干股对于公司留住人才的作用也是相当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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